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有什么功过?为什么死后会被清算呢?
明朝张居正历经嘉靖、隆庆和万历,是地地道道的三朝元老,在万历年间,官至内阁首辅,权倾朝野,辅佐幼帝开创了万历新政。为何这样的一位功臣,在他死后没有好下场呢?感兴趣的网友们可以跟着为什么小编一起往下看。
张居正汉族人出生在明代中后期的江陵地区所以又叫张江陵,字叔大号太岳幼时起名叫张白圭是明朝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
嘉靖四年,张江陵在一个普通秀才家庭出身了,由于出生前曾祖父做梦梦到了白龟,所以给他取乳名白圭,张江陵少年聪明过人,很小就成为了远近闻名的神童,十二岁参加童试得到知府赏识并为他改名“居正”。嘉靖十六年张江陵参加乡试因受到阻挠落榜,巡抚希望张江陵多加磨砺,十九年成为举人在二十三岁成为庶吉士。随后开始了浮浮沉沉的官场生涯。
嘉靖二十六年,这时年仅23岁的张居正已经是翰林院的庶吉士,意气风发,斗志高昂的张居正上奏了一份《论时政疏》针砭时弊。潇洒的宣扬自己的主张,这是朝廷之上也是乌烟瘴气,徐阶和严嵩还在不停的争斗。所以他的这份奏疏呈上去也是没有回音的。
在这种时候张居正意识到,只有自己手上握有足够大的权力才有发言权。但同时让他感到不解的是为什么他的老师徐阶有权力也不“发言”。庚戌之变,鞑靼的兵马在很多区域烧杀抢掠,不同部分不想战败受指责竟然都选择避战。这样鞑靼的兵马就更加的肆无忌惮。关键是在朝廷上还没有人指出来,他自己都觉得朝廷已经腐朽到根基了。表达对他老师的不满之后就扬长而去,张居正由此更加认识到权力的重要性,他实在是看不懂自己老师的做法。
初进官场让他明白很多道理,再度踏入官场他得想方设法的获取权力,而且是极大的权力。他联结朝廷的大太监冯保赶走了高拱以后,把自己推向了舞台的中央。考成法相信很多人都不了解,讲的清楚点,就是不好好工作就滚,对很多官员来讲这就是如同枷锁一般。但是他这样暴力行政的手段自然得罪了很多人,在万历五年,张居正的父亲离世,按照以往惯例他需要回家守孝三年,可是他打破了这样的常理,因此遭到了很多方的抨击。张居正在这个时候已然得罪了不少人,但是张居正始终是硬汉子一枚,不顾各方压力。想在官场证明一把自己,就需要有所作为。
张居正是中国古时候比较知名的政治人物,明朝万历年间,官至内阁首辅,权倾朝野,在任期间推行一条鞭法,使明朝的经济得到极大提升。
但因为平时生活放纵,身体过度透支,年仅五十余就去世了。他死后万历收回了对他的一切封赏,几呼从坟里拉出来鞭尸。为什么一代权臣,最终落的如此下场呢,我们试分析之。
万历皇帝少年继位,李娘娘在后宫垂帘,通过大太监冯保和内阁首辅张居正掌控朝堂,李娘娘和冯保,对张居正都特别信任,所以张的权势,按他自己的话说“吾非辅,乃摄也”,就是说,我不是首辅,是摄政,可见其猖狂。
整个内阁四五名辅臣,全成了他的提线木偶,只能跟在他后面唯唯诺诺,权势的过度集中,让张居正的心开始膨胀。这种膨胀,特别是面对万历皇帝的时候也毫不掩饰,为他以后被清算埋下了伏笔。
万历皇帝因为年幼,需要学习,张居正做了万历的老师,在教育万历的时候,从来都是不假言辞,非常严厉。
比如万历吃饭的时候,多吃了几块肉,张居正即大加批评,让万历从小节约,外面百姓都吃不上饭之类的。万历和宫女调笑一下,张居正也会非常严厉,要求万历做君子,不能喜好渔色。
可想而知,年幼的万历皇帝,非常害怕张居正,在万历登基前期,他对张居正也是非常敬重的。
但是,随着万历年龄的增加,特别是,当他知道,张居正每天吃饭,山珍海参必不可少,府中光姬妾就有数十人之多的时候,他心中对张的憎恶之感与日俱增。
张居正为了权势,挑战了整个文官集团的底线,天下很多官员表面对其言听计从,内心深处其实很不耻其为人,具体表现在夺情事件上。
张的父亲,年龄太老而去世,这在当时,不管你身居何位,父母去世,必须要丁忧三年,就是说,这三年,必须在家闲居,给父母守心丧。
这是中国儒家共同遵守的一个孝道。
而张居正为了官位权势,自己安排策划了一出夺情的好戏,他一面给皇帝上折子说是要丁忧,他手下那些小弟们,一面也给皇帝上折子,请求皇帝夺情起复,最终李娘娘拍板,夺情。
所以张居正父亲去世,他没有守丧,反而继续做官,这让同是儒家的其他文官们,非常不耻。
张居正去世之后,万历皇帝经过一系列手段,终于正式亲政,手中有了真正皇帝的权力,这个时候,再想起之前张居正的种种所为,万历非常生气,直接下诏,剥夺了张居正的一切封赏。
圣旨中有一句话“谓当剖棺戮死而姑免之”,就是说,论起你的罪,应该从坟里拉出来鞭尸,但暂且免了。
而张的家族,几个儿子,全被发往偏远地方戍边。一代权臣,最终下场实在堪怜。
张居正的功绩有哪些?
