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死亡103年为什么还被要求开死亡证明?
发布日期: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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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69岁的卢大爷想将去世双亲留下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但去相关部门办手续时,竟被要求开卢大爷祖父的死亡证明,而卢大爷祖父已去世103年,根本无法证明,这使卢大爷十分烦心。为什么网为你揭秘卢大爷祖父的死亡证明之路。
得为去世上百年的爷爷开死亡证明
最近一段时间,家住济南市历城区的卢先生遇到了一件糟心事。实在没办法了,这不给“民声连线”88197600打来电话,希望能让省政协委员给出出主意。
卢先生今年69岁了,现在住的房子是父母生前留下的。1988年,双亲去世后,卢先生便想着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他到历城区公证处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被告知要开各种证明。“其他的都好说,就是其中一样,让开我爷爷的殡葬证明。这要去哪里开啊?”
卢先生说,自己的祖籍在聊城临清,爷爷是1912年去世的,距今103年了,当初兵荒马乱,连个坟头都没有。爷爷去世后,奶奶抱着刚满1岁的父亲要饭来到济南,在济南住下了。后来父亲在济南工作、娶妻生子,就再也没有回过老家临清,那里也没有亲戚了。“我父亲活到80多岁,他的死亡证明派出所给开,可还要开我爷爷的,这太为难了。而且还说没有我爷爷的死亡证明,房子就不能过户。”卢先生说。为这事折腾了一两个月,经过多方交涉,历城区公证处称可以让卢大爷回老家临清,在当地的街道办盖个章,出个证明就行。可卢先生觉得老家早都没有亲戚了,也没人认识他们,不愿造假,所以房屋过户的事就一直耽搁着。
得为走了46年的公公开死亡证明
而济南市民汝女士也和卢先生有着类似的经历。汝女士说,她的丈夫2008年因病去世,生前曾在济南市第三运输公司(现更名为济南市新火线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0年时,他们曾参与厂里的集资,这几年单位改制后,可以领到3000元的分红,汝女士很高兴。于是就去单位办手续,也被要求开丈夫和公公的死亡证明。“我丈夫2008年去世,派出所给出了证明,可我公公是1969年去世的,至今已有46年了,我们去派出所问了,人家说那时的档案信息都没有存档,没法开证明。”汝女士说。后来,她又去单位交涉,可单位就是不同意,说没有丈夫、公公的死亡证明,就没法办手续领钱。汝女士说,她都把公公的墓碑拍了照片给单位都不行,这可怎么办?
将会形成提案建议简化奇葩证明
听了上述两位市民的经历,省政协委员赵勇表示,这些年媒体上确实也报道了一些办理事务开各种奇葩证明的事件,政府部门严守规章制度是好事,但既然是为民办事,机制就要灵活些。“无论办什么手续,只要当事人能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即可,有时秉承以往的规章制度,反而容易造成虚假,更不利于真实信息的查验。”“现在政府服务提倡高效为民,对于这些根本无处可开的证明,能简化就要简化,我们也会将其形成提案建议,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省政协委员李连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