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明主有哪些失败的地方?
台湾,在我们一直以来的教育中,它都是一个神圣的存在。然而,现在的台湾却成了丑化中国的一个主要力量。为什么网的小编很疑惑,台湾的明主政体出了什么问题?
1、民主本身是好的,但台湾的民主确实出现了严重的问题。
2、台湾的民主这二十年进步的很不明显,仍然需要锻炼。
世界上主要的民主政体分为两种,一种是议会内阁制,一种是总统制。我国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以内。
议会内阁以英国为代表。首相由多数党领袖担任,内阁全部由议会议员组成。表面上首相兼具立法跟行政大权,但实际上他的权力来自于执政党议员对他的支持。一旦失去执政党议员的支持,就会下台。因此他施政时,需要兼顾整个党派的各方面意见,尽力妥协,并且保持本党支持度,以寻求连任。
首相的权力来自于全体议员的当下支持,因此,各方意见都可以反应在政府中。政党一般是刚性政党,约束力较强,意外保持各政党内部的稳定。但弊端是纷争过多,议员意见繁杂。一般适合在有君主的国家实行,因为君主的角色能有效确保国家的团结。德国宪法把参与国政的政党门槛设的很高,因此也可以保持政府稳定。
另外一种就是美国的总统制。总统制实际上是三权分立的政体,总统握有行政权,议会有立法权,最高法院有司法权,三权分立,以此体现全国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同时三者关系也相互牵制,既有斗争,也需要相互帮助,保证了国家的团结。比如2008年,共和党输掉总统以来,专注控制国会,形成了民主党掌握行政,共和党掌握立法的抗衡局面,让各方意见都能表达,最后达到妥协和团结。
美国的政党制度约束力不强,因此不像内阁总理制国家,美国总统不能像首相那样去约束本政党。这也保证了行政,立法的独立。另外最高法院的判决有最高权威,也能平衡国内意见,但不经常使用。一般在两党僵持不下的时候,一锤定音。
某岛政治体制则是“总统”独大。与美国三个权力中心基本独立不同,“五院”在总统之下。具体说来,除作用不大的“监察院”和“考试院”之外,重要的“立法院,行政院和司法院”,“总统”都有很大的影响力。
先说行政方面,“总统”任命“行政长官”,“行政院长”来组成内阁。因为掌握了任命权,“总统”可以随时换掉“行政院长”,所以行政权是牢牢掌握在“总统”手中的。同时,“行政长官”还替领导人挡子弹,如果做的不好,可以归咎“行政院长”。领导人享其权,少担责。非常厉害。
某党的主要政党都是刚性政党,“总统”可以利用党纪和行政资源去很大程度的影响“立法委员”,更别说一部分“立委”就是“总统”控制下的政党提名的,所以立法权也匍匐在领导人之下。同时由于实行一院制,方便了总统的控制。岛内的司法权是采用消极作为的原则,并且大法官任期有效,不容易脱离“总统”和“立法院”的影响。
加之某岛有大政府的体制,“总统”可以任命超过6000个职位,掌握了巨大的资源。因此,一旦“总统”的政党掌握了政权,反对党在现有体制内,几乎不能对政府形成压力。为了争取政治权力,反应自己选民的诉求,只能诉诸恶斗的手段,去影响当局。同时,这种体制下造成的恶斗使民主政治的妥协,协调原则被破坏,反对党为了争取权力,反应自己选民呼声,往往把各种议题扩大化,政治化,以谋求影响。但这种操作往往会干扰正常施政,带来社会损失。同时,“总统”的一意孤行,也会带来国家的衰落。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在四任“总统”中,前两个都是“黑金”,有着广泛的钱权交易,同样把国家带往企图。
其实岛内也有很多人也意识到了问题,可是领导人的权力那么诱人,有谁舍得改呢?让恶斗继续下去吧,整个社会都会沉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