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有怎样的见解?他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

  朱元璋的故事大家喜欢吗?今天为什么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

  都知道,古时候没有现在的养老金制度,老人基本都是靠子女赡养。但如果是独孤老人,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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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虽是草根出身,可对赡养老人却有一番探新。

  首先,就是官员就近任职。

  当时,在朱元璋执政期间,有官员提出辞官,原因是离父母太远,不便照顾。洪武四年,有两位官员打报告要回家照顾父母:

  一位是河南府知府徐麟,其母亲在蕲州府的广济,对此,朱元璋非但不免官,还直接将他改任为蕲州府知府。

  另一位是河南右卫百户临濠人张纶,后来被调为濠梁卫副千户,就为方便照顾父母。

  其实,像这样可以兼得工作、照顾家人的,还是小概率事件。而对于很多不能将父母接来身边,或者无法就近就职的官员们,朝廷也有一些人性规定:他们的薪俸可以分为两部分,自己领取一份,另一份由所在地的官府发放给他们的父母。

  这样做的好处,显而易见。

  社会自然就会形成子女奉养老人的风气,让尊老孝亲的传统得以发扬。明朝对于老人的政策,也是形成了一种制度。看《明史·食货志》:“年十六曰成丁,成丁而役,六十而免。”当时,对于60岁以上老人都有特殊的规定,而官员就近入职只是其中一部分。

  其次,对于没有子女的老人,明朝也是有照顾的。

  明朝初年就下令:各府县要设立养济院,用以收养他们。而且,有明文规定:如果当地官府对于那些鳏寡孤独及笃疾老人,又没有亲人照料还不能自理者,如果不理不睬就要杖责60,如需提供衣食而被克扣就要“以监守自盗论”。

  当时,这项工作更是会被计入官员考评,所以,地方还算重视。如果,地方官员升迁,当地的孤老情况,就是一个重要的汇报内容。如果,发现没能全额报告的话,从甲长往上,各级负责的官吏都要担责。

  相对来说,京城会做的更到位些。

  明成化十六年(1480年),京城赡养老人的人数就达到了7000多。嘉靖六年(1527年),养济院被扩建,京城五区均设有,贫穷老人尽数被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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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被收养的老人也是有要求的:

  一、年龄必须在60岁以上;

  二、没有任何亲属了,没有配偶,没有子女及兄弟;

  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没有污点记录,如果,曾经犯过事或者品德败坏,那是坚决被拒收的。

  那这些老人住的养济院,环境如何呢?

  按照史籍记录,养济院一般都会有火炕,是大通铺,男女分室而居。院子里会种些槐树和柳树,天热可以纳凉。此外,养济院还备用磨、碾这些常见的工具,也有水井。每年,当地政府会定期检修房屋和设施。

  每个月,住在这里的老人可以领到一些米、布和柴薪银。身体不适时,官府可派医生来调理。老人去世后,官府负责买棺安葬,且可以满足夫妇同葬一处。这些种种,都体现了明朝时期对老人的一种关怀。

  同时,朝廷更是希望这些老人能活出生活质量,鼓励他们尽可能的从事一些生产劳动,如:做饭,带带孩子等轻体力活。对此,相关的部门会负责借给他们一些工本费用,如果工作完成好的话,还会有一些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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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除了机构赡养老人,朝廷也会规定亲属或者邻里赡养他们。当然,愿意者会被相应的免税,如果拒绝,就会受到处罚。

  不过,朱元璋觉得这些还不够,到洪武十九年,他再次规定:

  80岁以上贫穷老人,每月“米五斗、肉五斤、酒三斗”。

  90岁以上的老人,在此基础上,每年还有“帛一匹、絮一斤”。

  更甚者,为了鼓励“老有所养”的风气,朱元璋还规定,家里有7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免除一个儿子的服役。而且,这些照顾老人的子女,等他们到了60岁,就可以享受其他人80岁的待遇。如果他们不幸成了孤老,还可以在家里享受到养济院的待遇,每月的钱粮会送上门。如果去世,官府会给他们三两银子的安葬费。

  最终,在朝廷如此的推动下,各地形成了尊老养老的好风气。甚至,在有些家族的家规中,都将赡养老人明确列出。

  如:浦江郑氏,曾被朱元璋称为“江南第一家”的《郑氏规范》,就是中国传统家法族规的代表作。其中规定,每逢朔望,家长率领众人参谒祠堂后要派人击鼓,同时,族中子弟大声说:“听!听!听!凡为子者,必孝其亲”以示对全族的训诫。

  当时,族规规定:“男女年六十者,礼宜益膳。旧管尽心奉养,务在合宜。违者罚之。”
“诸妇主馈,十日一轮,年至六十者免之。”也就是说,60岁以上的族人,都应该得到妥善的照顾,年纪大的妇人,也应该免除厨房事务。

  其实,敬老、尊老、养老,一直都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当时,古人更多是从物质方面帮助这些老人,如今,随着各项制度完善,老人们更需要的应该是陪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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