政治
政治上,实行考成法。以“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为主”。中心是解决官僚争权夺势、玩忽职守的腐败
之风。他认为当时朝野泄沓成风,政以贿成,民不聊生,主要原因是“吏治不清”。他以“课吏职”即加强官吏考核为手段,“斥诸不职”,“省冗官”,淘汰并惩治了一批官员。在执行上,他“信赏罚”,“持法严”,使赏罚有准,不姑息。在他执政期间,“百官惕息”,“一切不敢饰非”,朝廷号令,“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行政效力大大提高。
军事
军事上,用戚继光镇蓟门(今河北迁西县西北),李成梁镇辽东(今辽宁辽阳),又在东起山海关,西至居庸关的长城上加修“敌台”三千多座,加强北方的防备。并在边疆实行互市政策,互市使马匹大增,减少了太仆寺需的种马,就叫老百姓折价交银,使太仆寺积蓄金四百余万。
经济上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他认为“豪民有田不赋,贫民曲输为累,民穷逃亡,故额顿减”,是“国匮民穷”的根源。在1578年(万历六年),下令在全国进行土地的重新丈量,清查漏税的田产,到1580年(万历八年),统计全国查实征粮土地达七百零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比弘治时期增加了近三百万顷。朝廷的赋税大大增加,所以说:“自正(正德)嘉(嘉靖)虚耗之后,至万历十年间,最称富庶。”
改革赋税,实行“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的主要内容是:
(1)以州县为基础,将所有赋税包括正税、附加税、贡品以及中央和地方需要的各种经费和全部徭役统一编派,“并为一条”,总为一项收入。过去田赋有夏粮、秋粮之分,征收上又有种种名目,非常繁烦,如今统一征收,使国家容易掌握,百姓明白易知,防止官吏从中贪污。
(2)关于徭役征派,过去有里甲、均徭、杂泛之分。里甲按户计征,不役者纳“门银”(户银);均徭、杂泛按丁分派,应役方式又有力差(以身应服)、银差(纳银代役)之分。如今取消里甲之役,将应征的全部门银,同丁银合并一起。“丁银”的计算办法,是将力差的“工”(劳动)和“食”(服役期间全部生活费用)折算为银;如“银差”则按纳银数再加收少量“银耗”(碎银化铸银锭时的损耗),然后全部役银以“丁”和“地”或(田粮)两大类因素统一考虑编派征收,即所谓“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自此,户不再是役的一种根据,丁的负担也部分转到“地”或“粮”中。
(3)赋、役之中,除国家必需的米麦丝绢仍交实物和丁银的一部分仍归人丁承担外,其余“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
(4)官府用役,一律“官为佥募”,雇人从役。过去由户丁承担的催税、解送田粮之差、伐薪、修路、搬运、厨役等一概免除。这一改革措施赋役折银征收,既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结果,又必然促进商品经济的繁荣。
张居正的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并没办法改变明朝财税制度深层次的弊病。一方面,开国之初广泛的小自耕农经济在中叶以后便被不可遏止的地权集中浪潮所吞噬,土地集中导致了越来越多的流民,产生大量佃农,地主凭借土地垄断对佃农进行过度盘剥。另一方面,明初按地权分散状态设计的赋役制度日益失效,官府不断膨胀的财政需求和无法遏制的非法征敛成为民间社会的不堪承受的重负,晚明的财税改革已经无力医治这一深入制度骨髓的恶疾,国家机器的败坏已无法挽回。
改革者向来没什么好下场,毕竟改革是要触动很大一部分保守派的利益的,比如秦国商鞅变法到后来的王安石变法都没好下场,而张居正这位大刀阔斧的改革也没能避免这样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