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的生平如何?为什么他的死因充满疑点?
司马迁(前145年(景帝五年)-约前86年(昭帝始元元年)),字子长,左冯翊夏阳(今山西河津)人(一说陕西韩城人),是西汉时期著名的史学家和文学家。司马迁所撰写的《史记》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首创的纪传体撰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又因曾任太史令,故自称太史公。
早期经历
司马迁,汉景帝、汉武帝年间,前145年或前135年生于家乡龙门(今山西河津),司马谈是太史令,所以司马迁在十岁时已能阅读诵习古文《尚书》、《左传》、《国语》等书。十九岁时,他从长安出发,足迹遍及江淮和中原地区,并对所到之处的风俗进行考察,采集传说。早期迁仕为郎中,奉使西征巴蜀以南,略邛、莋、昆明,还报命。”二十五岁时,以使者监军的身份,出使西南夷,担负起在西南设郡的任务。足迹遍及“邛、莋、昆明”等地。汉武帝元封元年(前110年)司马谈去世,三年之后,司马迁承袭父职,任太史令,同时也继承父亲遗志(司马谈临终曾对司马迁说:“余死,汝必为太史;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着矣。”),准备撰写一部通史。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与唐都、落下闳等共同定立了“太初历”,该历法改变了秦代使用的颛顼历以十月为岁首的习惯,而改以正月为岁首。从而奠定了其后两千年来所尊奉的历法基础。之后司马迁便潜心修史,开始了《史记》的写作。
自序
自称其先祖是颛顼时期的天官。《史记·太史公自序》记载“昔在颛顼,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唐、虞之际,绍重、黎之后,使复典之,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
而九世祖是秦国的大将司马错。
《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司马迁说:“迁生龙门,耕牧河山之阳。年十岁则诵古文。”
《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司马迁说:“(他)二十而南游江、淮,上会稽,探禹穴,窥九疑,浮沅、湘。北涉汶、泗,讲业齐鲁之都,观夫子遗风,乡射邹峄;厄困蕃、薛、彭城,过梁、楚以归。”
获罪
早在司马迁撰写《史记》时,汉武帝翻阅《孝景本纪第十一》和《今上本纪第十二》后,认为司马迁的叙述有意贬损自己,不禁勃然大怒,命人削去了书简上的字,并把这些书简扔掉了,可见当时汉武帝对司马迁已经甚为不满。
汉武帝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名将“飞将军”李广的孙子李陵主动请缨出击匈奴,兵败被俘,汉武帝震怒。满朝文武都认为李陵叛降,全家当诛。而在这时,身为太史令的司马迁却为李陵辩护。他认为李陵兵败投降是因为“矢尽道穷,救兵不至”,而且李陵是希望“欲得其当而报汉”。李陵虽然兵败,但是他以少胜多,以弱胜强,“其所摧败,功亦足以暴于天下”。
司马迁这番表述却没有得到汉武帝的理解,汉武帝认为他是藉李陵之功,诋毁这场战争的主帅李广利(此人为汉武帝宠姬李夫人的哥哥),进而批评自己用人不当,造成军事失利,再加上司马迁在撰写史记时,内容有意贬损汉武帝的心结,在大怒下将司马迁投入牢狱,以“诬罔”(欺骗皇帝)的罪名判处死刑。当时的死刑有两种方式可以充抵,第一种是“令死罪入赎钱五十万减死一等”。另一种是按照汉景帝时期所颁布的法律“死罪欲腐者,许之”,处以腐刑(阉割)。由于没有足够的金钱可以赎身,司马迁只得接受腐刑。对此他曾表示过“祸莫憯于欲利,悲莫痛于伤心,行莫丑于辱先,而诟莫大于宫刑。刑余之人无所比数非一世也”
。
关于司马迁下狱,另有一说是司马迁举荐李陵所导致的。
卒殁
对于司马迁的死,历史上没有明确记载,使得卒年无法确定,死因也众说纷纭。
有史料认为司马迁一直到汉昭帝年间善终,有人认为司马迁完成《史记》之后,便隐居山野,不知所终,故无从?考。1916年,王国维第一次将司马迁生卒年作为学术问题进行考证,以为卒年“绝不可考……然视为与武帝相终始,当无大误”。从巫蛊之乱到汉武帝去世这一段时间,司马迁是否仍在世,不可考。
异说
有一个不被学界接受的说法是:司马迁之死是遭到戾太子刘据巫蛊之祸事件的牵连,为任安打抱不平,故被汉武帝处死。
公元前91年巫蛊之祸,太子刘据被迫起兵入宫,司马迁之友任安(字少卿)接到太子发兵命令,但却按兵不动,作壁上观,不帮助太子,亦不帮助皇帝,驻军观望。事后,任安以“坐观成败”之罪名被判决腰斩。任安于是写信劝司马迁多“推贤进士”(希望司马迁相救),司马迁当时没有回信,任安入狱,才得到了一封回信,就是著名的《报任少卿书》。
此说法相当不可能,因为众所周知,《报任少卿书》中,司马迁一直称自己为“刑余之人”,表示无力“推贤进士”,应有拒绝相救的含意。一般认为,司马迁拒绝是因为在李陵事件时,任安并未帮助司马迁之缘故。
历史评价
朱子《语类》〈历代一〉言道:“司马迁才高,识亦高,但粗率。”
曾国藩〈圣哲画像记〉说:“太史公称庄子之书皆寓言,吾观子长所为《史记》,寓言亦居十之六七。班氏闳识孤怀,不逮子长远甚”。
鲁迅在《汉文学史纲要》里称赞《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郑樵称:“六经之后,唯有此作”。
赵翼《廿二史札记》说:“司马迁参酌古今,发凡起例,创为全史,本纪以序帝王,
世家以记侯国,十表以系时事,八书以详制度,列传以志人物,然后一代君臣政事贤否得失,总汇于一编之中。自此例一定,历代作史者遂不能出其范围,信史家之极则也。”
黄淳耀(明)评论:“太史公以孤愤之故,叙广不啻出口,而传卫青若不值一钱,然随文读之,广与青之优劣终不掩。”
黄震(宋)在《史记评林》中则认为:“凡看卫霍传,须合李广看。卫霍深入二千里,声振华夷,今看其传,不值一钱。李广每战辄北,困踬终身,今看其传,英风如在。史氏抑扬予夺之妙,岂常手可望哉?”
