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实施的兵制是府兵制 北宋为什么盛行募兵制

  还不知道:唐宋兵制的网友们,

  中国封建时代的兵制一般特指兵役制度,是封建国家武力构成与统兵体制的基础,也是其政治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封建社会由唐入宋的历史过程中,兵制发生了重大变革,即自唐中叶—开元天宝起,封建国家的兵制开始由府兵向募兵的过渡,并在北宋时期完成了募兵制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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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这一重大兵制变革,既有的研究成果中已经形成了基本统一和成熟的论述方法,那就是,直接由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谈起,在发掘由府兵制到募兵制的变革原因时,往往是直接从其根本原因—经济基础、或者即生产关系的变化谈起的。从史学界已达成的基本共识看,这大致包含了三方面基本内容。

  第一,自唐贞观以后,日益频繁且逐步常态化的土地兼并促进了土地私有制(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急速发展,并逐步具备了压倒性的优势地位。在此基础上,封建农业社会的主导性生产方式,由庄园农奴制逐步演变为封建租佃制,这刺激新兴大地主对生产要素—土地和劳动力(佃农)的需求,同时也导致了自耕农的大量破产,使府兵制丧失了稳定的兵源。
第二,土地所有制的变化,一方面使封建王朝以推行均田制来分配国家的土地并以此保有数量稳定的自耕农,从而实现“军国所资,咸出于租调川—即维持稳定的田赋税收的传统,自唐中叶起便难以为继。而作为“民为兵而以田养之”这一“古今不易之定制”,也就是以“兵农结合”为基本特点的府兵制,则失去了经济基础而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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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则是土地兼并,使大量农民被迫与土地分离而失业,国家招募失业农民从军,经过安史之乱与唐末五代乱世分裂割据,两宋基于历史既成,把募兵制变成了一项的基本国策确立下来。

  基于上述原因,学界论述府兵制到募兵制的过渡,往往都是把唐开元天宝作为时间起点的。然而,在募兵制之前的府兵制作为北周至隋唐的基本兵役制度,虽然在开天之际的崩溃仅用了数十年时间,但是其起于西魏大统,全盛于唐贞观,期间经历了近两百年的历史,如果继续往前追溯府兵制产生的渊源则还会更长。这就是说,开元天宝时代对募兵制而言是兴起的始点,对府兵制来说却是迅速没落的尾声。

  府兵制是一项与与封建大土地所有制和均田制两者都有着密切联系的制度,通过分析它由盛到衰这一期间与土地所有制的政治经济联系,厘清府兵制由“兵农分离”到“兵农合一”、再到“兵农分离”过程的基本脉络,则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刻地了解为什么均田制的没落会对府兵制造成如此大的影响,从而明确中唐以后封建国家推行募兵制实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而通过这样的论述,我们可以发现府兵制发展中的若干鲜明特征:(1)府兵制发展的初期,兼具了兵农分离与兵农合一的特点;(2)在与均田制结合一起之前,府兵制的创立者宇文泰通过先控制豪强地主,再控制其土地,最终实现了府兵制与封建大土地所有制的结合;因此在均田制之前,封建大土地所有制才是府兵制得以确立的基础;(3)均田制对于府兵制的贡献,在于帮助府兵完成了由职业军人向自耕农群体的转化,将府兵由地主的私人武装升华为拱卫皇帝中央集权的国家军队,并用土地将这支军队牢牢控制在封建国家摩下,四方征战开疆扩土,建立了隋唐大一统;(4)府兵制对于均田制的贡献在于通过不断的扩张,为均田制的延续获取了大量的土地和劳动力,并在这一过程中促进均田制的良性运行,府兵制则在均田制的良性运行中日益与之密不可分。

  这些特征看似与均田制的崩溃关系不大,但当我们解释均田制崩溃之际、府兵制也迅速崩溃这一历史现象时,就可以深刻地体会到,无论在内在逻辑还是历史渊源之上,均田制都
根据生产要素的变动与社会经济环境的变迁,分析均田制崩溃与府兵制的没落。均田制的崩溃是导致府兵制难以为继、亦随之崩溃的根源,然而均田制自身的崩溃,其根源又在于什么?已有的研究成果从不同角度论述了土地兼并这个最大的因素,其固然重要,但从逻辑上讲,土地对于均田制这个国家执行的经济制度而言毕竟只是外因,均田制的崩溃显然也存在其内部原因,而这一内部因素往往对府兵制的兵员基础—自耕农群体的影响更大也更直接,对它的分析也就有助于我们了解兵制变革的深层次原因。本文将尝试从均田制运行的基本原理以及其所依赖的客观经济环境的变迁中,寻找均田制崩溃的内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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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均田制是封建王朝将掌握的国有土地分配给失业农民,引导其恢复农业生产,而这个过程也就是国有土地与劳动力相结合的过程,其目的则是将农业社会的劳动力用生产资料—土地加以固定,并且由国家所控制。从调节生产要素之间配置的角度看,这既是封建国家借助均田制在恢复农业生产的过程,同时也是将原本分散的自然经济纳入国家计划的过程,而后者的意图显然在于确保国家借此获得稳定的财政来源—田赋与摇役。

