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鹿晗与SM是和解而吴亦凡是终止?他们的海外演艺事业受限制吗
鹿晗吴亦凡又上热搜了,是因为和SM公司纠结一年的官司终于结束了。但是,两张结束的声明也让一众粉丝操碎了心啊!鹿晗吴亦凡和SM公司的官司是怎么会回事呢?为什么鹿晗发表的声明是和SM公司和解,而吴亦凡发表的声明却是和SM公司结束?鹿晗和吴亦凡的海外演艺事业会受到影响吗?下面为什么网告诉你为何鹿晗与SM是和解而吴亦凡是终止?他们的海外演艺事业受限制吗?
鹿晗吴亦凡与SM公司的官司是怎么回事?
吴亦凡和鹿晗从EXO退出之后,回国以后的发展一直相当顺利。但两人解约后与SM娱乐公司仍未达成协议,2015年2月5日,SM公司正式发声明,起诉鹿晗吴亦凡擅自开展商业活动。
SM公司作为EXO组合成员——鹿晗、吴亦凡的合法经纪公司,正式以鹿晗在中国境内擅自从事演艺活动为由,对鹿晗以及聘请鹿晗担任广告代言人的广告主提起了诉讼,该诉讼案于2015年2月4日在上海的法院立案。就此,为了杜绝鹿晗与吴亦凡今后继续擅自进行演艺活动,并为避免更多的公司利益受到损害,SM公司正式发声明,起诉鹿晗吴亦凡擅自开展商业活动。
吴亦凡与鹿晗分别于2014年5月、2014年10月通过韩国境内的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在韩国对SM公司提起了诉讼。要就解除与SM公司的合约,但是,在韩国法院尚未就此等诉讼开始正式审理之前,吴亦凡与鹿晗便借EXO组合的超高人气在中国境内无节制地开展电影拍摄、广告代言、出席颁奖典礼等演艺活动。吴亦凡与鹿晗的此等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EXO组合其他成员以及SM公司的权益,而且对SM公司的相关合作方等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为什么鹿晗吴亦凡要与SM公司解约
吴亦凡解约原因
主要矛盾:个人发展 收入分配 健康问题
据了解,吴亦凡的法务法人HANKYUL曾担任过SuperJunior韩庚[微博]的“专属合约无效”诉讼。而从已被曝光的解约诉讼看,理由也与韩庚解约时有许多相似。HANKYUL回应新浪娱乐,“吴亦凡方面曾多次与SM公司沟通,希望可以公平对待,并希望公司在允许的情况下考虑艺人的个人理想,接受一些影视方面的邀约,但却屡次被SM公司拒绝。并且公司完全无视艺人身体状况,屡次阻止艺人看病的要求。”而双方最主要的矛盾集中在三方面,“一是限制艺人个人发展, 二是收入分配严重不公,三是SM公司无视艺人的身体健康。”
鹿晗解约原因:
一、公司无法提供未来发展计划;
二、对中韩成员差别对待;
三、资源分配不合理;
四、身体在高强度工作和压力下出现病症。
乍一看,细节虽然各有不同,但大方向与已成功解约的韩庚、以及吴亦凡是一致的。而后,媒体也从知情人口中探听到不少与此相关的细节。
为何鹿晗与SM是和解而吴亦凡是终止?他们的海外演艺事业受限制吗?
韩国太平洋律师事务所代表SM公司在韩国接受了媒体采访,并发布了一份声明,声明中明确强调了两点:
1、鹿晗和吴亦凡与SM公司的专属合约仍然有效,有效期到2022年止;
2、SM公司将通过委托管理权的方式管理鹿晗和吴亦凡在日韩以外地区的演艺活动,也就是说,鹿晗和吴亦凡在日韩以外的地区可以自主安排演艺活动,但是需要跟SM公司进行收入分配。并且SM方面表示,鹿晗和吴亦凡将不再以EXO成员的身份进行任何活动。
EXO前成员鹿晗吴亦凡与韩国SM的合约官司正式终结!22日SM公司的法人代理宣布,SM与鹿晗吴亦凡在韩国的诉讼官司,以和解告终。
另一方面,吴亦凡和鹿晗在过去的2014年对SM 经纪公司提出了专属合约效力不存在确认的诉讼。
为什么中国艺人在韩发展总逃不过“解约魔咒”?
从SJ的韩庚,到EXO的鹿晗,吴亦凡,黄子韬,中国艺人在很发展终逃不过“解约魔咒”?这是为什么呢?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资源分成问题。
与SYJ解约的miss A成员孟佳表示,miss A里的秀智在韩国大为受捧,广告、电视剧、通告不断。从2012年到2014年初,秀智一共代言了25个广告。广告涉及了化妆品、服饰、移动通信、饮料、眼镜、金融等多个只有人气明星才能涉及的领域,电视上从早到晚都能看到秀智的广告,被称为“秀智的一天”。很短的时间里,秀智就被业界称为“100亿少女”。
而miss A 的其他成员相比之下则除团内活动外通告很少,JYP也是力挺秀智,因而整个团也就被大家称为“秀智与她的姐姐们”。可以说,miss A的中心是秀智,整个组合的活动日程取决于秀智一人档期。并且从孟佳个人来说,没有任何个人性质的代言,从这一层面来看,孟佳大概也想开辟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寻求在中国的新发展。
EXO的最开始的中国成员中,现在已经有三位(吴亦凡、鹿晗、黄子韬)向SM公司提出了解约,同时这三位在国内的演艺活动也是风生水起,黄子韬是否会和鹿晗、吴亦凡采取同样的和解方式现在也令粉丝倍感揪心。希望在解决了旷日持久的合约争议后,几位能够有越来越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