《史记》
参见:史记
《史记》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同时,《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
司马迁着《史记》,其史学观念在于“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司马迁探求的天人之际,并非承认天的神秘力量反而重视天人之间关系的演变,从而了解“古今之变”的关键,探求出历史动态发展变化的层面,最终完成“一家之言”。而他的撰述动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司马迁为了继承其父司马谈编订史书的遗志,完成撰述《史记》的宏愿。司马氏在周朝时世为史官,春秋时期虽然失去官职,司马谈却把修撰史书视为自己的神圣职责,一心继承先人久绝的世业—太史令,重现孔子撰述《春秋》的精神,整理和论述上代历史。《隋书·经籍志》说:“谈乃据《左氏春秋》、《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接其后事,成一家之言。”可见司马谈有意继续编订《春秋》以后的史事。汉武帝元封元年,武帝进行封禅大典,司马谈身为太史令,却无缘参与当世盛事,引为终生之憾,忧愤而死。他死前将遗志嘱咐儿子司马迁说:“今天子接千岁之统,封泰山,而余不得从行,是命也夫!余死,汝必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着矣……”司马迁则回答道:“小子不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可知司马迁乃秉承父亲的遗志完成史着。而《史记》以“封禅书”为其八书之一,即见其秉先父之意。
司马迁想继承《春秋》精神。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说:“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此正暗示其有明道义,显扬志业人物的使命。《春秋》的下限,到鲁哀公获麟之年,此后的史事就没有完整的史籍记载。司马迁是绍继《春秋》,并以汉武帝元狩元年“获麟”及太初元年改历下限,撰写史记。然而,司马迁继承《春秋》,不仅是要形式上承继周公以来的道统,反而是重视《春秋》的性质,他在《太史公自序》说:“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春秋》以道义,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可见司马迁对“春秋之义”和“春秋笔法”心仪已久,这是他要承孔子的真意、秉承《春秋》褒贬精神,撰述《史记》。
司马迁要肩负史家职责。据《后汉书·百官志》载,“太史令”只是俸禄六百石的小官,职责仅在于管理图籍,掌管星象天文,最多也只是记录上代及当代事情,并无著述的责任。然而,司马谈和司马迁明显不满足于“拾遗补蓺”。司马谈早有整理上代历史的计划,可惜却“发愤而卒”,临终前叮嘱司马迁,认为“自获麟以来,史记放绝。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甚多,身为太史令,有完成论载上代历史的任务”。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也指出身为太史的职责说:“且余尝掌其官,废明圣盛德不载,灭功臣、世家、贤大夫之不述,隳先人之言,罪莫大焉。”因此,司马迁一心秉承先人世传及“述往事以思来者”的责任感,决意撰述《史记》。在《报任安书》中亦透露著述《史记》的目的,他说“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可见他不但要完成太史令的责任,更要尽史学家的职责。
民国史学家吕思勉先生考证文风等各个方面,认为
《史记》当中有一大部分甚至是极大部分并非司马迁所作,而是司马迁抄篡古书所得,《序》和《论赞》部分基本可以肯定是他自己所作,但仍然有可能为其父亲司马谈所作,无法加以考证。
传说
韩城民间传说:司马迁因为李陵事件获罪后,其族人多改姓避祸。或将“司”加一竖改姓“同”;或将“马”加两点改姓“冯”。所以,现在芝川镇西塬上徐村同姓、冯姓的人,都是他的同族后裔。
随清娱为司马迁的侍妾。年十七归司马迁,随其游历名山。数百年后,唐代褚遂良任同州刺史,得清娱托梦,醒后便为她立碑撰写墓志。
明代史学家柯维骐以司马迁为榜样专心着《宋史新编》,竟毅然自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