赵丽颖起诉医美公司胜诉 被告需道歉并赔偿30万

近日,赵丽颖与河北贞蕙韩医疗美容服务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公开。文书显示,该公司为“柔医生”商标持有人,在其产品外包装上印有赵丽颖形象图片、带有姓名的广告宣传语“赵丽颖携手助力柔医生品牌推广”以及“柔医生”商标。

该公司工作人员的微信朋友圈中还发布了大量含有赵丽颖形象图片、名义的产品宣传图片、短视频用以招揽加盟商。法院认定该公司行为侵犯了赵丽颖的肖像权及姓名权,最终判决其立即停止生产、宣传、销售涉案侵权产品,销毁已经生产的侵权产品及包装,删除侵权产品内容,公开向赵丽颖致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30万元。

明星遭遇侵权的现象并不少见,此前,赵丽颖就曾起诉某母婴公司侵犯其肖像权,最终胜诉并获赔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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