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阉割是什么?中国应该实行化学阉割吗?
近年来一些强奸案件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很多强奸犯都不是初犯却没能获得太严重的惩戒以至于继续犯罪伤害无辜的受害者,很多网民在斥责这些人的时候都提到了化学阉割,化学阉割是什么?如果严格强奸犯确实就不能再犯了,所以中国应该实行化学阉割吗?为什么网的小编和你一起了解化学阉割是什么?
化学阉割是什么?
“化学阉割”属于内分泌治疗,又称药物去势。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成的超活性LHRH类似物(LHRH A)可在用药早期刺激脑垂体释放黄体生成素(LH),使脑垂体的LHRH受体下降调节,受体减少,反而抑制了LH的释放,睾酮的产生减少,最终使睾酮下降至去势水平,从而起到与手术去势相似的疗效,称之为药物去势,也是一种标准的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方法,也被一些国家用这种方法打击性犯罪者。由于副作用过大,化学阉割也被视为是一种变相“肉刑”,不但违反自由刑的趋势,更涉及人道、人权等问题。罪犯的内分泌腺功能受外力抑制,在药力失效之后恢复男人的正常功能,但产生的一些副作用持续时间较长 。另一方面,亦可能会对去势者造成心理创伤,更容易因而心生仇恨,做出扰乱社会秩序的事情。
16年5月,印尼总统佐科颁布一项紧急法令,允许性侵儿童者被处以死刑或化学阉割。根据BBC报道,印尼这项备受争议的法律在10月初通过。然而,印度尼西亚医生协会表示此类手术违反行医道德,其协会成员不能参与。印尼并不是第一个将化学阉割列入法律的国家。美国部分州、丹麦、德国、英国、瑞士、瑞典等国都已有关于“化学阉割”的立法。但是仅有韩国、波兰、摩尔多瓦等少数国家实施强制性化学阉割。其他国家则允许在自愿原则(明确告知结果和副作用)的基础上对性犯罪者进行“化学阉割”。如果犯人不愿意,就不可以对其进行“化学阉割”,但是一旦同意就不能后悔,否则将会受到非常严厉的处罚。
中国应该实行化学阉割吗?
前面说明化学阉割是什么有提到部分国家实行化学阉割后有成效,那么中国应该实行化学阉割吗?对此国内一直争论不休。
支持者
中国应该实行化学阉割吗?支持者们是这样说的:一些医学研究表明,被化学阉割的罪犯,其再犯罪率确实会降低。美国霍普金斯大学医学院精神病学助教伯林博士对接受化学阉割的629名性犯罪者追踪调查显示,再犯罪的比率仅为8%。而根据美国心理学会1998年进行的调查结果,性犯罪者的再犯比率为20%,加利福尼亚州的性犯罪者再犯比率达到27.3%。实际效果方面,“化学阉割”也的确能够直接降低性犯罪个案发生的概率。据瑞典、挪威、丹麦和冰岛四国的统计数据显示,采用“化学阉割”的惩罚手段后,当地性侵犯儿童的案件已经从40%减少到5%。1989年至2004年年间,丹麦对25名强奸犯实施了“化学阉割”。
此后,他们再未犯案。在这些数据和研究的基础上,支持“化学阉割”的人认为,“化学阉割”并不会使罪犯永远丧失性功能,而是能够控制减少性欲的时间和程度。并且更多的作用是防患于未然,保护儿童,至少能在短期内减少对儿童的侵害,因此应该实施。
反对者
关于中国应该实行化学阉割吗?反对者则认为,这一惩罚方法严重侵犯人权。其一,生命健康权是个体拥有的最基本权利,对犯罪者的惩罚应该建立在他们此项基本人权的基础上,而不能予以剥夺。况且所谓“药物治疗”会对身体产生其他副作用,男人可能因此在外形上“女性化”,体毛逐渐褪去,乳房逐渐胀大。而罪犯不应承担法律规定之外的“额外后遗症”。在历史上,被“化学阉割”最著名的人物是阿兰·图灵。他是英国数学家、密码学家、计算机科学的创始人。图灵由于同性恋的性取向当时无法被社会和公众接受而被强行“化学阉割”。后来他不堪屈辱,吃沾染氰化钾的苹果自尽。2009年9月,英国首相布朗为当年执行“化学阉割”向艾兰· 图灵道歉。
加拿大学者汉森是研究性犯罪再犯的翘楚之一,他与另一位学者一起回顾了61个不同的追踪研究结果,总数超过28972位性犯罪者,样本量远远超过之前伯林博士的研究和德国1997年的研究。结果发现,在4到5年内,性犯罪的再犯率为13.4%;如果把时间拉长到15到25年的话,性犯罪者的再犯率增加到35%—45%。但是大多数国家规定的“化学阉割”时限为15年。这就意味着,如果对罪犯实施化学阉割也只能在15年内对其犯罪行为进行控制。而在再犯罪率最高的时间段,化学阉割的药效已基本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