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一个县中 古人需要供养多少名衙役
还不知道:古代县和衙役的读者,下面为什么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中国古代一个县需要供养多少衙役?
衙役,是古代衙门中的差役,是衙门自行召集的当差人员。我们看古装剧中知县审理案件,总会时不时传唤几个衙役前来商议,正堂前也有手持水火棍的人列于两旁,供驱使奔走差使。在看古代书画、典籍的时候,我们也会发现衙役们的身影。那么古代一个县城会需要供养衙役呢?
首先,衙役的身份低于吏员,是没有官方身份的。由当地官府募集,在衙门里从事打杂、跑腿、站堂、缉捕、催差、征粮、押解等体力劳动杂活,协助衙门公务的这部分人总称为衙役。衙役在县衙里的身份就相当于临时工。
在历史早期,衙役是没有俸禄的,由当地百姓按户口出人充任,即无偿服从劳役。据《志第一三十 食货上五(役法上)》就记载了此举:“役出于民,州县皆有常数。宋因前代之制,以衙前主官物,以里正、户长、乡书手课督赋税,以耆长、弓手、壮丁逐捕盗贼,以承符、人力、手力、散从官给使令;县曹司至押、录,州曹司至孔目官,下至杂职、虞候、拣、掏等人,各以乡户等第定差。京百司补吏,须不碍役乃听。”
到后来宋代王安石变法,对这一职役制度进行了改革:由原来按户等高低轮流到各级政府去服差役(亦称职役),改为由政府出钱雇人应役。也就是交钱免役,这就减轻了农民的差役负担,之后的政府将百姓交的这部分钱用来从社会上招募差役,由本地人自愿充当衙役,县衙自筹发放俸禄。据《文献通考》记载:“帝之力主免役也,知民间通苦差役,而衙役之任重行远者尤甚,特创免法。”这也就证实了衙役受此改革。
从宋朝开始,衙役就是衙门里一种专门的职务。分为内外两班,内班即衙门县令的私人随从;外班主要分为壮班、皂班、快班,壮班主要负责打杂工作,皂班站班,审问时威慑犯人,快班又分为马快和步快,他们负责跑腿侦察案件、巡街守夜和催租赋税等,他们也就是捕快。各班都有班头,又称头役,负责统领本班。在《三侠五义》第五回就有:“包公随后就出了饭铺,尚未到县,早有三班衙役、书吏人等迎接上任。”
对于衙役,清代的编制则是按照《服役全书》规定,一般州县大致就数十到一百人,大县则有上千至数千人。到后来皇帝下诏书,编制衙役不够用,各地方官府也可自行增雇。衙役的数量就开始膨胀,远远大于编制了。一个数万人口的县,就有数百名吏员,上千名衙役。据嘉庆年间御史记载,浙江仁和县和钱塘县,衙役总数就达到一千五六百人。一个衙役手下就会跟有三四名白役(官署编外差役),一个府衙里就会有数千名白役。正式编制的衙役,跟随的白役更是达到了十人。四川巴县的知县刘衡到任后,县内所在任的衙役就有七千多名。清朝的衙役役期只有三年,而大多数衙役为了免除徭役和尽可能步入仕途高升,也会居位不辞职。就造成了实际衙役数量是编制的十倍之多的局面。
但衙役的工资俸禄是非常低的,作为临时工,每天的两三文钱只够吃饭,每年的工资都不到十两银。刘衡知县到任一年后,因为工资实在顶不起吃饭,原先六千七八百多名衙役都辞职了,最后只剩下了一百人左右在任。大多数衙役其实都是依靠权力搜刮民脂民膏,依靠百姓供着“官爷”的小费来维持自己生活的。
总而言之,一个县令治理地方按编制需要的衙役不过百人。后来根据实际行政需要,衙役本身承担职务多样化,人数入不敷出,衙役规模逐步扩大至千人。古代仅仅一个小规模县城,就供养了很大一规模的衙役,造成了官衙机构冗杂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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