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时期为什么会出现百姓杀婴的现象 说到底还是汉武帝的错
西汉百姓为什么杀婴,这是很多读者都比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在汉朝初期,刘邦为了增加人口,推出了类似单身税的政策,所以百姓只能早早的就要把孩子们给嫁出去。到了西汉中期,因为在土地税收方面给予了很多优惠政策,导致国库里的钱已经快不够用了。加上汉武帝对匈奴勤兵黩武,所以税收重点成了人头税,生的多交的税就多,在这样的情况下,西汉百姓出现了杀婴的情况,因为大家实在是要交不起钱了。而且在西汉年间,生出一个健康孩子的概率也并不是很高,所以百姓一般也不忍心杀孩子,但高额的赋税只能让他们对现实低头。
西汉政权是建立在秦末农民起义胜利的基础上的,西汉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所以在赋税政策上作出了比较大的让步,其中最明显的体现在西汉对的土地税上面,由秦朝的“三分取其二”降低到十五税一,后改为三十税一,文景时期曾有十数年免田赋。”期望以此来缓解此前激烈的阶级矛盾。
西汉政府减轻土地税,必定影响到政府的财政收入,而为了弥补在土地税上的损失,所以在人口税方面对百姓的压力就显得特别的沉重。西汉的人口税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口赋,一种是算赋;口赋是针对孩童征收的税收,算赋是成年人缴纳的赋税,一般口赋从七岁开始缴纳,截止十四岁,此后就是缴纳算赋。土地税对于无地者而言,可以不用缴纳赋税,但是人口税则与之不同,即便你是赤贫之身,仍然要缴纳税金。
汉武帝执政的一段时期,将七岁征口赋提前至三岁,同时在数量上又有所增加,所以导致当时很多人一出生就面临要交口赋的压力,这对贫苦农民而言,显然是一个非常沉重的担子,以至于很多人在孩子刚出生就将其杀死,以逃避重税。在西汉生孩子你至少要面对以下的问题:
其一,超高的死亡率
在《汉书外戚传》中记载:妇人免乳大故,十死一生。由此,可见在古时候生孩子的风险有多高。在民国时期就有这样的数据:在1936和1938年,中原十八省婴儿的死亡率分别是百分之十五点六和百分之十六点八,其中绥远省竟高达百分之四十三。这是几十年前的数据,更何况两千多年前的西汉。医疗的落后,在当时是无法克服的困难!
其二,逃税杀婴
残酷的封建剥削使百姓不堪压力,选择杀死自己的孩子。在古时候纳税的重要依据就是看你家有几口人,称为人口税。谁家的人口多,纳的税就多。这种人口税的压力,到了汉武帝时期达到了高峰。雄才大略、穷兵黩武的汉武帝为了打匈奴就把这些军队的支出转移到了百姓身上。卫青、霍去病在前方威名赫赫之时,不知道在汉朝普通的百姓中间有多少人亲手杀掉了自己的孩子,为的就是逃避那二十三钱的人口税。前方的大胜与后方的残忍杀子,这些对比中画面我不敢想象!
这种人口税,从之前的二十钱到现在的二十三钱,征税年龄也从七岁提前到了三岁!《汉书贡禹传》记载: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故民重困,至于生子輒杀。在《后汉书》中同样有记载:小民困贫,多不养子,彪严为其制,与杀人同罪。从这些记载中可以看出,在那个时期杀子之盛。
其三,封建迷信
在那个愚昧落后的年代,即使你逃过了前两劫,有时也并不安全。在《史记》中记载:家产子,必先占吉凶,后乃有之。生孩子看吉凶,这在古时候也是婴儿不得不面对的一个生死考验。“武威多妖忌,凡二月、五月产子,及与父母同生日着,悉数杀之”,类似这样的记载我们在《后汉书》不难发现。在现在的非洲某些部落还有这种情况,比如他们会杀掉第一个孩子;会杀掉先长上牙的孩子,认为这不吉利等等。
总之,医疗的落后、封建迷信以及帝王的个人因素都是人口增长缓慢的重要原因。医疗和迷信是时代的局限性,与人为没有太大的关系,但赋税等帝王的人为原因就让人很不舒服了。毕竟,相比于文景时期,武帝时期的百姓真是太不易了!
所以,西汉虽然在土地税方面给百姓减轻了压力,但是却加重了人口税的负担,百姓的生活仍然是比较悲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