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调研员性侵少女是怎么回事 揭副调研员性侵12岁少女致孕事件始末

副调研员性侵少女是怎么回事,日前,副调研员性侵12岁少女,引起了不少网友的怒骂其禽兽,揭副调研员性侵12岁少女致孕事件始末,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据悉,该名副调研员已经年过六旬,是个糟老头子,曾多次金钱来诱惑未成年少女,并且猥亵和强奸,副调研员性侵12岁少女致孕事件始末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副调研员性侵少女最新消息

副调研员性侵12岁少女致孕事件过程曝光,据了解,吉林长春一名年近六旬的国家公职人员在两年多时间内,以金钱为诱饵,多次猥亵并强奸未成年少女,还致使女孩怀孕并引产,而最初事发时被害少女仅12岁。而该名副调研员起初被轻判引来不少网友纷纷表示不满。

副调研员性侵付国华个人资料照片

副调研员性侵12岁少女致孕最新消息,副调研员性侵少女检方抗诉改判11年,早在2015年5月至2016年8月期间,付国华以金钱为诱饵,在宽城区某小区附近及高架桥下等地,多次对女孩张某进行猥亵;2016年8月,付国华与张某发生性关系。2017年5月至6月期间,付国华又在上述地点及其家中,与张某发生性关系,并致其怀孕。

网友评论副调研员性侵12岁少女致孕

被告人付国华,1956年7月出生,此前任长春市朝阳沟强制隔离戒毒所副调研员。一审宣判后,检方提出抗诉。抗诉机关长春市宽城区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付国华犯猥亵儿童罪、犯强奸罪两项罪名均适用法律不当,导致量刑畸轻。付国华利用被害人的年幼无知,多次实施强奸行为,造成未成年人怀孕的严重后果,应当对付国华的强奸罪在十年以上量刑。检方还认为,付国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应予严惩。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也认为,原审法院只考虑了原审被告人的从轻情节,没有对从重情节予以考量,也没有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适用法律,导致两罪量刑均畸轻。2019年3月6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刑事判决;判处付国华犯猥亵儿童罪,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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