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拯救岌岌可危的东汉王朝,汉灵帝采取了什么措施?

  刘宏,即汉灵帝,是东汉第十二位皇帝。刘宏即位时东汉已经岌岌可危,他做了哪些拯救王朝的事呢?下面为什么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东汉末年是古时候社会大动荡与大变革时期,魏晋南北朝以后的所有新兴思想与风尚都源于此时期。东汉王朝在经历“光武中兴”、“明章之治”等辉煌阶段后,逐渐呈现出日薄西山的没落气象。

  由于宦官外戚频繁干政,再加之豪族大姓势力的日益膨胀,东汉末年出现了“三空之厄”的现象。即政治腐败、政局动荡以及经济萧条。因此,底层贫苦农民揭竿而起,起义风起云涌,遍布全国各地;周边少数民族骚动不安,纷纷反叛,意图扰乱社会安定。

  总之,这是一个危机重重、四面楚歌且千疮百孔的社会。汉灵帝刘宏便是在此时继承地位,延续大统,并想尽一些办法在这个日趋没落的王朝推行一系列改革措施。

  汉灵帝被称为“衰帝之君”,身处如此千疮百孔的时代,即便想要力挽狂澜,也无济于事。连秦皇、汉武都无力回天的王朝,12岁的刘宏又能如何自处呢?汉灵帝是如何一步步让王朝走向没落的?

  一、内忧外患的东汉王朝

  1.外戚宦官频繁干政

  《东汉诸帝多不永年》记载:“国家当气运隆盛时,人主大抵长寿,其生子亦必早且多。”

  自东汉光武帝以及明帝之后,皇帝大都短命早逝。例如,汉章帝与汉和帝享年分别33岁与27岁。更有甚者,绝大多数皇位继承人多处于少不更事的年纪。诸如,汉冲帝仅2岁继位,汉质帝仅8岁继位。君主的早逝必然会造成一系列政局混乱以及王朝延续的问题。

  《后汉书·皇后纪》记载:“东京皇统履绝,权归女主,外力者四帝,临朝者六后”。

  年幼的帝王加上女性干政,为外戚专政、宦官乱政创造了绝佳的条件。

  《宦者列传·序》记载:“和帝即祚幼弱,而窦宪兄弟专总权威……唯阉宦而已”。

  自汉和帝起,皇室外戚与宦官之间进行了旷日持久的权力斗争,双方势力此起彼伏,分别经历了几起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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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166年与公元168年,分别发生了两次党锢之祸,使得外戚与士大夫的数量骤减,宦官势力达到顶峰。宦官群体开始大力干涉察举制,并控制朝堂官吏的选拔。

  《后汉书·杨秉传》记载:“是时宦官方炽,任人及子弟为官,布满天下,竞为贪淫,朝野嗟怨”。

  宦官将眼线安插在全国各个地区,不论是朝廷“职署”,还是地方“守宰”,都遍布着宦官的亲信。

  与此同时,为了扩大自身的势力,宦官还控制了禁军,《后汉书·曹节传》记载:“持节将中黄门虎贲羽林千人,北迎灵帝,陪乘入宫”。由此可见,宦官已经拥有了足够的军事保障。东汉前期,帝王纷纷提倡节俭。

  《后汉书·皇后纪》记载:“光武中兴,廓雕为朴……贵人金印紫绶,奉不过粟数十斛”。

  光武帝崇尚节俭之风,且自身作则,上行下效。然而,东汉后期,统治者昏聩,朝堂阴暗,官场是处处是贪赃枉法的事件,奢靡之风更是愈演愈烈。汉灵帝时期,以曹节为首的宦官群体“多蓄财货,缮修第舍,连里竟巷”。由此可见,上层社会弥漫着奢靡之风。朝廷官员为了相互攀比,提高生活条件与水平,便纷纷对百姓进行强取豪夺,导致政治系统直接崩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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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此起彼伏的农民起义

  东汉初期,统治者勤政英明,国力兴盛,对国家边境的少数民族产生了较强的威慑力。此外,先进的经济与文化也促进了民族之间的相互融合。然而,到了东汉后期,国力日益衰退,边境少数民族乘虚而入,频繁反叛。

  此外,统治者的横征暴敛与苛捐杂税也令处于社会底层的百姓苦不堪言,纷纷举起武器发动起义。

  《后汉书·卷六》记载:“公元126年,鲜卑犯边”。此后,鲜卑数次犯边,几乎屡禁屡犯。

  东汉战争数量颇多,在汉顺帝刘保统治期间,边境少数民族共进攻23次,大大小小的农民起义也有9次。此外,汉冲帝与汉质帝在位年限不过两年,便发生了2次少数民族进攻以及5次农民起义。汉桓帝共在位21年,期间发生了29次少数民族战争以及16次农民起义。

