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党项族的婚姻习俗是怎么样的?有些现代都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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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西夏的党项人,他们的婚姻形式早在《两唐书》中就已经有了相关的记录:

  “妻其庶母及伯叔母、嫂、子弟之妇,淫秽蒸亵,诸夷中最为甚,然不婚同姓。”

  可见,党项人的婚俗在中原人的眼中无异于是变相的乱伦恶行,而且是四方异族中最为严重的。

  只是党项人和中原传统一样,有着“同姓不为婚”的禁忌。

  其实,在我国古时候北方游牧民族当中,收继婚的形式实在常见。

  这样做的主要目的便是将丧夫妇女们的人身及财产继续约束在本氏族内部,以免人口和财富外流。

  对于靠天吃饭的游牧民来说,算是比较明智的做法。

  古时候民族中实际上是存在着一夫一妻制的,比如东北建立渤海国的粟末靺鞨。

  但是党项却是非常明显的一夫多妻,夏国始祖李继迁曾经“复连娶豪族”,因此有记载说“蕃俗诸母众多”。

  党项族也存在着所谓的买卖婚姻,女方向男方索要巨额彩礼的行为可谓古已有之。

  与西夏对峙的北宋王朝,对于党项族的婚俗有不少的记录:

  “凡育女稍长,靡由媒妁,暗有期会,家之不问。情之至者,必相挈奔逸于山岩排映之处,并首而卧,绳带置头,各迭用力紧之,倏忽毙。”

  一对党项男女在婚前便享有性关系自由,虽然最后为殉情而死,但这种程度在古时候实在并不罕见。

  或许也正是因此,党项族妇女往往缺乏贞操观念,致使王室内部屡屡因为乱伦和私通发生血案。

  西夏的建国者李元昊,便是因为夺子之妻而被太子割掉鼻子流血过多致死。

  在藏传佛教被党项族接纳之后,党项又出现了另外一个奇特的婚俗:

  “凡有女子,先荐国师,而后敢适应人。”

  僧人在西夏王朝享有不小的名望,因此自愿出家者络绎不绝。

  女子先献身给僧人,之后再行出嫁,也并非是什么不光彩的事情。

  其实这也和党项族本身风俗有关,因为婚前本身就有性自由,所以献身僧侣与献身给情郎在本质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自然也就习以为常了。

  一直到元代,河西地区崇尚佛教,事事以僧侣为先的习俗也没有消失。

  元人马祖常之有一首作品叫做《河西歌》,所写的正是这种风俗:

  “贺兰山下河西地,女郎十八梳高髻,茜根染衣光如霞,却召瞿昙作夫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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