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星被诉拖欠邓紫棋1630万 系参与节目录制费用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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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蜂鸟音乐有限公司与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演出合同纠纷一审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蜂鸟音乐诉称,2016年4月,灿星公司计划邀请原告旗下艺人邓紫棋录制参与录制《盖世英雄》,双方就合作事宜进行多次协商,对合同主要内容基本达成一致意见。随后,被告以节目录制档期紧张为由请求邓紫棋提前录制节目,邓紫棋实际参与录制一期真人秀及三期节目。但录制节目后,被告一直未与原告签订书面合同及支付报酬。
2018年,蜂鸟公司及邓紫棋诉至法院,北京朝阳法院驳回其诉求,但认定原被告之间的纠纷实际上是演出合同的违约纠纷。原告认为,原告已履行合同主要义务、被告已经接受,双方的合同已经成立,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费用1630万元。
上海长宁区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系原告为香港公司、第三人系香港居民的涉港案件,因诉讼标的额超过1000万元,故长宁区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最终裁定案件移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