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人的烦恼!古时候的商人都是统治者砧板上的“肉”!
今天为什么小编给大家带来古时候有钱人的烦恼!感兴趣的网友们可以跟着小编一起看一看。
没钱怎么办?不论是对于个人还是国家来说,这都是一个重要的话题。个人如果没钱了就要去努力挣钱,如果国家缺钱呢?我们就聊一下古时候的国家没钱了怎么办。
第一想到的是收税,但是收税是有成本的,如果搞不好还容易激起民变,这时候中国的皇帝和外国的国王都会把目标盯住一群特殊的人身上-商人。
我们把目光放到中国的西汉和中世纪的欧洲,看看汉武帝和那些国王是怎么从商人身上搞到钱的。
1、拿富人开刀,征收财产税
西汉初年,经历了七十余年的积累,到汉武帝继位时积累了大量的财富(西汉早年积累财富的过程前面有文章讲过,文末附有链接),但汉武帝要对匈奴作战,对内又大兴土木,面临巨大的“财政赤字”,汉武帝开始对商人征收“财产税”,就是所谓的“算缗”。先解释一下这个“缗”,缗是串钱的绳子,缗钱通俗的说就是用绳子穿起来的一串一串的钱,一贯或一串数目是一千个钱。《汉书》中记载:
“元狩四年冬,初算缗钱”,作有注释:“李裴曰:‘缗,丝也,以贯钱也。一贯千钱,出算二十也。’臣攒曰:‘诸贾人未作貰贷,置居邑储积诸物,及商以取利者,虽无市籍,各以其物自古,率缗钱二千而一算。此缗钱是储钱也。故随其用所施,施于利重者,其算亦多也’。师古曰:‘谓有储积钱者,计其缗贯而税之’。”
从上面这段文献中我们可以简单地了解到,当时征税的方法也很简单“计其缗贯而税之”,就是数“串串”,有多少钱征多少税,根据文献记载的“一贯千钱,出算二十也”说法是税率为2%。上面这段汉书中的记载只是汉武帝算缗政策的开始,所谓“初算缗钱”,这个时候的政策可以理解为摸底,相对来说征税的范围就是“现金”,对于“不动产”是不征税的。政策颁发之后肯定要有配套措施,否则政策肯定执行不下去,为了算缗政策能够实施下去,配套的“细则”和“实施管理变法”也就很快出台了,《史记》中记载:
“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居邑稽诸物,及商以取利者,虽无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缗钱二千而一算。诸作有租及铸,率缗钱四千一算。非吏比者、三老、北边骑士,轺车以一算。商贾人轺车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匿不自占,占不悉,戍边一岁,没入缗钱。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无得籍名田,以便农。敢犯令,没入田僮”。
据考证,上面这段文字记录的是元鼎元年,即公元前116年,而“初算缗钱”的元狩四年是公元前119年,也就是在算缗政策颁布三年之后,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细化和保证算缗的实施。比如征税的范围扩大了,不光是数串串了,一些货物也要折成钱来交税;对于一些手工业者的税率相对较低,为四千一算。前面的只是对征税的一些细则和规范,后面的才是令商人真正害怕的,如果隐瞒财产不报的,会被处以重罚,而且还会对告发的人予以重奖,给予被告发者财产的一半奖励,这就是所谓的“告缗”。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告发其他人成为了发财致富的捷径,出现了有产者皆是人人自危的局面,《史记》中记载“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一大批当时社会的“中产阶级”沦为贫民。
在汉朝初年商人可以认为是鱼塘里的鱼,汉朝初年经过七十余年的发展,已经出现了不少大鱼,司马迁笔下将那些商人称之为“素封”,一样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但是一旦皇帝要吃鱼的时候,这些素封就是砧板上的肉了。
2、打富人主意的,不只是中国皇帝
如果把商人比做是鱼,和汉武帝比起来,欧洲中世纪那些国王就是养鱼和钓鱼的高手。
如果要说世界上哪个民族最会做生意,非犹太人莫属。犹太人从古至今都是一个有钱的民族,但是有钱并不意味着幸福,犹太人被罗马人赶出家园之后流落世界各地近两千年,他们在以色列建国以前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客居”,而他们手中的财富也给他们带来沉重的苦难。
中世纪的欧洲,表面上反对犹太人的那些国家都是堂而皇之的打着宗教信仰的名义,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看上了犹太人的钱。几乎欧洲所有的国家都反复的驱逐过犹太人,要注意这个过程,是反复。大体过程就是这样的,国王或者贵族要打仗或者是盖宫殿,需要向犹太人借钱或者收税,钱越借越多还不上,或者是把犹太人搞破产了咋办?直接把犹太人赶走。过几年没钱了,再向犹太人示好,来吧,别的地方不喜欢你们,我这里收留你们,如此周而复始。
1159年英国为了满足镇压图卢兹反叛的军事开支需求,
亨利二世发明了一种任意税—塔利税,所谓任意税,确实是非常随意,既不是财产税也不是商业税,就是国库不够用的时候向老百姓摊派,塔利税的主要来源就是犹太人,列举下面一组数字。
1233-1279 ,英王先后30次向犹太人征收塔利税。
1250-1258 ,亨利三世征收了44000马克,这相当于当时英国犹太人总财产的一半
1233-1257 ,英国每年的财政收入平均为 37000 英镑,其中约有 12.8%为犹太人交纳的塔利税。
在犹太人被榨干了最后一滴血之后就发生了1290年英国大规模驱赶犹太人的事件。
再说欧洲大陆上另一个大国,法国。法国在12-14世纪先后五次驱逐犹太人然后又把他们召回。比如1361年法国国王被英国俘获,法国急需要为国王筹集一笔巨额赎金。于是他们又颁布政策,允许犹太人返回居住在法国。但是犹太人要缴纳一大笔所谓的居住权购置费。
当代著名的以色列外交家阿巴·埃班曾经总结道:
“各地都把驱逐犹太人列入了日程,如果某位主教或者世俗统治者想装满自己的钱包,只需驱赶犹太人并没收他们的财产就够了。”
如果当时的犹太人也能跑到西汉来做生意,估计也会成为汉武帝待宰的羔羊。
3、为什么统治者会和商人过不去?
在工业革命以前,人类产生财富的方式是从土地上获得的。这个和现代的商业有本质上的不同,现代的商业是可以创造财富的。农耕社会的商业只是一种财富的转移。对于中国的皇帝和欧洲的封建领主,他们并不需要倒买倒卖的商人,他们只需要为他们耕耘的农民。从根本上讲,农耕社会的权利根源还是土地,掌握土地,才能掌握人口,进而掌握权利。商人的天然属性就决定了他们不可能长期占有土地,财富没有权利的保护,只能是当权者案板上的肉。
我觉得在工业革命以前,商人、农民和统治者的身份可以用稻草,绵羊和农民之间的关系来解释。稻草和绵羊都属于农民,只是农民你把部分稻草分给绵羊,最后绵羊仍逃脱不了被农民宰杀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