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立法教师管教权 教师手上的戒尺将重新拿起
最近中小学教师迎来了教育的春天,《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中明确规定了中小学教师的管教权。草案里规定了:“学校和教师依法可以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中小学教师对学生上课期间不专心听课、不能完成作业或者作业不符合要求、不遵守上课纪律等行为可以采取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无规矩不成方圆,旧时私塾先生手上的戒尺就是用来惩戒不听话的学生。可是现实是现在教师手上的戒尺已经被某些护犊子的家长折成了两半。
私塾先生授课
不可否认的是,如今教师惩罚学生的风险相当高。曾经有家长因为女儿被老师罚站而驱警车入校,捉拿老师,众目睽睽之下将老师抓回派出所并关押审讯室7小时。还有孩子因为太过调皮被老师打了一下,孩子二话不说跑回家向家长告状。家长从电话里听闻这个消息后,立马从外地坐飞机回来学校指着老师和校长鼻子开始辱骂,并且让老师跟自己孩子赔礼道歉。作为一名老师,出于对自身职业的责任感和教书育人的光荣感,对不听话的学生施以小小的惩戒,却被无赖的家长以职业之便关押审讯室或者指着鼻子辱骂。试问教育学生要肩负这么大的风险,老师教书时总是战战兢兢、提心吊胆生怕哪位家长又找上门来。再这样下去,老师以后该如何教书育人?这着实是教育的悲哀。
教育漫画
好在现在《广东学校安全条例》明确规定了:“学生若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的话,学校应当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根据学生违纪的情节、后果和影响,可以给予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对有不良行为的违纪中小学生,由监护人陪同在学校写检讨书,并由监护人签字。有不良行为且屡教不改的学生或者违法但免予处罚的学生,由其监护人陪同在学校进行专门法治教育。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依法送往专门学校进行法治教育。对于情节严重的欺凌学生,公安机关应予训诫。”
私塾先生惩戒学生
不过虽说老师们已经可以重新拿起手上的戒尺,但是也得掌握好惩罚教育的度。不能将惩罚教育变成过度体罚,更加不能因为条例支持就狐假虎威对学生肆意妄为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