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楚材对元朝的建立做出了什么贡献?他的做法正确吗?
耶律楚材的故事大家真的了解吗?今天为什么小编给你们带来全新的解读~
曾有学者对元朝时的“人种”进行过“归类”,汉人毫无疑问被归为了“末等”。
虽然,这一说法被不少学者以史籍无载为由驳斥,但民间却是“认可”这一说法的。毕竟,有大量的史料佐证了当时汉人的悲催命运。
十三世纪初,蒙古人的势力异军突起。当时,他们在传奇领袖成吉思汗的带领下,击败了由女真人建立起的金国政权,并取代金国成为了中国北方的霸主。因此,常被用来做事例的是蒙兵的“屠城”,几乎每到一处,就是城毁人亡。放在现在看,当然是痛恨这种“惨无人道”的做法。
不过,若是换个角度,放于当时的蒙兵来看,这种做法很是符合他们游牧民族的本性。其实,他们要的只是“物质”,抢掠一空后,一座城池对于他们而言是毫无用处的。至于其他民众,如果听话可能下场会好点,若是顽强抵抗,自然不留。因为,他们更担心这些人会卷土重来。
看看西夏的历史,多么顽强的一个民族,但可惜在遭遇蒙兵的洗劫后,如今只能在文字中品读他们的历史了。其实,在历史上汉人遭遇过多次“劫难”,如“五胡乱华”时期,汉人的遭遇不比元朝好。
不过,细梳历史就会有所感慨,总会有那么一位人物,“扭转”了某些事态的发展方向。
在南北朝时期,有一位喜欢汉文化的鲜卑族皇帝拓跋宏,而蒙元时期也有一位被汉化的契丹族人,耶律楚材。在《元史·耶律楚材传》里,倒是简略地说了一个小故事。
说元太宗窝阔台壬辰年春天南征时,要渡黄河,于是,就下了一道诏令:“逃难的百姓只要投降,便可免死。”不过,有人提出了反对意见,“此辈急则降,缓则走,徒以资敌,不可宥。”从这段话中,可以读出当时有不少人对“敌人”的态度只有“不留”二字。
因为,在他们看来,“敌人”在情急时会投降,等情况缓和了就会逃走,所以,不能“从宽处理”,这样做只会有利于“敌人”的发展。于是,耶律楚材为投降的难民,做了几百面旗帜,发给了他们,让他们“回家”。最终,很多人的性命得以保全。
在《元史·列传·卷三十三》中也说了一则故事,倒是证实了当时的汉人在蒙元心中的“地位”有多么渺小。
这个故事很是有名,主要是近臣别迭等人的提议“汉人无补于国,可悉空其人以为牧地。”意思是说:剥夺汉人对土地的“占有”,将农田变为牧场。要知道,千年来,汉人依赖的都是农耕经济。如果将可以提供生存的农田给夺了,那么,这和夺取他们的性命有什么区别?
当然,此事的发生也是有其大背景的,当时的蒙兵只顾着打仗,忽略了管理。结果,地方官员敛巨资,导致国库空空如也。而这却在某些蒙元大臣看来,就是汉朝百姓的不作为。但是,耶律楚材知道,如果真的将汉人都变成“无业游民”,那么,国库就真的再无进账了。
于是,他在一番诠释之后,提出了“税收政策”,任用贤人。之后不久,国库就有了进账。后来,有人算过这笔账,以当时他说的话:“岁可得银五十万两、帛八万匹、粟四十余万石……”以当时的人口两千多万计算,折算成人民币就是:每个人缴税“14元”。
虽然,这个故事并没有说明后来“税收”的具体数目,但是,用元太祖表扬的话做了总结:“汝不去朕左右,而能使国用充足……”而且,耶律楚材即日拜中书令,足见元太祖对此结果是相当满意的。当时,耶律楚材选用的非一般人,都是汉人,自然会将此事做得很是圆满。
由此可以推断,当年上缴国库的“钱、物”应是超过了耶律楚材的“预估”。若是汉人的“价值”真的只有“三分五厘”银子,那估计真的就不如一头牲畜了。若是真要将其折成“价格”来看,倒是有对比的例子:一个蒙古人或色目人被杀,若是用钱抵命,是黄金40巴里失,而汉人则是一头毛驴的价格。
汉人在元朝的地位的确很低,虽然,耶律楚材用“税收”的办法,让汉人不至于流离失所,但后来还是有很多耕田被占用,成了私人牧场。最终,很多土地成了“赏赐品”成了“领地”。而蒙元的“大奴隶主”们,没有几人真正知道经济的运作方式,他们只是按照“旧例”,用自己的办法管着自己的土地。
另外,还有不少资料提到,当时汉人可是被“管制”的,有些生活物资都是“共用”,比如:“菜刀”,用时得去“主人家”“借”。
其实,只要是当时的汉人处于被“统治”地位,这跟奴隶社会的“奴隶”并无二致。不要说当时的汉人,即使和宋朝对峙那么久的契丹人和女真人,一样被瞧不起,被踩在了社会的底层。而后来的满清历史,不也是再次证明了这一点吗?道理非常简单,没有话语权,就没有身价。
但不管怎样,耶律楚材都是在力所能及的时候,做了自己认为对的事,这一点,值得世人钦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