  其次,在均田制自北魏以来数百年间的历史中,封建国家常以恢复周代的“井田”之制作为理想;而从古时候财政思想的渊源来看,均田制作为一项经济政策,被古人认为是一种能够实现财政上“量入为出”理想状态的可行办法,国家知道自己拥有多少土地,又知道把土地分给了多少人耕种,就大概能掌握正常情况下的农业收入是多少了。从现代经济学的角度上看,均田制作为实现“量入为出”的一项制度,就是对土地要素和劳动力要素进行配置,以求得农业生产上的均衡。

  然而,这种要素配置是受制于基本的客观经济环境的,当封建社会经济处于“地广人稀”的状态时,劳动力要素就显得稀缺,因此均田制大多表现为向劳动力强行“抑配”土地,封建国家通过延长自耕农群体的劳动时间和提高其劳动强度,来实现其所谓“量入为出”的财政目的。然而,当封建社会经济恢复正常的发展状态时,农业人口也会恢复正常的自然增长率,而此时向劳动力强行“抑配”土地的均田制就不得不转为向劳动力“限配”土地了。尽管如此,随着农业生产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均田制势必无法应付“地少人多”的客观环境,从而因自身的原因而逐渐走上崩溃之路。当然,在这一崩溃的过程之中,均田制的内部因素往往又是与各种外部因素交织在一起的:府兵制建立之初所依赖的大土地所有制在隋唐的继续发展,为了适应扩张战争需要而并不抑制土地兼并等等—这些外部因素都成为了均田制迅速崩溃的催化剂。由此看来,对府兵制前期发展历史沿革的论述,也就殊为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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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兵制变革是由府兵制到募兵制的变革,而财政变革也就是由租庸调到两税法的变革。这两个彼此密切相连的变革,是发生在安史之乱、藩镇割据,继而唐亡之后复又五代乱世的历史背景之下的。因此,对两者间关系及相互影响的分析,将充分结合这一时代大背景。至于本文分析这一问题的目的,则是试图为北宋重行一统之后继续推行募兵制,并实施举国一体的军事性财政找到历史根源。

  随均田制崩溃一同出现的是日益严重的国有土地被私人兼并的问题。于是在唐开元天宝时期,社会上出现了规模庞大的逃户—无地失业农民,其主体则是原本在均田制下的自耕农群体。这就使朝廷的府兵制在丧失兵源的同时,又“获得”了募兵制的兵员基础。而募兵制—这个原本只是用来应对府兵制无兵可征的窘境而不得已采取的短期政策,在连遭安史之乱与藩镇割据打击等一系列重大变故之后,既成为了唐王朝用以续命的基本兵制,也成为了藩镇势力用来割据一方的基本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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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政治上的分裂割据形成之后,财政上各自为政便顺理成章了。为了避免募兵所带来的巨大开支,中唐索性实施了“资产为宗”的两税法,在彻底将国家财政收支划分为三部分的同时,也毫无悬念地将军费开支上升为中央与地方割据势力最大的一笔开销,这是因为,维持相当规模的军队在分裂时期乃是中央之所以为中央、诸侯之所以为诸侯的政治基础;加之“两税三分”局面的形成,导致军费始终占据了这两者财政收支的大半以上。两者综合,军费开支已成为中央与地方各自财政的首要任务,皆须全力以赴才可以维持。而募兵制之下的财政平衡是极其脆弱的。

  府兵制时期由农民自备武器衣粮,在募兵制下转为由国家和藩镇有计划地进行补给和分配,财政自然应当预先估算各项支出可能的数额,并制定和执行相应的政策与计划,因此国家财政自然也就由之前的“量入为出”转化为“量出制入”了,而这一运作模式的根本性转变,则为封建国家的财政带来了长期膨胀性的特点。而在以募兵制的“养兵”政策为基本国策的在北宋时期,上述这三点有的被原封不动地继承了下来,有的则因政治经济形势转变之后,在原有基础上为北宋政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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