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和氏在秦之前为什么要区分?秦之后为什么不这样做?
嗨又和大家见面了,今天为什么小编带来了一篇关于古人姓氏的文章,希望你们喜欢。
古时候传说中,姓与氏是伏羲氏确定的。范文澜先生的《中国通史》认为,中国最早的姓产生与伏羲氏时期,产生的第一个姓是风姓。
姓,所代表的是氏族的血统,是源于同一女性始祖的具有共同血缘关系的族属所共有的符号标志。它最早是氏族图腾标志,有了文字后,才形诸文字。
姓,《三坟》:“男女媾精,女生为姓。”《说文》:“姓,人所生也。”氏族的血缘可以追溯到母系氏族社会的女性始祖,所以古姓多为女旁字。因生为姓,也就是以氏族最初的血缘之始来命姓,所以姓是不可能有变化的。我们可以看到很多“以地命氏”的例子,如“炎帝居于姜水,故为姜姓”,“舜居于妫汭之水滨,故为妫姓”,实际上是他们生于居于姜水、妫水之滨的氏族部落,这水名就是以其氏族部落的女性始祖的名字命名的。所以,姓是区别血缘的,是宗族的根本族号。
氏,是部落、宗族的分支,是小宗(支系)的族号,子孙分支,就以氏来区别。他们的姓不变,而以分支的国、邑、地、官、谥、字、业等各自为氏以示区别。在小宗(分支)的划分,有其基本原则,就是“别子为祖,继别为宗”,子孙分出,以其祖为祖,自为小宗。分支后繁衍后代,他就成了本支的祖,他的子孙分别为更小的宗,并且各自为氏以示区别。
秦以前,女子称姓,男子称氏。姓明婚姻,世代不变。氏辩贵贱,随时更移。氏族、部落的消亡,氏也就消亡,春秋战国时期,产生了无数个氏,也消亡了无数个氏,然而姓基本不变。所以,先秦时期保留下来的姓只有30余个,保留下来的氏却有千余个。
东汉班固《白虎通义》的解释是,“姓”的作用,“所以崇恩爱,厚亲亲,远禽兽,别婚姻也,故纪世别类,使生相爱,死相哀,同姓不得相娶者,皆为重人伦也”,“氏”的功能则是,“所以贵功德,贱伎力。或氏其官,或氏其事,闻其氏即可知其德,所以勉人为善也。”
简单地说来,“姓”和“氏”区分那么清楚,就是区分男女(别男女)、区分贵贱(别贵贱)、区分婚姻(别婚姻)的需要。
其中的“别婚姻”,或许是姓氏产生第一原始动机,早期中国人就知道相同血缘的男女结婚后,所生的子女可能不健康,“其生不蕃”,出于后代孙子昌盛、家族繁荣的考虑,便要求“同姓不婚”。
在具体择偶时,如果“氏”同而“姓”不同的,可以婚配;如果“姓”同,而“氏”不同的,则禁婚,因为他们来自同一老祖母,曾是“一家人”。
但是,到“礼崩乐坏”春秋时期,“姓”和“氏”的界线开始变得模糊,“姓”和“氏”出现合一的趋势,到秦始皇嬴政兼并六国后,“姓”和“氏”也被“统一”了,变成一个意思。到了汉代,姓与氏已经趋于合一,汉末,姓与氏已经一体化了。
清顾炎武即此观点,其在《日知录》中称:“姓氏之称,自太史公(司马迁)始混而为一,本纪于秦始皇则曰姓赵氏,于汉高祖则曰姓刘氏。”
这种“姓”、“氏”不分,当然不是司马迁个人所为,应是当时社会现象和风气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