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为什么是圆的?
发布日期: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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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是机构、组织或个人出具正式签字或鉴定的工具,在中国,印章(篆刻)曾是一门高度发达的艺术,与书法、绘画、诗歌并称四大传统艺术,中国古代官方正式印章皆为方形,不过,今天中国无论党政机关还是企业社会组织,印章皆为圆形。那么公章为什么是圆的?为什么网为您解答~
在1931年中国最早的圆形官印出现之前,方形印章曾是不二之选。与中国国印设计传统相似的日本和韩国,至今也仍保留着传统的方形印玺样式。但是,方形印章在当代中国却有了不同命运,如今只在一个地方硕果仅存——人民币背面的“行长之章”和“副行长章”,相反,圆形公章已通行于世。
中国的官印为何由方变圆?
中国最早的印章出现于春秋时期,当时文字写在竹简上,印章主要是用来钤印封泥。《周礼·地官·司市》有“凡通货贿,以玺节出入之”的记录,《左传》襄公二十九年鲁襄公参加楚康王葬礼,从楚返鲁,到达方城时,鲁国正卿季武子占领了卞邑,然后派人去见襄公,“玺书追而与之”。当时公私印章都可以称为“玺”。秦始皇规定玺为天子专用,臣民印章只能称为“印”。
秦始皇曾经命李斯把著名的和氏璧制作成传国玺。璧是中间有孔的圆形玉,但西汉末年王莽篡位,向其姑母孝元太后索取传国玺时,王太后怒掷玉玺于地,“损其一角”,可见这时传国玺已变成方形,不知是用原先圆形的和氏璧磨制成方形,还是李斯另找了一块玉来制作传国玺。
史书称和氏璧曾在楚威王时期失踪,后来被赵国太监缪贤购得;秦始皇巡游至洞庭湖时也曾为平息风浪而将传国玺投入水中,八年后有人献玺于路旁。
可见传国玺本身的早期传承史也是扑朔迷离的,很可能前后指的不是同一块玉玺。
方形的中国印
中国印章图案完全由文字组成,字形的形体美对印章布局之美起决定作用,最常见的大篆、小篆和汉篆,宋元以后隶书、楷书和各种宋体书也开始出现在印章中。由于汉字本身结构,无论采用何种文字入印,汉字整体形状都成方块状,为体现对称之美,从秦代到明清,皇帝、王侯、官署的正式印章都是方形的。
《大明会典》和《大清会典》对印章的规格和尺寸做了规定。皇帝、皇后、太后、太子、亲王的玺印称为“宝”或“玺”,用玉和金制作,印钮为盘龙、交龙、蹲龙或龟。正一品至九品官员的印章用银或铜铸造,印的边长从三寸四分到一寸九分,厚度从一寸到二分二厘不等。文官的印钮均为直钮,只有御史的印钮上面有穿孔,便于随身携带,而总督、将军等高级武官的印绶为虎钮。明清颁予朝鲜、安南、琉球等国国王,以及授予蒙藏回部王公的印章,是镀金银印或银印(朝鲜国王为金印),印钮为龟或骆驼。
虽然现在青玉价格低于白玉和碧玉。但古代玺印中青玉地位高于白玉。明初六玺中,等级高的天子之宝、天子信宝、天子行宝是青玉制,次一级的皇帝之宝、皇帝信宝、皇帝行宝是白玉制。金玺再低一级,主要是皇后、太后、太子用。金灭北宋,从皇宫运走两枚青玉玺(传国宝、受命宝),十四方白玉玺,九方金玺。
明清未入流的官署衙门印章称为“条记”,是铜做的长条形印章。用于钤印非正式文件的印章有“图记”、“图书”等称呼,清朝领队大臣、八旗佐领和各省协领的印章也叫“图记”。清朝临时派遣的官员印章为长方形,叫做“关防”,这个传统始于明初。明太祖发现各布政司使用盖有户部印章的空白钱粮文书,遂兴起大狱,叫“空印案”,之后为防止官员作弊,改用半印,以便拼合验对,后来发展为长方形的“关防”。
日本与韩国的印玺
1927年国民政府完成北伐、统一全国后,将旧有的玺印截角销毁,并着手制作五方新国玺,其设计尺寸均大于袁世凯时期的旧玺。但由于没有合适玉料,只制作了两方国玺,分别是用从缅甸购买的青玉制作的“中华民国之玺”,以及用新疆主席金树仁进献的和田羊脂玉制作的“荣典之玺”。
前者用于钤印国书、批准书、接受书、全权证书、领事证书等官方文件;后者为颁发勋章、勋位专用。至于其他三方玉玺,至今没有找到制作记录。1940年汪伪政府也用铜铸造过一方“中华民国之玺”。
东亚国家传统上视印玺为权力的象征。明清乃至民国时期对公印的管理非常严格。民国时期所有的官府印信都由南京的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制作颁发,旧印则要截去一角后封固,上交给印铸局统一销毁。明清时期也有类似规定,制作和销毁官印的衙门为礼部铸印局。
明朝颁给朝鲜、琉球、安南的印信,在清朝时都被销毁了,由清朝礼部另行颁发满汉文合璧的新印信。近代日本吞并琉球和朝鲜后,也销毁了清朝颁赠给两国的金质“朝鲜国王之印”和银镀金“琉球国王之印”;清朝颁发给越南的“安南国王之印”则在20世纪初被法属印度支那当局销毁。
由方变圆
