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加拿大籍怎么判(吴亦凡案将择期宣判或判10年以上不会被引渡回加拿大)

被逮捕10个月后,吴亦凡案终于迎来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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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深夜,官方发布通报:

2022年6月1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一案。

因涉及被害人隐私,案件依法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方式。法院将依法择期宣判。

自2021年8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发布吴某凡因涉嫌强奸罪被逮捕的消息至今,官方一直未针对吴亦凡案件发布任何消息。

2021年7月,都美竹爆出吴亦凡性丑闻,其中还涉及多个未成年人。该事件迅速引发社会舆论高度关注,双方持续交锋时间长达两个半月。

7月22日,北京警方首次通报吴亦凡都美竹事件,称涉事双方发生关系属实,但都美竹发布的多篇博文背后有网络写手,背后又另有诈骗人员操纵。

2021年7月31日,北京警方再次通报吴亦凡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2021年8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凡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之后,吴亦凡账号在各平台被封禁,其音乐作品也被全数下架,15个代言全部取消合作,彻底在娱乐圈中消失。

如今,10个月过去,靴子终于落地。

那么,吴亦凡最终会面临什么刑罚?北京存诚律所主任胡胜利律师告诉记者,吴亦凡或会被判10年以上。

另外之前坊间传言,吴亦凡将被引渡回加拿大或驱逐出境,胡胜利律师认为,没有可能性。

胡律师

北京存诚律所主任胡胜利律师

根据此前网络爆料相关事实来看,本案应着重考虑:

首先,“迷奸”“诱奸”的行为是否属于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其他手段”。关于此问题,通说认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其他手段”不需要与暴力、胁迫具有相同的强制性,只要这种手段使妇女客观上身体条件受限而不知、不能反抗;或是使妇女主观上心智条件受蒙蔽,基于错误认识而不知反抗即可。因此,“迷奸”“诱奸”可以成为强奸罪的犯罪手段。

其次,看被害人是否是自愿。是否醉酒是判断被害人是否自愿的重要考量因素。

当被害人处于醉酒状态时,一般认为其性防卫能力明显削弱。此时法官对被害人案发时的性同意行为,会采取相对保守的认定标准,从而倾向保护女性的性自主权。要对被害人的认知能力、反抗能力和未作明确意思表示的原因做更为准确的认定。这就要求公诉方提供的证据不能仅局限于案发时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状态,而要包含案发前、案发时、案发后三个阶段,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为什么被判十年以上?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会依据哪些证据认定强奸事实?

一般包括:门诊病历、DNA鉴定书、监控录像、人体检查笔录及照片、出警记录、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微信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还需要达到一个较高的证明标准。

吴亦凡会在哪里服刑?

仍会在中国服刑。截止去年10月,我国已对外缔结59项引渡条约。其中,党的十八大以来,与包括比利时、塞浦路斯、希腊等欧盟国家在内的25国缔结了引渡条约。这些国家中,尚不包括加拿大,至少目前来说,吴亦凡不会被引渡回加拿大。

吴亦凡作为粉丝与资本的宠儿,不应站在法律与道德的阴暗处,既享受着饭圈文化产业链所催生的粉丝经济红利,又利用追随者的狂热与尊崇而贪婪索取,最终令人格与价值观尚未完全建立的小粉丝们成为饭圈牺牲品。

作为公众人物应秉持高于普通人的道德标准,不仅仅要做到权利义务的对等,还要利用自身影响力对社会做好正向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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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法度Law

原文链接:https://www.pindu88.com/article/1153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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