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亲录系囚”是个怎样的制度?唐太宗将囚犯放回家后发生了什么?
嗨又和大家见面了,今天为什么小编带来了一篇关于唐太宗的文章,希望你们喜欢。
众所周知,唐太宗李世民是通过玄武门之变而当上天子的。本来弑兄杀弟的皇位得之不正,后代的卫道士们将会大批特批。不过,因为李世民很争气,创下了“贞观之治”的辉煌盛世,也挽救了自己的名声。他一生行事,经常出人意料,比如单骑会见突厥可汗,签下渭水之盟。又比如他竟然敢突发奇想,放390名死囚回家。
中国古时候,本来也就有大赦天下的传统,原因多种多样。有的时候是新皇帝登基,需要收买人心;有的时候是皇帝、太后的寿诞,普天同庆;有的时候是宫中的重要人物病情加重,需要延年祈福。但是,像唐太宗这样放囚徒回家,而且还是死囚的,是旷古未有之事。
这是在贞观七年,大理寺卿向唐太宗上了一份奏折,内容是大量的死囚将会在秋天之后问斩,但现在的狱中却闹得非常厉害。他们大多心中有所挂念,有的说还有老母无人料理,有的说是妻儿放心不下。大理寺卿表示,这些犯人哭得很厉害,想尽了办法也没有让他们停止,希望皇帝早日进行“亲录系囚”的手续,让他们按时问斩。
“亲录系囚”是唐朝的一项重要制度。这是源于中国古时候的“慎刑”思想,历代都有“录囚”的制度。这项制度是指定期对在押的犯人进行审讯,核实他们的罪行,如果有冤屈的也能有机会昭雪。
在唐朝初年,由于多年的战乱,中原人口锐减,而人口数目在古时候封建社会中是极其重要的指标。因此,唐朝初年对于“录囚”制度非常重视。皇帝亲录囚徒、尤其是死囚成为不废的常典。
早在两年前的“亲录系囚”上,唐太宗就因为“死者不能复生”,而强调对于死囚还需要多多核准,以免发生冤案。即使是已经判决死刑的,在行刑之前要三次奏报给皇帝,以便他三思而行。(下诏“死刑虽令即决,皆三覆奏”)
没过多久,唐太宗又下令,让大理寺将“三奏报”改为“五奏报”,以确保万无一失。这样一来,唐朝的冤狱是大大减少了,狱中的犯人恐怕也是罪有应得。
唐太宗接到大理寺卿的奏报后,就进行了“亲录系囚”的程序。史书上没有记载是否查出了冤假错案,料想可能是核实无误,才不予记录的。
按理说,唐太宗就可以心安理得的离开了,他的转身就是死囚们最后希望的破灭了。不过,这位胆大的天子,因为看到这项死囚们痛哭流涕而感动,竟然和他们进行“死亡约定”:允许他们回家探望亲人,待到第二年秋后,再主动回来领死。
于是,这三百九十名囚徒,都被放回家中,而且无人管束。更令人惊讶的是,到了第二年的秋天,这些囚徒竟然在没有任何人监督的情况下,全部回到官署报到,没有一个人逃亡,也没有一个人藏匿。
这可以说是千古以来前所未有的事情,唐太宗认为这些死囚虽然都有罪在先,但在皇恩的感召之下,能够幡然悔过,全部主动领死,可以说是良心未泯。为了彰显皇恩浩荡,他下令将这批死囚全部赦免。‘
对于这件事的真实性,应该不会有所疑问。就在唐朝的白居易,就曾将此事和唐太宗释放三千宫女的事情一起,在《七德舞》中提到:
怨女三千出后宫,四百死囚来归狱。
这个事件分别载入《新唐书·刑法志》和《资治通鉴》之中,虽然后人读来总觉不可思议,但两部史书写得言之凿凿。《新唐书》的编写者之一欧阳修,还曾专门为此事写过《纵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