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诏书说孝庄下嫁多尔衮,这诏书是真是假?
嗨又和大家见面了,今天为什么小编带来了一篇关于顺治的文章,希望你们喜欢。
关于顺治之母孝庄太后布木布泰有没有真的嫁给摄政王多尔衮,有人讳莫如深,有人矢口否认,也有人言之凿凿,以至于直到今天也没有一个定论。其实那些“慈禧的后人”大可不必为此事纠结,因为在游牧民族看来,兄弟甚至儿子继承哥哥和父亲的妻子,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
汉朝的和亲公主先后嫁给匈奴祖孙三代单于,唐朝皇帝娶了弟妹、父亲的才人甚至自己的儿媳妇,清朝皇帝亲王娶嫂子侄媳妇甚至先皇之妃,更不是没有先例。多尔衮和哥哥阿济格就曾分着笑纳了自己侄子肃亲王豪格的两个妻妾。
那么孝庄太后究竟有没有下嫁给摄政王多尔衮呢?抗清英雄张煌言的《建夷宫词》是不会有人承认的:上寿觞为合卺尊,慈宁宫里烂盈门;春宫昨进新仪注,大礼恭逢太后婚。
抗清义士的诗文“不可信”,但是歌颂清朝“帝德”“恩遇”“武略”“诤谏”的《清稗类钞》也明确地说:确实嫁了!此书给出的证据是一份偷出来的殿试考卷,根据那三份考卷的行文规矩,可以判定孝庄皇太后下嫁多尔衮,在当时是一桩美谈:“光绪间学士柯劭忞,先世有通籍于顺治初年者,试策卷尚在礼部,窃取而归,则见其上有‘皇父摄政王’字样,‘皇父’字双抬,与皇上字相并,颂扬之词,固先皇父而后皇上也。”
这位柯劭忞可是确有其人,曾在光绪十二年高中进士,并且进入翰林院当了庶吉士、编修,可见考试成绩不错。
熟知清朝行文规范的人都知道,无论是殿试考卷还是奏折文书,在提及皇帝的时候,都要有特殊的待遇:即使按照行文顺序应该写在竖行(当时文章为从右至左竖着书写)的中下部,也不能真的那么些,而是要另起一行顶格,而且一定要比正文高出,这就叫“双抬”。
该双抬而没有双抬,考生轻则试卷作废永远不许再考,重则追究刑责甚至发给披甲人为奴。官员如果写错了,轻则严旨申饬降职罚俸,重则丢了顶戴甚至脑袋——乾隆的皇后死了,有地方督抚在葬礼期间剃头而丢了脑袋。
在殿试考卷上让多尔衮享受皇帝待遇,而且是把歌颂多尔衮的话写在歌颂顺治的话之前,说明当时多尔衮的地位已经高于顺治——即使是孝庄太后,按规矩地位也要低于现任皇帝。
除了这份偷出来的殿试考卷,《清稗类钞》还给出了另外一个证据,这个证据就是“顺治皇帝诏书”:“太后盛年寡居,春花秋月,悄然不怡。朕贵为天子,以天下养,乃仅能养口体,而不能养志,使圣母以丧偶之故,日在愁烦抑郁之中,其为什么教天下之孝?皇父摄政王现在鳏居,其身分容貌,皆为中国第一等人,太后颇愿纡尊下嫁。朕仰体慈衷,敬谨遵行,一应礼典,着所司预备。”
之所以在顺治皇帝诏书六个字上打引号,是因为这份“诏书”也是真伪难辨——清朝皇室后裔一直没有承认。这才是令人奇怪的地方:夫亡而妻改嫁,这在唐朝宋朝都不算啥丢人的事情,清朝自顺治亲政以后为啥坚决不肯承认了呢?
其实在笔者看来,孝庄有没有嫁给多尔衮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用平常心来看待这件事情:这既不能作为辱骂清朝皇帝不讲人伦大防的“证据”,也没有必要遮遮掩掩羞于启齿。有时候历史需要真相,而真相是掩盖不住的——即使是八旗贵胄掌管礼部,太后下嫁的故事也是可以传播的,这似乎也是一种观念上的进步。
像乾隆皇帝那样因此收拾嫌水凉而不肯殉明的钱谦益,完全没有必要:“太后下嫁,敕礼部议礼,部议成书六册,名曰《国母大婚典礼》。其领衔者为钱谦益。闻当时百官贺表,亦出钱手笔。高宗见其书,疾谦益,故虞山著述见摈于时。”
这段记载的意思,就是明万历三十八年探花、东林党头目之一、清朝礼部右侍郎、《明史》副总裁钱谦益,是把马屁拍到马腿上了,而且还越俎代庖替很多大臣写了祝贺太后大婚的文章,最后被乾隆皇帝记恨上了,以至于他所写的书,也都被打入另册了。
至于这份试卷和诏书是真是假,笔者没有资格下结论。只是展示相关史料,提请读者诸君参详:孝庄到底有没有下嫁多尔衮?她即使真跟多尔衮结婚了,就一定是错误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