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说能否产生经典,商业化写作到底好不好?
现在最为火热的文学,莫过于网络小说文学了,但是网络小说一直饱受诟病,其文笔粗制滥造,批量化生产商业化写作,一切都是一个套路。为什么网的小编很疑惑,网络小说能否产生经典,商业化写作到底好不好?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知道什么是经典?如果是以严肃文学而言,那么毋庸置疑,网络小说这种形式是不会产生托尔斯泰式的作家,也注定不会产生《约翰·克里斯朵夫》这样的经典,这不是它们的使命,他们的目标最多是《魔戒》和金庸小说这样的经典。
而网络小说最为人诟病的两个问题,商业化写作和粗制滥造,都不妨碍它产生这样的经典。
一、金庸武侠小说也是商业化写作
金庸从50年代开始创作武侠小说,从一开始就是为了促进报纸的销量,虽然是发表在纸媒上,但可以说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商业写作行为。他创作武侠的时代,适逢港台报纸蓬勃发展的黄金时期,这与网络小说生长于在网络飞速发展的今天并无二致。
与今天的网络小说相同的一点是,金庸在创作小说时,也收到大量的读者来信,并根据读者反馈不断迎合市场,而现代的网络小说读者与写作者频繁的互动,只不过使这种反馈更为快捷罢了。
金庸本人的创作速度也是很快的,他在《飞狐外传》的后记中说到,
《飞孤外传》写于一九六○、六一年间,原在《武侠与历史》小说杂志连载,每期刊载八千字。在报上连载的小说,每段约一千字至一千四百字。《飞狐外传》则是每八千字成一个段落,所以写作的方式略有不同。我每十天写一段,一个通宵写完,一般是半夜十二点钟开始,到第二天早晨七八点钟工作结束。作为一部长篇小说,每八千字成一段落的节奏是绝对不好的。这次所作的修改,主要是将节奏调整得流畅一些,消去其中不必要的段落痕迹。
可以看到,金庸先生码字速度大概千字每小时,速度比之现在一般的网络写手也不遑多让。
如果说金庸还不能说明问题的话,那么有必要说一说另一位奇人,这就是张恨水,对张恨水的印象很多人是鲁迅先生批判的“鸳鸯蝴蝶派”,但毋庸置疑,他的《啼笑因缘》《金粉世家》却是通俗小说中的经典。
更为难得的是,张先生码字速度飞快,从不拖稿,质量还颇高,所以在民国书友中炙手可热,深为书商和读者喜爱。他巅峰时期甚至要同时连载5-6部小说,真正做到了日更万字,有传闻说,张先生沉迷麻将,所以左手打麻将,右手写字,不耽误第二天交稿。这样的码字速度,使张恨水在一生中,写下了共计120部小说,4000万字。而他的时代是没有电脑的,这样的写作速度并没有影响他的作品成为通俗小说中的经典
陈寅恪晚年病中曾请人朗读《啼笑因缘》、《水浒新传》,成为病中的消遣。而鲁迅的老母也很喜爱张恨水的小说,鲁迅先生是个孝子,几次在信中提到为母亲买张恨水小说的事,这应该算是张先生的小小胜利。
二、商业写作从明朝中后期就出现了
无独有偶,这样的商业写作盛行的时代并不鲜见,明代的中后期同样也出现过这种行为。
当时的明朝,由于商品经济的发达,市民阶层的扩大,手工业也开始繁荣,二者一拍即合,催生了明代的商业写作类型---俗文,也就是通俗小说。 这种崭新的写作模式,培养了大批职业写手,促进了明代文化繁荣,透过这一百多年商业写作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今天商业写作的弊端和乱象前人不但存在,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但这也丝毫无害于那个时代涌现优秀作品。
说到明代商业写作不能不说一个人,熊大木。明代没有版权意识,当时《三国》《水浒》盛行,很多书坊主都纷纷刊印。在刊印的过程中,书坊主们发现其利润实在丰厚,是个生财之道,但苦于没有好书稿。毕竟经典就那两部,你印我印大家印,只能陷入同质化竞争。所以很多书商就开始动脑子,这时候熊大木出现了,他开始创作一本叫《大宋演义中兴英烈传》的书,由于他的创作从一开始就是为了利润,节操早都扔到了垃圾堆。
说是创作,但熊大木本身没有多少创作才华,不过他脑筋活络,开创了很多商业化的先例。为了提高创作速度,选择了直接翻译史书,把文言文大段大段的翻译成白话;为了掩饰自己创作能力的低下,使自己的小说呈现出信史的感觉,他又大段大段原文使用了奏章、题记、檄文、书信,有的章节甚至一节之中,六成以上的篇幅都是奏章圣旨。
最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熊大木上面的创作特点,其实他的作品,可读意义不大,而面对的读者可能文化水平并不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这厮天才的发明了“弹幕体”,他以评点本的形式刊行小说,直接在夹批里进行解释。
