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千军万马,不及粮草一斛 秦汉时期的后勤制度又是怎么样的

  很多人都不了解秦汉后勤制度的事情,接下来跟着为什么小编一起欣赏。

  公元前230年开始,秦始皇仅用了9年时间就灭亡了战国七雄之中的其他六个国家,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制国家——秦朝,而汉朝继承秦朝的制度,又有诸多发展。秦汉时期是中国封建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时期,随着国家内部的统一,中华民族这一时期的社会经济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一方面,农业和手工业在安定的社会环境之下得到了长足发展,使得中央集权制国家的国力急速增强;另一方面,随着冶铁业的进步,秦汉时期的兵器制造技术也有了长足发展,已经足以应对大规模战争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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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战争方面来看,这一时期中原政权的主要敌人是来自于西北部地区的游牧民族,比如说匈奴、羌族等部落,因此骑兵的地位日趋重要。由于战马消耗量很大,中原产粮地区距离边境的距离又非常遥远,因此秦汉时期国家战争对军队后勤的保障制度的提出了严峻的考验,正所谓“千军万马,不及粮草一斛”。下面我们通过对秦汉时期的军费筹集制度以及粮秣供给制度的具体分析,深入了解秦汉时期军队后勤保障制度的完善举措。

  一、秦汉时期的军费筹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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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国家战争所比拼的是经济实力,因此国家的财政收入是直接决定战争是否能够继续的关键因素,而秦汉时期也不例外。这一时期,中央政权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租、赋、税”。其中,“租”就是田租,国家向农民征收谷物、饲草或者秸秆等物品,是一种实物收入;而“赋”则是国家按照人或者户数征收的一种税收,通常来说是一种货币收入,这两项收入都由秦汉时期的大司农掌握比例,其收入直接进入国库;而“税”则是按照行业(如手工业、冶铁业)或者地域(如山川、河流、海洋)征收的一种区域性税收,这一收入由少府掌管,其最终所得用于维系中央皇室的财政收入。由此可见,秦汉时期的军费主要来源是来自于“赋”以及其他补充措施。

  (一)秦汉时期“赋”的征收种类

  早在战国时期,秦国就已经有征收“军赋”的记载,起初,“军赋”的征收很有可能是按照“户”进行征收的,不过到了秦始皇时期,赋税已经变成了“人头赋”,即按照人数来征税,据《史记》记载:

  “头会箕敛,以供军费。”

  这种按照人头征收的赋税又被称之为“口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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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秦朝灭亡非常迅速,因此关于秦代赋税的征收比例,我们只能通过汉代的史书加以了解,如《汉书·食货志》记载:

  “至于始皇,遂并天下……收泰半之赋,发闾左之戍。”

  那么“泰半”是怎样的缴纳比率呢?隋唐时期著名历史学家颜师古解释道:“泰半,三分取其二也。”也就是说秦代的军赋比例,即“泰半之赋”,是要征收老百姓日常收入的三分之二上交国库。当然了,“泰半之赋”包含了田租和军赋,不过军赋在其中应该占有较大比例。

  刘邦建立西汉之后,西汉历任统治者对军赋税收比例和收税名目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除了要缴纳人头税之外,还有成年男子缴纳的“更赋”以及家庭的资产税,这三方面共同组成了汉朝政府军赋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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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汉代的人头税。据东汉卫宏著《汉官旧仪》记载:

  “年七岁以至十四岁出口钱,人二十三,二十钱以食天子,三钱者武帝加口钱以补车骑马。十五至五十六出出赋前,人百二十为一算,以给车马。”

  由此可见,在汉武帝时期青少年(15岁以下)的征收数额为每人23钱其中20钱用于供养西汉皇室;而成年人(15-56岁)的缴税数额为一“算”(120钱),故而汉代的人头税除了少部分用于皇室开支之外,大部分都用于军队开支。

  其次是汉代成年男子所缴纳的“更赋”。汉朝政府规定,当时的成年男子每年必须为官府履行一定的徭役,其主要工作大致分为在内地服役和戍边(边境服役)两类。其中,戍边是具有兵役性质的一项国家义务,每年每位成年男子必须履行3天戍边义务,就连官宦之子也不能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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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不想履行戍边义务该怎么办呢?对此汉朝也出台了相对灵活的政策:只要你给官府缴纳300钱,官府就会将这笔钱发到为自己代戍的士兵手中,于是它逐渐就成为了一种赋税而存在,因此它又被称之为“更赋”。