  除了战争的次数多外,东汉战争的波及范围也非常广泛。鲜卑不断骚扰国家边境,战火竟蔓延至朔方、云中、渔阳、辽东等郡。在国家的北、西、南部边境,蛮族叛乱接连不断,三辅地区多次受到侵扰。

  尤其是长江中下游地区,农民起义更是势如破竹。此外,农民起义军中称王的现象也非常频繁,诸如“黑帝”、“黄帝子”、“太上皇”等称号,可见东汉统治政权已经遭受强烈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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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抵御蛮族的威胁与叛乱,东汉政府不得不持续征兵,而庞大的军饷开支也加重了朝廷的负担。为了补给军饷,朝廷大幅度降低官俸,甚至想出了向王侯借钱的主意。此外,兵源也是东汉最严重的问题之一。东汉中后期,土地兼并愈演愈烈,小农户纷纷破产,朝廷只能依靠募兵来补充军队,导致财政时常入不敷出,财政危机日益严峻。

  3.频繁的自然灾害与朝廷荒政

  东汉朝廷本就因持续不断的战争与内部的宦官、外戚干政而动荡不安。然而,天不垂怜,频繁的自然灾害也给了东汉王朝致命的一击。在生产力低下、科学卫生条件落后的古时候社会,灾荒的破坏力不堪设想。东汉时期发生了大量水患虫蝗灾害,且在不同程度上对社会经济以及百姓生活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害,轻则饥馑流亡,重则人相啖食。

  如果严重的灾荒还发生在经济萧条的时代,那么它的破坏力与杀伤力就更加强烈。《后汉书·五行志》记载,从公元126年至公元167年,仅41年的时间,竟爆发了11次大洪水、6次蝗虫灾害、6次旱灾、3次疫病以及29次地震。其中,在所有自然灾害中,地震的次数最多,且破坏性极大。迫于频繁自然灾害的威胁,东汉朝廷开始推行荒政。

  《周礼·地官·大司徒》中记载,“荒政”的主要目的是“聚万民”。荒政,即朝廷为了应付灾害而实施的赈灾政策。政府实施荒政,不仅可以稳定社会秩序,还可以尽快恢复社会生产。

  《后汉书·顺帝本纪》记载:“诏以疫疠水潦,令人半输今年田租”。永建元年爆发了严重的大型瘟疫以及水灾,故灾区百姓可以减免大半赋税。

  《后汉书·桓帝纪》记载:“一家皆被害者,悉为收敛”。即因水患而全家灭门者,国家则会帮忙收棺安葬。

  《周礼》中记载了十二种“荒政”措施,诸如散利、薄征、缓刑与杀哀等。常见的荒政措施为赈济灾民,包括为灾民提供钱财、医疗与物资补助,并为死者提供棺木。此外,封建帝王还会下“诏罪己”,即古时候帝王在发生重大天灾人祸、王朝岌岌可危之时,对自身的过失与过错进行深刻检讨的口谕与文书,目的是安抚并收买人心,从而维护社会统治秩序。

  赈灾、稟贷、减税免租等三项荒政措施需要耗费大量国家财政,因此只有在财政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才能确保此三项政策不会导致入不敷出的情况发生。然而,东汉后期,经过连年灾荒,财政亏空,出现了“三空之厄”的极端情况,政府国库根本无力实施荒政。再者,频繁的灾荒也极大程度降低了政府的税收,导致汉灵帝即位之初,国家财政系统已然崩溃。

  因此,朝廷不得不借助官员、王侯与富人的力量来救灾。然而,此时的政局昏暗腐败,官员任人唯亲,整个封建吏治腐败不堪。如此自私自利的官宦又能如何拯救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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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汉灵帝的政治举措

  1.改革官制

  汉灵帝12岁即位,以河间孝王之后入主朝廷。《后汉书》记载:“河间多福,桓、灵承祀”。

  由于汉灵帝之父解渎亭侯的地位不高,恰好满足外戚擅权的条件,因而汉灵帝便成为了继位的最佳人选。在政治上,汉灵帝设置“侍中寺”、“省尚书事”等职位。西汉初期,“侍中”的主要职责是“直侍左右,分掌承舆服物,下至亵器虎子之属”。可见侍中的主要职责是服侍帝王的日常起居。

