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时候官员才称呼为大人 明朝时期的百姓是如何称呼官员的
对明朝官员和百姓很感兴趣的小伙伴们,为什么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影视剧中多称官员为“大人
“大人,小人冤枉啊!”曾几何时,类似这种桥段风靡网络小说。而将古时候官员称呼为大人,却早已在各大影视剧里泛滥了。其实,将官员称呼为大人,是清朝雍正之后的事情了。
“大人”多指父母长辈,并不用于称呼官员
“大人”一词最早见于《易经》,春秋之前,特指体型大的人。随后融入了等级观念,开启了贵族化,只有道德高尚、位重权高之人才能称为“大人”。汉朝以后,“大人”多指父母长辈,并不是用于称呼官员。
明朝对官员往往称呼职位
“大人”作为对有权位之人的当面尊称,始于华夏礼制荒废的元朝。但下级和百姓对官员称大人,在明朝之前是极少见的,何况以恢复中华为己任的明朝,就更难得一见了。明朝人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记载了个笑谈,有一次他祖上去张居正家做客。席间喝酒的时候,张居正开玩笑叫了声“沈大人”,其他同僚哄堂大笑不止,因为大家都没听说过有“大人”之称。
下级为了表示尊称,称知县为堂尊
官员以职位相称,百姓称父母官为“老爷”
在明朝,对官员往往称呼职位。比如海瑞就任淳安知县时,就称呼海知县,绝不可以用“海大人”。若是下级为了表示尊敬,往往会在官职后加一个尊字,称呼为海县尊或堂尊。同级的同僚关系好的也会互称兄,一般以号为前缀,像海瑞的号是刚峰,那就是刚峰兄,还有就是以表字称呼“汝贤”。
百姓称呼父母官为“老爷”(图片来源于网络)
由于明朝实行“路引”制度,一般平民百姓能够有机会见到的,也就是当地官员了。当地官员有府、州、县官,也叫父母官、亲民官。包括府官中的知府、同知、通判、推官,州官中的知州、同知、判官,县官中的知县、县丞、主簿。亲民官这种称呼早在宋朝就已经产生,到明朝时已非常流行,百姓对于官员以家长称呼,称之为“爹爹”、“老爷”、“太爷”、“爷爷”等。
明人小说多有反映称父母官为“老爷”(图片来源于网络)
这在明人冯梦龙小说中多有反映,《醒世恒言》钱秀才即称知县为“父母老爷”,县民陆五汉叫知府为“爷爷”,裴九老称呼乔太守为“太爷”。《警世通言.玉堂春落难寻夫》苏三向刘推官申冤时称其为“刘爷”。王世德《野史无文》中就连亡国之君崇祯帝在城破之际,安排太子二王出宫时都不忘交代“若逢做官的人,老者当呼为老爷,幼者呼为相公,或称为长兄。”就是说太子二王隐姓埋名,成为平民百姓一员,见到官员年纪大的叫“老爷”,年轻的叫“相公”或者“长兄”。
明朝以礼法治国,史上首次将父母官入法
可见,明朝百姓是不可以乱叫官员“大人”的。在很多明朝题材影视剧里,动不动就来一句“大人”,甚至上级对下级也这样称呼,岂不滑天下之大稽,要知道,大人是含有长辈的意思的。何况,用“大人”来称呼父亲(已故),直到现代,还一直保留在墓碑刻铭习俗中。哪有这样称呼的?明显不符合礼节,只有在礼制荒废的情况下才会出现,比如之后的清朝“大人”之称泛滥。
上级称呼下级绝不会叫“大人”(图片来源于网络)
明朝重视以礼法治国,将理学作为治国之本,理学的发展,更加强调伦理纲常关系,将伦理化色彩浓重的父母官意识历史上首次昭然写入法律。将《大明律》中的法律规定更多地上升到礼法高度,因此统治者在统治术上强调官员的父母官意识,以此稳固统治秩序。明代判词中也是强调“官居同父母之尊,部民有子孙之责”。当然,以现代人来看,明朝百姓如此称呼父母官,也委实开不了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