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允和貂蝉之间是什么关系?是养父女还是主仆关系?
王允和貂蝉是什么关系你知道吗?不知道没关系,为什么小编告诉你。
在《三国演义》中,貂蝉是司徒王允府中的奴婢。某一天,王允正在苦苦思索除掉董卓的良策,突然被花园里出来的琴声吸引。王允懂音律,他从琴声中听出了女人的哀怨:这分明是女子思春呐。王允勃然大怒,怒斥貂蝉不守妇道。
貂蝉不慌不忙解释说,奴婢哪是为自己哀怨,只是看到大人整日愁眉不展,恨自己是女儿身,不能为大人分忧解难。
一句话浇灭了王允的愤怒,他这才注意到,花前月下的貂蝉,是那么的楚楚动人。转瞬间,王允诞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一女嫁二夫,离间董卓与吕布的父子之情。当王允将计划和盘托出后,貂蝉表现出国家大义,毅然舍身配合王允的行动。
从那一天起,貂蝉摇身一变,被包装成了司徒大人的女儿。王允先将她许婚给吕布,又引诱董卓垂涎貂蝉,将貂蝉送入董卓的销金窟。然后王允又跑到吕布跟前声泪俱下,控诉董卓不顾人伦,强夺儿媳,激反了吕布。
罗贯中的故事编得太精彩,刚硬的政治斗争中,掺杂了女人的柔美,和撩人的情感纠葛,“荤素搭配”,“明晦相间”,欲罢不能。可惜那仅仅是文学作品,很多情节一细推敲,立刻碎得惨不忍睹,索然无味。
比如,王允与貂蝉的关系,会演变成“纯洁”的父女关系吗?
根本不可能!现代人有一种误解,认为中国在秦汉以后就没有奴隶了,其实不然。帝制结构下,社会阶层被分为三类:一类叫特权阶级,独指皇权;二类叫平民,或者叫自由民,又分为士农工商几等;三类叫非自由民,也叫奴隶。
貂蝉的身份就是非自由民,俗称奴婢。从性质上将,非自由民是主人的财产,不算人,不在编户齐民范围内,想给国家尽纳税义务的资格都没有。
既然是主人的财产,主人就有权利决定奴婢的前途,甚至生命。比如主人可以把他(她)当礼物,赠送给其他人。假如主人允许他(她)成婚,他们的后代也是主人的财产。如果主人相中谋位奴婢,她有义务为主人提供性服务。
当然,主人不必为此“负责”,下了床该干啥还干啥。除非此奴命好,给主人生了孩子,尤其是男孩。主人为了孩子的名分,不得不给奴婢一个自由民的身份。很可能,原先的奴婢,从此升格为妾,总算有了名分。
所以,被男主人相中,是古时候奴婢脱掉贱籍的捷径。
貂蝉是王允府上一名歌妓,或许是友人相送,或许是买来,亦或许世代在王家为奴。她的义务无非是为主人提供“娱乐”,以及招待客人的时候愉悦宾客。所以,王允占有她,那是一件太正常不过的事了,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王允如果要替她脱籍不是难事,要收她为女儿,简直是天方夜谭。按《三国演义》的情节,王允必须隐瞒貂蝉的真实身份,可是脱籍必须到官府办理手续,隐瞒不了,哪像现代某些女人,想拜多少爹随心所欲。
假如王允仅仅拿她当礼物,送给吕布,那就不存在婚约。请注意,吕布是士族阶级,士族阶级不能与奴隶有婚姻关系。这是一对无解的难题,《三国演义》讲究的是可读性,不会纠缠于这些细节末节,所以没人关注这个漏洞。
吕布会不会在意貂蝉在王府的经历?
如果是婚姻,一定介意,你王允让一个婢女冒充女儿嫁给我,这是多大的侮辱?王允这么做,不可能达到挑拨吕布与董卓关系的目的,相反只会招来吕布的猛砍。
假如不是婚姻,仅仅是给吕布送了一份大礼,吕布一定不会介意。世俗就是如此,别拿现代眼光看待。可是,假如吕布不介意,他会因此跟董卓翻脸吗?相对于政治利益,这点矛盾太微不足道了。
所以,王允的这出一女二嫁大戏,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不可能成功。
那么,怎么解释正史《后汉书》中的情节:吕布私通董卓的婢女,被董卓发现后,出于害怕找王允求救?
也很好解释,婢女是董卓的私有财产嘛,你吕布私通婢女,不等于偷人家东西嘛,害怕是正常心理。
即便如此,我仍然觉得《后汉书》有避重就轻的嫌疑。董卓发现了吕布的“小偷”行径,事实上并未作出任何反应。直接的证据就是,董卓遇刺那天,负责保卫工作的依然是吕布。可见,吕布私通婢女,至少在董卓眼里不算大事。
其实董卓被杀,跟这些桃色新闻几乎没有任何关系,根子在于董卓太迷信自己的武力,失去了天下士族阶级的支持。在洛阳,他彻底与关东豪门士族决裂,到长安,他又与西凉及关中士族集团决裂。
吕布就是西凉士族集团的一员,他本来依附于董卓。董卓也是西凉士族一员,他迁都长安,本意是依靠西凉集团,结果他依仗军权,排挤西凉士族,让他失去了最后一支支持力量。
这个结果,让吕布意识到董卓败亡在即,要赶紧与他脱钩。所以,当王允像他伸出橄榄枝时,在吕布的眼中,那可是一根救命稻草呐,赶紧接住。
想想这些政治背景,“貂蝉”在其中的分量值得一提吗?所以,读《三国演义》和读《三国志》、《后汉书》,要采用截然不同的思维角度,一个哈哈笑,一个声声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