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群众抗议游行,最后宋钦宗是如何做的?

  本来宋钦宗是可以搞死陈东的,开封府尹王时雍代皇上立言,罪名也给拟好了,一是“为意作乱”,二是“劫天子”,哪条罪定下去,都足以斩九族。宋钦宗朱笔提了起来,却瞬间停顿,缓缓说道:“莫急莫急,君主报仇,十年不晚。”宋钦宗的意思是,正气可以不讲,政治却不得不讲。

  却说那次,金兵犯宋,李邦彦等人主和,李纲等人主战,朝廷乱成了一锅粥。陈东其时正在太学读书,闻听宋钦宗撤了李纲的职务,忽地站起来,带领几百个同学,赶到宣德门,高呼口号,诉请朝廷恢复李纲职位,同时诛杀李邦彦等社稷之贼。从陈东角度看,这叫请愿活动;从宋钦宗角度看,这叫制造群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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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钦宗听说陈东制造了不稳定因素,赶紧派了一些太监来驱遣。不料,朝廷这般表态激怒了京城人民—若是李纲被撤,金兵打了进来,京都哪里再开得了课堂?哪里再开得成饭店酒馆?大家都不做声,金兵接下来就要杀自己了!故而,京城人民动起来了,打牌的丢了牌,开店的关了店,纷纷加入到群体活动中。没几时,宣德门前就聚集了好几万人。

  宋钦宗居在深宫,却也有点害怕,于是向群众表了态:“李纲用兵失利,不得已罢之,俟金贼稍退,令复职。”宋钦宗的缓兵之计用得好:先好言好语安抚群众,待众人散去,再聚合起来就不那么容易了。只是这次皇帝低估了群众的智慧,陈东等人没被糊弄住,反而更激情奋发,原先在宣德门外,这下冲进了政府机关,也没怎么打砸抢,只是猛敲登闻鼓,将鼓都敲破了。这其实也在制度规定之内,朝廷设置登闻鼓,就是叫群众有事情有诉求时敲的。宋钦宗更害怕了,打发王时雍出面稳定局面。王时雍能说什么话?他只是一味吓群众:“胁天子可乎?胡不退?”这纲上得有点大,那是杀头罪。群众听了更火,这市长不是来解难的,是来问罪的。有几个青年心火被点燃,扔了几个臭鸡蛋,让市长脸上开了酱粪铺,把市长给吓跑了。

  学生与群众要求诛杀的对象李邦彦,此时也挺不识形势,从办公室出来路过宣德门,大伙见了,气不打一处来,从货郎担里抓臭鸡蛋扔,从街角拣石子打,还有的脱了鞋子往李邦彦脸上扔。奉命来宣旨的太监,也成了宣泄物,被打死了几十个。

  其他罪名不用安给陈东,单是煽动暴乱,就足可将他脑袋割下来。按照朝廷处理群体事件的套路,不明真相的群众或可放过,但首领是不得好死的,所以很多人来劝陈东赶快跑。陈东不跑,说:“君何言之谬邪,吾去,则君等戮矣,顾君等何罪?吾今至是头已在地矣。”事情是我陈东发动的,当由我自己负责。

  在如何处理这事件问题上,很多人给宋钦宗拟了意见,王时雍就建议将陈东定死罪。但朝廷对此分歧很大。多数人认为,陈东并没胁迫皇上,其满腔忠义只在爱国,若爱国有罪,那是自毁长城。宋钦宗是搞政治的,这道理他还是门清的。他态度转了又转,终于转到了正确路线上来:恢复李纲职务,当众宣读任命书;事后还表彰了陈东的爱国热情,补陈东官职,赐给住宅,并于四月初九下旨,提拔陈东为迪功郎、赐同进士出身、补太学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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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上去,宋钦宗是很讲正气的,其实,他只是讲政治。他是一把手,用谁不用谁,要大臣来干预?宋钦宗在心底深处,是将陈东之举列为“为罪作乱”与“挟天子”的,只是看到群众人声鼎沸,他得把“群众路线”作政治来讲一下。他要通过起用李纲,通过不罪陈东,暂时保持安定的政治局面。在军事、经济等方面,宋钦宗脑子不好使,但在政治上还是比较好使的,其心底确实恨陈东恨得要死,在嘉奖陈东的同时,又颁发文件:“自今更敢有招摇倡率不从令者,并斩迄闻奏。”再有新“陈东”,先斩了再说!

  也许陈东是单看到了宋钦宗手上举的那面爱国红旗,没看到赵宋家腰上挎的那把血刀。陈东职位升上来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更何况当官了呢?他还是有事没事就爱上书。

  陈东后来终究被杀了,罪名都不怎么清楚,好像也没安什么罪名,杀了也就杀了。后来,宋钦宗被金兵掳去,宋高宗上了台,李纲等人哭哭闹闹又要杀敌去,这就犯了高宗心事—若宋钦宗救回来了,那宋高宗就没位子了。历史再次重复,高宗再将李纲罢了官。这回,陈东并没发动学生去游行请愿,只是上书“指摘上躬”,高宗那刀子不好出鞘了。恰在这时,有位体制外平民叫欧阳澈,也匹夫担责来了,上了一疏,其中有不少违碍句子,更有激发皇上吐血的字眼,说皇上国难当头还没心没肺包二奶,生活腐烂得很。高宗发火了,“谓其言不实”。旁边有个叫黄潜善的,趁机对高宗打耳语:如此恶毒攻击领袖,该杀!杀一个平民有多大事?高宗都不用朱笔批示,点个头就OK。黄潜善趁高宗在火头儿上,顺势说:那个陈东也该杀。

  黄潜善之所以要把陈东做并案处置,乃因陈东在其上疏里,叫高宗用贤臣诛小人。陈东所谓的贤臣是李纲,所谓的小人恰是黄潜善。高宗有点犹豫,宋太祖立国时立了法,不杀言官的,哪能乱杀?黄潜善又打耳语:“言不亟诛,将复鼓众伏阙。”若陈东再搞一次群体事件,咋办?杀了算了!于是,“壬午,斩太学生陈东、抚州进士欧阳澈于都市”。

  比较而言,杀陈东,上次名正言顺一些,罪名也好找,但那不是时候,群众聚会没散,群情正在激愤,哪里杀得?不是不杀,而是时辰未到。

  以辩证法来看,杀陈东,对宋高宗而言,是既加分又减分之事。加分的是,宋高宗除了心腹之患,心里增了非常乐;减分的是,暗害了忠义之士,给其执政合法性带来损伤。不过,对善搞政治的人来说,坏事也可变好事,作个检讨啊,拟个罪己诏,负数马上变正数。宋高宗后来几次向国民道歉:“始罪东等,出于仓卒,终是以言责人,朕甚悔之。”又说:“朕初即位,昧于治体,听用非人,至今痛恨之,虽以赠官推恩,犹未足以称朕悔过之意,可更赠官赐田,虽然死者不可复生,追痛无已。”言辞甚是恳切,宋高宗马上获得了明君的荣誉称号。

  若宋高宗真出了眼泪,也是好的,只是宋高宗的眼泪是鳄鱼泪。他在公开场合文绉绉写罪己诏,但在行政系统里却恶狠狠再颁绞杀令:“伏阙事倘再有,朕当用五军收捕尽诛之。”五军?哪五军?海陆空三军,再加上警察,算四军,另外一军是什么?是黑社会军吗?这个,我没去考证。但宋高宗有的是权力资源,给他当杀手的,肯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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