熊大木水平虽然不高,但是架不住明代读者书荒啊,甫一刊印,竟然成了畅销书,熊大木火了,一下子变成了熊大大,他再接再厉,按着这个模式,又连出三本。其中有本书叫《南北宋志传》,这本书他又开创了一个先河,他几乎全文抄袭了当时市面上旧有的平话,美其名曰收集,然后增加了大量战争描写和奏章,增添了很多“有诗证”的顺口溜来提升文化品位,毫无疑问,熊大木越来越红。
其他的书商一看,纷纷表示“卧槽,这也行?”,“熊大木都行,我为什么不行”,于是纷纷大干快上,跑步进入商业创作。
其后几十年,明代的通俗小说界就是这么一个乱象。后来又出了一个奇人,此人名叫余象斗,他是出版界的又一奇才。当时的刻书市场,流行的都是讲史演义,而余象斗抓住机遇,推出了一本书叫《包龙图判百家公案》,公案小说自此出现,一经推向市场,立刻收到良好的市场反应。余象斗一发不可收拾,他又连续推出新书,当然也同样是萝卜快了不洗泥,为了快速抢占市场,他甚至直接把诉状和判词编撰成书,然而即使这样,仍然火爆。
余象斗的另一个特点就是跟风,万历年间,《西游记》开始刊印,这种级别的神作自然立刻大卖。很多书商意识到,神魔小说要开始流行了,都瞄准了这个市场。余象斗自然不例外,他下手极快,脑子也灵活,节操也没有下限,你不是写《西游记》吗,我就写《北游记》,《北游记》写完我写《南游记》,内容上,大量抄袭民间故事和佛经,“借鉴”已经成功的西游记,尤其南游记,余象斗直接让主角跟哪吒打架,跟铁扇公主成亲,简直就是一部西游记的同人作品。这样的作品自然水平不可能高,鲁迅先生的评价是“芜杂浅陋,率无可观”,但是在当时却是一如既往的火。
这个时期的明代商业写作跟现在的网络文学特别相似,处于野蛮生长阶段。抄袭、跟风、粗制滥造,种种弊端,一样不落。而明代由于没有版权概念,一部书刊印出来,立刻会被其他书坊翻刻,“专以货利为计,遇各省所刻好书,闻价高即便翻刊”就连余象斗也是苦主之一,这位抄袭界的大拿还愤怒地说:
不佞斗自刊《华光》等传,皆出予心胸之编集,其劳鞅掌矣!其费弘巨矣!乃多为射利者刊,甚诸传照本堂样式,践人辙迹而逐人尘后也。今本坊亦有自立者,固多,而亦有逐利之无耻,与异方之浪棍,迁徙之逃奴,专欲翻人已成之刻者。袭人唾余,得无垂首而汗颜,无耻之甚乎!
有意思的是,由于写书的都是下层文人和书坊主,写书虽然赚钱到底视科举正途的时代为人所轻视,加上明代理学盛行,忠孝节义的伦理观念深入人心,所以这些商业写作的“俗文”特别注重传播正能量,即使很多格调不高的情色小说,也念念不忘劝人向善,这倒是跟当今和谐社会有异曲同工之妙。
明代俗文乱象持续了一百多年,市场蓬勃发展,不断吸引文人进入这个行业。等到了凌濛初、冯梦龙这样的既有才情,又有良心,还不太缺钱的编撰者,终于开始出现经典了,他们编选和创作的《三言》《二拍》把明代的拟话本小说推向一个高峰。
三、网络小说网络小说能否产生经典
可以说,中国的网络文学正好处于明代中期商业写作的乱世时代,所以出现各种丑陋的现象,但这种模式却是健康的,它较好的解决了作者盈利的问题,只要不遭遇外力,一定会产生经典作品,我们只是需要等待一个金庸、张恨水出现而已。
其实名著和网络文学的一个区别在于时间:名著都是经过时间的考验并最终残存的精华,他更多的带得人们的是精神上的升华和回味,它带给人们的感悟是随着认知的变化而变化的,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或他人的立场而感知的世界,而网络文学是当前的产物,他还没有经过时间的洗礼,也许随着时间的流逝网络文学的一部分也会变成经典。二是语言的使用:名著较之网络文学来说其语言更富有深意富有美感,需要用心品味方能得其真意,网络文学的受众更多得是当代青年,所以其语言往往更加直白,它可以不限篇幅的详细到极致,使人一看就明白,省去啦大多数的思考过程,简单比喻就如同红酒与白开水一样。
看网络小说更多的是看其情节的描述,是一种代入感,当然也有一部分小说的文笔不错有其值得借鉴的地方,也有一部分小说确实是在发泄牢骚,讲一些内心无法实现的YY。看网络小说好不好确实难以评说,个人有个人的看法吧,这个是不能勉强的,毕竟每一个新事物的出现都需要时间来让人们接受它,当然我也喜欢看一些网络小说,比如诛仙之类的。
现在的网络小说,无非就是快餐,内涵并不多,主要为了读者能看得过瘾,仅此而已。当然,也有个把不同的,但是却是少之又少,比方说《悟空传》,这是一本我觉得很有现实性的书籍,但是在书评区,很多书友却表示生涩难懂,然后遁走,很显然,现如今,看网络小说的,绝不是为了来陶冶精神情操的。
就其娱乐性质上的说,我比较喜欢在情节步步引人入胜之后展现的是对人类生存未知领域的探索,并有一股庄重感,如星辰变,从主人公身上就能体现出一种探索世界的精神,稍逊点的就是神墓。像三少和土豆写的书,闲着蛋疼的话看一本就行了,后续的都是复制。烽火的书很细腻,不是一两本就能涵盖他的才华,特推荐:陈二狗的妖孽人生。玄幻世界的结构可以大同小异,包括魔法和位面,但我个人感觉,情节和环境应该只是辅助小说主旨的材料而不应该是笔墨的中心。相对这点来说,娱乐小说的主旨及其定位就尤为重要,比如:恶有恶报,如此普通的道理,在高手看来完全可能就是:报亦有报。报应的循环是多元化和不绝对的的,这是事实,这就是残酷,这就是宇宙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