  尽管“更赋”与“人头税”都是汉代军费的主要来源,但是它们的使用方向却并不相同。汉代的“人头税”主要用于支付制造或者购买军事物品(如车辆、马匹)所产生的军费支出,而“更赋”则用于支付戍卒的代役金。据史料记载,汉代戍卒的戍边期限一般是一年左右,如果去除前往边关的路程,则他们每年所服役的天数大约是300天左右,《后汉书·明帝纪》曾记载,永平元年(公元58年)汉明帝曾经“募士戍陇右,赐钱人三万。”如果按照戍卒的服役期限来看,服役3日需缴纳300钱作为“代役金”的史料记载应该是具有极高可信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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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之外,两汉时期还有着一种按照家产多少来征收军赋的临时税收制度,这项制度又被称之为“资产税”。汉昭帝时期的桓宽曾经在《盐铁论·击之》之中曾经提到:

  “保胡越、通四夷,费用不足。于是兴利害、算车舡,以訾助边,赎罪告缗,与人以患矣。”

  这里的以訾(赀)助边,就是按照资产的多寡来补助军队后勤所需的意思,当时资产税的税率大约为“每万钱出一算”,也就是每一万钱缴纳120钱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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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种临时征税制度在汉代似乎还没有形成一项定制,其原因也很简单,因为汉代统治者重视“休养生息”的正常,这项征税制度毫无疑问是为老百姓又增加了一笔沉重的负担,比如京兆尹张敞就认为,收取资产税是“烦扰良民、横兴赋敛”的一种表现,它很有可能是一种在战争时期临时加征服的赋税,战时多征,而平时少征或者不征。

  (二)军费筹措的其他财政来源

  在《汉书·萧望之传》之中,京兆尹张敞曾经说汉武帝“兵行三十余年,百姓犹不加赋,而军用给”,那么汉武帝如何在没有加重民间负担的情况下保证国家军费开支呢?对此,汉代改革家桑弘羊所推行的一些政策起到了增加国家军费收入的政策,比如著名的“均输法”、“盐铁法”、“擅赋法”等等,这些改革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汉武帝时期的军费紧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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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国家宏观政策调整之外,汉朝的军费来源还有以下几个重要途径:

  其一,募民捐款。据《汉书·食货志》记载:“(汉武帝)又兴十万余人筑卫朔方,自山东咸被其劳,府库并虚。乃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终身复,为郎增秩。”可见汉武帝修建朔方城时,因为国家财力不够,只能募集周围居民捐献奴婢用于修建朔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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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二,准许卖官鬻爵以及用钱赎罪。《汉书·食货志》曰:“卫青比岁十余万而击胡,汉军士马死者十余万……故大司农请令民得买爵及赎禁锢免减罪。”这些卖官鬻爵以及赎罪所取得的额外收入大部分都用于汉朝的军费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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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三,动用皇室财富来支持对外战争。汉武帝在对匈奴的战争之中,曾经通过节省皇家开支、贩卖皇家马车骏马等方式筹集资金,以皇家内府财富支撑浩大的军费开支。除此之外,汉武帝还严格实施“重农抑商”的政策,向广大商人收取重税,并且依法没收违规商人的家产。通过这些举措,西汉政府得以聚敛大量的国家财富,汉武帝才能够穷兵黩武,连续三十余年对匈奴发动声势浩大的战争。

  二、秦汉时期军队的粮秣供给制度

  (一)军粮供给制度

  秦朝时期,秦朝士兵的军粮由国家进行统一调配和发放。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曾经任命蒙恬率领汴京军队攻击匈奴,为此征发天下男丁戍守北河,据《史记》记载:

  “使天下蜚刍挽粟,起於黄、腄、琅邪负海之郡,转输北河,率三十锺而致一石。男子疾耕不足於粮饟,女子纺绩不足於帷幕。”