目前收藏于国家博物馆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印应当可以算作中国最早的圆形官印。这枚印章从1931年使用至1937年,用从苏区征收的白银铸造,印钮为木柄,印章的上下呈弧形排列着隶书“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和“中央执行委员会”两行字,字的两端各有一枚五角星。印章中间是地球和镰刀锤子图案,两旁环绕着麦穗,上方有一颗五角星。
印章在西方也被视为王权和主权的标志之一。君主颁发的诏书用盖上戳记的黄金来封印,被称为“黄金诏书”或“金玺诏书”。历代教皇都有专用的印章戒指,图案是耶稣门徒圣彼得(被视为第一位教皇)捕鱼,上面还有教皇的称号。每届教皇去世后,这枚印章戒指都要在枢机主教在场的情况下,被教廷总司库用凿子凿毁,新教皇即位时献上新的印章戒指。
从19世纪中叶开始,随着西方工商业的发展,传统的火漆封印和印章戒指不再适合日常需要,于是出现了用金属或橡胶制作的带柄圆形图章,蘸取墨水后盖在文件上。
如今在英美系的国家,个人签名被视为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但在中欧和东欧国家,在签署文件、合约时,印章的法律效力仍然高于签名,或者至少与其平等。这与今天中日韩等国情况相似。在今天的中国,个人(自然人)的签名也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但在80年代以前,许多场合是只认私人印章的,比如在银行存取款、或单位发放工资时。
由于西方国家官印除文字外,通常还包含徽记,印章布局以徽记为中心,文字分上下两排从左至右环绕徽记,故其印章多圆形。西方印章的圆形布局结构影响了今日世界大多数国家,日本、韩国和台湾等则成为少数例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曾经请北京琉璃厂同古塘的张樾丞制作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之印”,于1949年10月31日使用。它是边长9厘米的直钮铜印,用于钤印国家主席和中央人民政府颁发的各种法令和公文。与以往印玺使用篆书不同,该印章使用的是宋体字。1954年颁布宪法后,这枚印章停止使用,并交给国务院,目前存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实际上在50年代前半期,新政权各级机关和地方政府所使用的印章都是方印,但是到1955年之后统一改成了圆形公章。1955年国务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印章的规定》,规定国家机关公章改为圆形,省部级以上公章中央为国徽,其余机关公章中央为五角星,并且规定了各级印章的尺寸。
其中等级最高的是国印,直径七公分,中央为国徽,国徽外刊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七字,使用时由国务院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钤用。其次为国务院、国防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印章,直径六公分。这份文件对其他各级政府和机关的印章样式也做出了规定,全国的公章全都统一改为圆形。
在这之后,规范印章格式的类似文件还有1971年中央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各级党组织印章问题的规定》,以及1979年、1993年和1999年《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等。这些文件规定各级党组织印章的中央为镰刀斧头;有行政职能的国务院部委,驻外使馆,以及省、自治区、市、县的政府公章中央为国徽;地区行政公署和乡镇政府,没有行政职能的机关、企业、公司、社会团体,公章中央为红五星。印文均用简化的宋体字(自治区域加上民族文字),自左而右环行。
公文对各级单位公章的直径、印边宽度也做出规定
党章的直径一律为4.2厘米,圆边宽度为0.1厘米。国务院的印章直径为6厘米。国务院各部委、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印章直径为5厘米。国务院直属机构、自治州、市、县、区政府的印章直径4.5厘米。国务院司、局,驻外使馆,以及乡镇政府的印章直径为4.2厘米。至于各机关单位、工厂、矿山、学校、商店等企事业单位的印章,直径均不得大于4.5厘米。有限责任公司章直径4厘米,圆边宽0.1厘米;工商企业的合同章直径为5.8厘米,圆边宽0.15厘米……
1955年将公章由方形改为圆形,主要是为了配合1954年新宪法的颁布,使公章的文字环绕国徽、党徽或五角星,从而构成更加合理美观的印章构图,并且与苏联这样的“先进国家”接轨。如今在中国,只有在一个地方还能看到硕果仅存的正方形官方印章,也就是印在人民币背面的“行长之章”和“副行长章”。而且目前流通的第五版人民币取消了“副行长章”,只在背面的右下角保留了“行长之章”的钤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