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阿莫为什么被起诉 电影来源是二次创作需持的基本底线

台北地检署7日起诉谷阿莫。台北地检署调查整起谷阿莫事件后,认为他的确是未有经过授权,也就是违法的情况下使用电影片段重制,这样的行为已经涉犯“着作权法”,因此依法起诉。全案的起因是去年4月时爆出电影《哆啦A梦》、《脑浆炸裂少女》、《近距离恋爱》,还有韩剧《W两个世界》的片商“又水整合”以及影音串流平台KKTV提告谷阿莫。

据悉,谷阿莫是一个台湾的大叔,喜欢讲故事,尤其喜欢通过简单精辟幽默的语言,把数个小时的电影高度概括成几分钟的短片。X分钟带你看完X电影系列原创。微博开通短短几天就已有几十万粉丝追捧。

但是对电影片段的来源,是二次创作者们需要坚守的最基本底线。电影《唐人街探案》上映期间,在网上还没有正规下载源的情况下,谷阿莫已做出了相应的视频。若其原片的来源为网络上所谓的“枪版”,那么其利用盗版资源牟利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

谷阿莫3月前往北检提供相关资料后,接受采访表示此案的结果是很重要的,法律必须明确定义什么范围是合理使用的,该有更明确的限制才对,“如果你保留了空间给别人,当别人来创作的时候,你又去告他,那对于创作者而言,就不晓得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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