  可见当时士兵们的军粮是国家统一进行征集以及运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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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两汉时期,汉朝的军粮调集和使用由大司农统一掌管,而军粮的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田租。两汉统治者都非常关心农业生产发展,在长安以及农业发达的地区都修建了大规模的粮仓用于储备军需;二、屯田。汉武帝时期,西北边疆地区都有大规模的屯田运动,士兵们平时作为农民自力更生,在边疆地区开垦荒地,而战时为兵,这一政策极大地减轻了国家对士兵口粮的沉重负担;三、购买。当军队军粮不足时,通过政府出资购买来解决军队的实际需求,如《汉书·赵充国传》之中,赵充国准备讨伐羌族叛军之前,曾经命令司农中丞耿寿昌购买二百万斛军粮,最后耿寿昌只购得四十万斛,可见当时购买军粮作为军粮后勤保障的一种应急方式,其实际成效可能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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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军粮之外,士兵们所食用的食盐也由朝廷定额配给,如《汉书·赵充国传》之中,士兵们每月的食盐配给是三升左右,这与当时戍边的戍卒所获得的食盐配给是大致相仿的;而当时的汉政权也有可能为士兵们供应一定的菜食或者酒肉,通常被称之为“菜钱”或者“肉钱”,可见当时汉朝政府的军粮补给制度已经相当人性化与细节化。

  (二)军服供给制度

  秦朝时期,由于战争频发,士兵的服役期限很长,因此秦朝士兵的军服通常都是自备,这和秦始皇兵马俑之中秦兵整齐划一的军服可能并不是一种情况。据云梦睡虎地的秦兵家书所记载,士兵们曾经向家中索要金钱和军服,可见当时秦朝士兵们的军服有相当一部分需要自行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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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两汉时期,汉代士兵的军服基本上都是由国家进行统一分配。《汉书·王莽传》曾经记载,王莽带领士兵征讨匈奴,“边兵二十万人仰衣食,县官愁苦”,可见当时汉军普通士兵打仗所使用的军服一般都是由政府负担;而《汉书·杜茂传》也记载道:

  “十二年,茂镇守北边……又发委输金帛缯絮供给军士。”

  杜茂驻守边疆,得到了朝廷所运输的“金帛缯絮”,这些服装用品是戍边军士御寒之用。

  汉朝的军服补给制度也能够在汉代竹简之中得以印证。1930年,瑞典考古学家F·贝格曼在内蒙古附近的额济纳河流发现了一万余枚汉代竹简,又被称之为“居延汉简”,从这批汉代竹简之中我们能够了解到当时汉代边疆戍卒的一些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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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居延汉简之中不仅详细地记录了汉代戍卒的军服样式,还有着军服发放量的相关规定。如《居延汉简·四十一》:

  “袭八千四百领,右六月甲辰遣……绔八千四百两,常韦万六千八。”

  此文之中“常韦”即为普通军服。从数量上来看,当时汉朝军队发放军服的规模是很大的,并且“常韦”的数量似乎正好是“袭”与“绔”数量的总和,可见当时汉代戍卒的军服领取方式是按照“一袭、一绔”以及两套“常韦”为标准进行发放的。

  (三)军用牲畜的补给供应

  秦汉时期的战争之中,中原军队大规模使用牛马进行辎重运输,而骑兵的重要性也使得马和牛的作用开始逐渐分离,其中马主要用于作战,而牛主要用于运输辎重和粮草。《汉书·大宛列传》记载,汉武帝征讨大宛时动用了“牛十万、马三万匹,驴骡数万。”无论是马还是牛,它们都需要消耗大量的粮草才能够维持宝贵的机动性,那么当时牛马消耗粮草的情况到底有多严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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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赵充国在镇压羌族叛乱的战斗之中这样说道:“军马一月之食,度支田士一岁。”也就是说军马一个月的粮草消耗量相当于12名田士的粮食消耗。除却军粮消耗之外,牛马等牲畜还需要消耗大量的草料,在秦汉时期,牛马所使用的草料又被称之为“茭稾”,它是秦汉“田租”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一般来说,牛马草料的计量都以“石”作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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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赵充国平定羌族叛乱的军队为例,平均每一万军马所消耗的“茭稾”就在25万石之上,这样庞大的草料消耗即使西汉政府也不能长期维持。为了获得充足的草料,赵充国在边疆地区也采用“买茭”或者“伐茭”的方式补充军队所需,“买茭”即用金钱去购买草料,这些用于购买“茭稾”的“茭钱”是汉代赋税收入的一种;而“伐茭”则是命令当地士兵就地取材,在特定的地区采集草料,这些专门用于收割草料的草场又被称之为“大司农茭”,通常即伐即用,以减轻军队路上的草料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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