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朱祁镇废除殉葬之前 至少有两个人没有能躲得过殉葬

  对古时候殉葬制度很感兴趣的小伙伴们,为什么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明朝有活人殉葬的残忍制度,这一制度,在明英宗朱祁镇死前,被废止了,在这期间,朱元璋、朱棣、朱高炽、朱瞻基等帝王开始,一共有一百多名妃嫔为他们殉葬,一百多条鲜活的生命就此而死,可以想象当时的惨烈情景。

  明英宗朱祁镇虽然没有什么大作为,但是,他死前下令废除活人殉葬制度,这一点,是值得褒扬的。

  不过,就在朱祁镇下令废除殉葬制度之前,仍然有人没有躲过殉葬的悲惨命运,至少有两人被朱祁镇下令给皇室成员殉葬。也就是说,她们是明朝最后一批被殉葬的。

  那么,在朱祁镇时期,这两位惨遭殉葬的妃嫔分别是谁呢?又是为谁殉葬的呢?

  景泰八年(1457年),朱祁镇通过“夺门之变”,再次登基之后,废景泰帝朱祁钰为郕王,软禁在西苑。不久,朱祁钰突然死去,享年三十岁。

  朱祁钰死后,按照明朝当时的殉葬制度,朱祁镇和大臣商量,让哪些人殉葬?

  这时,有个妃子被选中。她是唐贵妃,据说是锦衣卫千户唐兴的女儿,她在景泰七年被选进宫,次年被封为“皇贵妃”,最受朱祁钰的宠幸,一时宠冠后庭。然而,好日子没过多久,就到头了。

  朱祁钰死后,当时,明英宗朱祁镇本来想要朱祁钰的结发妻子汪氏和其他妃子一起殉葬,但大学士李贤不赞同,他说,汪氏(之前被封皇后)已经被废了,幽禁在深宫,加上她有两个女儿还很小,不能殉葬。最后,朱祁镇同意了,所以,汪氏没死。

  而唐贵妃就惨了,她在朱祁钰死后,被废除“皇贵妃”的封号,变成了侍妾,所以,没有人为她说话,于是,朱祁镇下令让她殉葬。

  唐贵妃死时,只有二十岁左右,花一样的年龄,就这样惨死,令人痛惜。

  当然,同时被殉葬的,可能不止唐贵妃一人,还有其他人。

  朱祁钰后宫,先后有两任皇后,即汪皇后和杭皇后。汪皇皇后是朱祁钰的结发妻子,景泰三年(1452年),她因为反对朱祁钰立朱见济为太子,触怒了景泰帝,随即被废。明英宗朱祁镇复辟后,复称其郕王妃,免于殉葬。

  另一个是杭皇后,她是朱祁钰的侧室,朱祁钰即位后封她为贵妃,后册立为皇后,景泰七年(1456年),杭皇后死去,死于朱祁钰之前。明英宗复辟后,她被追废皇后谥号,陵墓也遭毁。

  除了唐贵妃,朱祁钰至少还有两位妃子。

  一个是李贤妃,谥号“恭靖贤妃”,但她的生平不详,名号出自《明书》。

  另一个是李惜儿,她原来是娼妓(或许是被污),入宫后受到朱祁钰宠幸,但朱祁钰在位时,她未被封妃。

  夺门之变后,李惜儿即将生产,朱祁镇担心李氏为朱祁钰生子的消息外泄,将李氏逐出宫外。朱祁钰被囚禁期间,李惜儿产子,因此,朱祁钰死后,她没有被殉葬。

  然而,躲过初一,没躲过十五。天顺五年十二月(1462年1月),荣思吴太后死后,李惜儿被殉葬,明英宗给了她一个名号“恭靖贤妃”。

  荣思吴太后即明宣宗朱瞻基的贤妃,她是明代宗景泰帝朱祁钰的生母,土木堡之变,明英宗朱祁镇被俘,景泰帝即位,尊母亲吴贤妃为皇太后。夺门之变后,明英宗朱祁镇复位,降吴太后为宣庙贤妃。天顺五年,宣庙贤妃吴氏去世,谥号“荣思贤妃”。

  朱祁镇真正下令废除殉葬制度,是在他临死之前。

  天顺八年正月(1464年2月),朱祁镇病重,他召见长子朱见深,说:“自高皇帝以来,但逢帝崩,总要后宫多人殉葬,我不忍心再这样做,我死之后,不要殉葬,你一定要记住,今后也不能再有这样的事情!”

  就这样,朱祁镇死前,终止了明朝残忍的殉葬制度,此事,也为朱祁镇赢得了一定的声誉。

  可能是朱祁镇当过俘虏,又被囚禁了多年,切身感受到了生命和自由的宝贵,动了恻隐之心。俗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死,其鸣也哀。

  这一点,是朱祁镇人生的闪光点,必须要称赞朱祁镇做了一件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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