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送流放的罪人应该是苦差事,为什么却都争着做呢?

  在古时候的时候一些犯人很少会被判死刑,大部分都是会被判成流放,一路上的路程少说也得上千里,在那时候交通也不方便,但为什么那时候的衙役都会争着做这份差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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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古时候的“流放”制度,对罪犯是特别苛刻的,对于大多数罪犯来说,被流放看似是比死罪要好,但是殊不知被流放也只是个缓慢的“死刑”,即便幸运捡的一条命,且不说这流放发配的几千里路上的凶险,就是到了目的地课,也是充当劳力,劳苦致死,所以对于有的罪犯,他们就直接选择了自尽。

  水浒传想来大家一定都看过,水浒中有很多押送犯人的场面,比如林冲被刺配沧州,武松发配孟州,就是把犯了法的犯人从一个地方押送到边疆等偏远的地方去服役充军等,途中为防止犯人逃跑,政府会派官差一路押解护送犯人到目的地,押送犯人通常一名罪犯由两名衙役押送,犯人一路要披枷带锁,衙役虽无需带枷,但和犯人一样,都必须步行到边关,忍受长途跋涉,风餐露宿的折磨。

  押送目的都是当时极为偏远的地区,好像宋朝时网红流放点沧州、海南等,明朝多为云贵地区,清朝则是宁古塔,这些地方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偏远,人烟稀少,来回大都数都是需要几个月乃至半年之久,古时候的交通又极为不便,没有火车飞机大轮船,这一路上就像“唐僧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一般。

  在很多人看来这的确是件苦差事,按理说应该不会有人愿意去做,可是现实却恰恰相反,古时候押送犯人其实是件挺受欢迎的事,可算是个肥差,有很多衙役都会争着去做,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押送犯人“油水很大”!

  古时候的衙役其实是一件很辛苦的工作,衙门里的各种体力活就先不说,还要经常冒着生命危险抓捕逃犯,县太爷家里的私事也经常要劳烦衙役,而衙役获得的回报却与付出的劳力根本不成正比。压抑属于古时候衙门中的最底层,收入极其微薄,每天几文钱的收入,一年也就几两的收入,养家糊口都难,所以对于一些有好处的差事,衙役们自然都不会拒绝。

  押送犯人虽然要经历一些长途跋涉之苦,但却是有很多好处的,比如最直接的好处就是金钱,看过水浒就知道,很多犯人的家属为了让犯人少受些苦,通常会给衙役一些报酬,用钱贿赂负责押解的衙役,让衙役一路上对犯人好点,犯人的亲属会给衙役一些好处,或者这些犯人本身就很有钱会给衙役一些金银货物,而这些报酬通常比衙役在衙门里的工资要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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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碰到家里比较有钱的犯人,那就更舒服了,一些有钱的家属为让犯人少受点罪,甚至会打点好犯人一路的行程,出门用马车,不用步行跋涉,到了比较繁华的城镇,住客栈,喝好酒,吃好菜好肉,伙食不知道要好多少,这就相当于一趟免费的旅游,比呆在衙门里的待遇要好得多。

  不仅免了衙门里乱七八糟的体力活,还被好吃好喝招待,还有更多的收入,而且出门在外,不用受衙门里条条框框的约束,是相对自由很多的,虽然要忍受些奔波之苦,但相比而言利要远远大于弊,衙役们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押送犯人也是一件肥差啊!

  总的来说,押解犯人这门差事虽然看着很苦, 但其中的好处也是很多的,起码比呆在衙门里要强的多。在衙门里被捕头、县太爷呼来喝去还不如押送犯人。

  在押送路上两个衙役押着一个披枷带锁的犯人,危险系数很低,不用冒着生命危险追捕逃犯,并能得到平日里根本没有的不少的额外收入,一路伙食也挺好,不受衙门拘束,自由,而且时间也很长,唯一可能要忍忍的就是跑路的幸苦,孰轻孰重衙役们不会分不清,所以这门差事是非常受衙役欢迎的。

  汉朝前后,罪犯一般都流放到蜀地,比如吕不韦、嫪毐及其门客都被秦王赢政流放到了蜀地。宋朝前后,流放地多为岭南地区,比如岳飞被害后,妻儿老小全被发配于此。而到了清朝,犯人就会被流放到西藏或是令罪犯闻风丧胆的宁古塔,比如纪晓岚曾被流放西藏,但大多数会流放到宁古塔垦荒了。

  其实,古时候的流放比死刑还恐怖,因为去往的地方都苦寒的不毛之地,再加上千里迢迢,跋山涉水,远离故土,心情惆怅,很多人还没到目的地就因病痛死去了。

  即便如此,罪犯还都会希望能活着到达目的地,因为如果赶上皇帝大赦天下,那么他们就有了出头之日,再说了,好死不如赖活着。所以,他们就将希望寄托于衙役身上,希望路上得到照顾,或是少些虐待。因此,就少不了给他们点恩惠,而被流放者能花钱免灾,衙役又能得到时好处,彼此心照不宣,于是一条产业链形成。

  所以,正是由于形成了衙役业内的潜规则,有衙役争着抢着去拔这层皮也就不足为奇了,毕竟这是一个创收的好机会。

  在衙役押送犯人之时也是需要打点一二,这小小的“贿赂”可能就抵得上小衙役的一年的俸禄。谁不想既轻松又能赚到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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