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兴祥涉四宗罪被逮捕 具体什么情况详情介绍
发布日期: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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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何兴祥被北京市检察院逮捕,涉四宗罪——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违规发放贷款、隐瞒境外存款,被依法“双开”。通报中曾现罕见措辞,其一何兴祥是个“两面人”,其二何兴祥涉嫌四罪。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具体什么情况?何兴祥何许人也?何兴祥个人资料详情介绍。接下来,大家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何兴祥涉四宗罪被逮捕
据2月13日消息,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被决定逮捕。检方指控,他涉嫌四宗罪——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值得一提的是,落马“老虎”中,涉嫌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不太常见。而“金融虎”中何兴祥也是首个被指“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老虎。
何兴祥个人资料简介
公开资料显示,何兴祥(男),1963年出生,今年59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银行上虞支行党组书记、行长,嘉兴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吉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海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山东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需要说明的是,在2021 年金融业的反腐之风继续吹,国有大行和政策性银行成为金融反腐的关键地带。据《证券时报》2021年底的报道显示,2021年,在国家政策性银行体系中,至少 10 名省级分行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通报被查。
具体来看,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何兴祥、原评审二局资深专家张林武等 7 人,中国进出口银行原专职评审委员李泊言等2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杨百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