  《后汉·百官三》记载:“掌侍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东汉时期,侍中群体逐渐形成了辅助皇帝的决策机关。

  不过,由于外戚与宦官位高权重,且宦官几乎形影不离地跟随皇帝,严重影响君主决策,故侍中不可出入禁中。东汉初年,侍中的主要职责是为帝王讲经与校经。《后汉书·灵帝纪》中说:“侍中寺雌鸡化为雄”。灵帝时期,出现了侍中寺,并加强了侍中的权力。灵帝设置侍中寺的目的是“避免或减少诏令、措施出错,保证质量”。

  此外,汉灵帝还实施了“三互法”,即一种古时候官员需要回避特殊情况的制度。

  《后汉书·蔡邕传》记载:“三互谓婚姻之家及两州人不得交互为官。”例如,甲、乙通婚,甲必须回避乙所在的州郡,且不得担任乙所在地区的长官。

  此外,东汉共有十三州,倘若甲州的人在乙州当官,则在甲任职期间,乙州人不得出任甲州长官。由此可见,“三互法”从地域以及亲缘两方面对官员任职需要避讳的情况进行了严密的规定。“三互法”实施的根本目的防范官官相互之风,有效避免选举上的请托之风。

  然而,由于三互法“禁忌转密,选用艰难”,导致“幽翼二州,久缺不补”的情况发生。由此可见,三互法在官员的任免、考核以及监察上存在诸多弊端,造成了朝堂之中部分职位的长期空缺,反而滋生了更多官吏选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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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设置“鸿都门学”

  《后汉书·灵帝纪》记载:“鸿都,门名也,于内置学”。鸿都门乃国家的学术文化机关以及皇家藏书的处所。

  《后汉书·蔡邕传》记载:“初,帝好学,自造《皇羲篇》五十章”。可见汉灵帝在鸿都门治学的初衷是为了撰写《皇羲篇》,因而召集了大量擅诗词歌赋的文人待诏于鸿都门下。

  “待召”即还未获得正职,需要随时随刻听从诏命。而鸿都门生大都被置于宫内,因此待诏于鸿都门下不仅能享受丰厚的待遇,还很容易进官。而汉灵帝对于鸿都门生予以重任的根本原因不外乎三点。

  其一,《灵帝纪》记载:“灵帝善鼓琴,吹洞箫”。可见灵帝之所以大量征集擅长词赋鸟篆之人,主要也是为了发展自己对于才艺的特殊爱好。

  其二,当时朝廷存在严重的“朋党之风”,导致朝廷对于地方州郡都失去了约束力,连选举制度也出现漏洞。因此,灵帝急需培养一批政治势力,为自己所用。

  其三,宦官皆为身体残缺之人,自然对出身贫寒、处处遭受轻视的鸿都门生惺惺相惜。

  且鸿都门生在朝廷中势单力薄,故宦官认为操控他们更为容易。总之,鸿都门学的创立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文学艺术的发展,同时也推动了东汉文学日趋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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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灵帝卖官

  “纳赀卖官”是一项特殊的选官方式。东汉卖官始于汉安帝,并在桓、灵二朝兴盛。

  《后汉书·灵帝纪》记载:“私令左右卖公卿,公千万,卿五百万”。

  由此可见,灵帝朝已经将卖官的等级扩大到公卿的位置。灵帝卖官最明显的特征便是设立名目,使卖官更加公开化与合法化。诸如,缴纳“修宫钱”。史载:二月己酉,南宫大灾。“南宫大火”为汉灵帝卖官敛财提供了一个天衣无缝的借口。

  倘若说“修宫钱”假借了公用之名,那么“礼钱”则是完全被灵帝中饱私囊了。此外,《后汉书·宦者列传》记载:“时帝多蓄私藏,收天下之珍,每郡国贡献,先输中署,名为‘导行费’。”

  灵帝卖官的根本原因在于国库亏空以及财政资源短缺。这虽是应对财政危机的不得已之举,却更加重了百姓的负担。毕竟地方官员在斥巨资买官后,必然会向底层百姓大肆搜刮钱财以收回成本。

  结语

  灵帝朝最错误的政治举措便是明码标价买官卖官,这无疑使贪污与贿赂变得更加合理、合法化,更助长了官员非法敛财的行为,从而加剧了国家财政危机。而被逼入绝境的百姓不得不奋力反抗,于公元184年爆发了空前强大的“黄巾起义”,加速了东汉的灭亡。

  综上,汉灵帝的确采取了诸多举措挽救岌岌可危的王朝,但他身处于东汉末年,再好的政治措施都无法扭转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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