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备托孤留给诸葛亮遗诏到底是什么意思?
发布日期: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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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诸葛亮传》记载:“章武三年(223年)春,先主于永安病笃,召亮于成都,属以后事,谓亮曰:‘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国,终定大事。若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亮涕泣曰:‘臣敢竭股肱之力,效忠贞之节,继之以死!’”就是“如其不才,君可自取”这八个字,千百年来人们一直争论不休。有人说这是刘备大仁大义,愿意将江山让给有才之人;也有人认为这是刘备狡诈的表现,逼得诸葛亮说要“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看过“品三国”的人应该都了解易中天先生的解说,关于让贤一说,既是史无前例,又是不合常理。本人十分赞同这个观点,在此我要说的是易中天先生所引述的另一个观点,即四川大学历史系方北辰教授的观点:“取”为“选取”之意。
就是说这句话的意思是指刘备赋予诸葛亮废立之权,老大不行换老二,老二不行换老三(刘禅还有两个弟弟)。然而这可能吗?
我的判断是:不可能!
首先我们要清楚的是,“废立之权”是什么权力。那是一个臣子可以自主废立君父的特权,而这在封建礼教下是很忌讳的。当年董卓自主废立皇帝就遭天下唾骂不已,而同时代的曹操只不过架空了汉献帝就被骂作汉贼。可见废立之事,是天下人都不敢想也不会轻易赞同的。诸葛亮为人谨慎,如果真要给他这样的权力,他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接下这遗诏吗?
其次,从刘备的角度讲。“废立之权”是个什么东西,刘备作为皇帝,应该比谁都清楚。一个臣子有了废立之权。就差不多能有篡位的能力了。既然不想让他取而代之,当然也不会给他废立之权,因为这之间只是个形式问题,性质一样。刘备作为一代枭雄,绝不会白痴到不想让自己的江山易主,却给了一位权臣废立的合法依据。给出这个承诺就等同于默许其篡位(如果诸葛亮会篡位的话),而从刘备托孤于孔明时,又设李严为副的情况看,刘备还是对诸葛亮有所顾忌的,既然有顾忌,自然也不会为他篡位铺平道路。
最后,从社会角度来讲,随意废立,容易动摇国本,三国的动荡时代,就更不容许一国之内出现政局不稳定。更何况蜀汉国力原本贫弱,一旦出现动荡,随时可能亡国。面对自己辛苦半生打下的江山,刘备敢冒这样的险吗?绝对不可能的!
那么这句话到底怎么解释呢?
我的理解是:如果刘禅没有治国才能,那你诸葛亮可以把他架空,自己拿主意(自取)。
“取”为“决断”之意,也就是赋予诸葛亮“独裁之权”。而丞相独裁过头了其实也能有篡位的实力,正是为此,刘备又设了李严为副手,以免诸葛亮独大,威慑刘禅的皇位。
回头看当初诸葛亮接受遗诏时的回答:“臣敢竭股肱之力,效忠贞之节,继之以死!”恐怕这就是诸葛亮听明白刘备赋予自己独裁之权,因此回答要尽心尽力办事,做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而蜀汉后来的发展,也正是如此进行的。诸葛亮并未废刘禅,而是独揽大权,史载:“政事无巨细,咸决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