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和检察院的区别是什么?检察院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中国有很多的部门。在普通老百姓眼里这些机构的职能并没有什么区别。就像是我们通常认为纪委反腐倡廉,检察院也反腐倡廉。两者有什么区别的。下面十万个为什么网小编带你看看纪委和检察院的区别是什么?检察院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纪委和检察院的区别是什么?
纪委和检察院虽然是两个部门,但是纪委和检察院要相互配合。前段时间大火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最大的硬伤,当属淡化了纪委。我们听到的大大小小职务犯罪案件绝大多数都是纪委办的,尤其是中共十八大以来。一般都是纪委先双规(双规、双开、双指是什么意思?),查完了移交到检察院,极少数案件是检察院反贪部门直接查的。
纪委是什么机构
一、纪委是1949年11月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设立的,中纪委第一任书纪是朱德。现任书记是中央政治局常委。
二、纪委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部,还有监察部门,纪委指的是中国共产党内部的纪律机关,而监察指的是中国政府内部的监察部门。简单的讲就是纪委管党员,监察局管公务员。
纪委是党的内部监督机构,监督对象事党的组织和党员,主要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规定,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纪委和检察院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监督对象事公民,主要职责是通过实行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劳改监督和法纪监督,代表国家控告犯罪行为,保障宪法和法律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正确地实施。
纪委是党内组织,主要是党内的共产党员的纪律检查系统,不是执法系统,通俗的讲就是管党员的组织。检察院属国家司法系统,对于行政批捕,必须经过检察院。
检察院提起公诉,然后才能判刑。
纪委主要是对党员的内部处理,不涉及司法,就是不涉及犯法,坐牢。问题严重才交由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检察院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二、检察院的主要职能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三、检察院有哪些部门?这些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立若干业务机构。
1、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举报中心
负责受理报案、举报和控告,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报案、举报和控告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查;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办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反贪污贿赂部门
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3、反渎职侵权部门
负责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4、侦查监督部门
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进行监督,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等工作。
5、公诉部门
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审查不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对侦查活动实行监督;出席第一审法庭支持公诉,审查办理第二审公诉案件;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6、监所检察部门
负责对监狱、看守所、拘役所执行刑罚和监管活动,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对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活动,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监督监外执行罪犯活动等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罪犯又犯罪案件和劳教人员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对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被监管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等工作。
7、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负责对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审判人员、执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进行初查、立案侦查等工作。
8、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负责研究分析典型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防范对策,并协助有关单位落实;开展预防咨询和警示教育;管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受理查询等工作。
9、检察技术部门
负责人民检察院有关业务部门送检案件的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 承办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负责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与管理等工作。
10、纪检、监察部门
负责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通过执法监察、巡视、检务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等形式,加强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等工作。
11、案件管理部门
案件管理部门在案件管理中主要承担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能,具体职责为: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统一负责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统一负责以本院名义制发的案件文书的监管;统一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统一负责业务统计、分析;配合政治部门开展执法考评;负责案件管理工作宏观指导;负责案件管理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