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恒帮郑爽偷逃税被罚3227万元 网友怒赞结果早注定了

  张恒帮郑爽偷逃税被罚3227万元,其巨额债务又添一笔,网友: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是要彻底凉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何要处罚张恒3227万元?其违法事实有哪些?如何看待张恒帮郑爽偷逃税被罚3227万?接下来,大家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张恒帮郑爽偷逃税被罚3227万元

  10月18日,#张恒帮郑爽偷逃税被罚3227万元#的话题冲上了热搜,引发了网友的热议,不少网友纷纷点赞并吐槽:“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不愧是一家人,这大概是史上撕得最难看得离婚了!”也有网友说“张恒这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张恒跟郑爽真是一对冤家!”。

  据了解,上海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综合考虑张恒的违法事实以及有关情节等因素,对张恒处以郑爽在《倩女幽魂》项目中偷税额(4302.7万元)0.75倍的罚款,计3227万元。

  为何税务部门要对经纪人张恒进行处罚

  关于为什么对张恒处3227万元处罚事件,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表示,在调查演员郑爽偷逃税案件的过程中,稽查局发现张恒作为郑爽参演《倩女幽魂》的经纪人,负责郑爽拍摄时的演艺合同签订、演出报酬和支付方式确定等事宜。

  期间,张恒与制片方等共同商讨郑爽片酬的拆分及收款方式,策划具体操作细节,确定了1.6亿元的片酬数额及支付方案,即:拆分为4800万元和1.12亿元两个部分,并对1.12亿元(实际取得1.08亿元)部分,双方商定由制片方对郑爽实际控制公司以“增资”的形式支付。之后,张恒与郑爽商定了设立收款公司、提供“增资”合同等事宜,且张恒多次向制片方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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