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旨的结尾常用‘钦此’二字,到底有什么含义呢?
在古装影视剧中太监宣读圣旨的时候最后都会以‘钦此’以作结尾,而最后的这个此字的读音还要往上挑上去,那这个钦此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大臣将皇帝口谕转为书面谕旨时,才会在最后添写“钦此”,以示这是皇帝亲自发布的命令,并非杜撰。例如,清朝军机大臣经常直接面承皇帝口谕,大臣接受口谕后还要将谕旨发往地方,称为“廷寄”,“廷寄”的谕旨就要加上“钦此”二字。此外,当有臣下要引述皇帝朱批或诏书时,也要加上“钦此”二字。
大家都知道皇帝是不可能亲自去写圣旨的,就可能在上面进行个批示,甚至连盖个章都需要下人帮着干,真心的是十指不沾阳春水,所以自然不可能是自己写的圣旨。这时候就需要智囊团想个办法,即要证明这个是皇帝亲批的,又能证明对皇帝表明敬意,所以这个时候“钦此”一词就应运而生了。
其实,对皇帝的决定、命令冠以“钦”字,主要是表达崇高与尊敬之意。“钦”,意为敬;“钦此”,即钦定此文,或此事或此内容是皇上决定的。但是,实际使用中,用了钦此的,恰恰不是皇帝亲自写的。这里就说到很多古装剧的谬误了。经常有剧情皇帝传旨的时候自己说钦此,或是大臣宣读皇帝手书圣旨时也以钦此结束,这都是不对的。现存的所有文献资料,皇帝亲笔手谕或是在大臣的奏折上的朱批都没有钦此两字。举个著名的例子,我们经常看到皇帝的朱批“知道了”。但凡写了知道了,就没有钦此了。
但是如果是大臣转述皇帝的朱批“知道了”给其他人,就要这么说“奉圣谕,知道了,钦此。”就是告诉听的人,皇帝这时候说完了。因此不是所有圣旨后面都能加钦此,皇帝本人更不会念出钦此这两个字。只有大臣代传皇帝旨意,代皇帝拟旨或是拟朱批时,才能用钦此,以区别这是皇帝的意思,而非大臣自己的意思。
据《汉书》记载,汉代圣旨结尾是“制日:可”。即圣旨上直接说事,把事情或决定讲完,即行结尾,顶多在圣旨结尾加一个感叹词。查阅隋唐时期的史籍,也没有见到“钦此”的写法和说法。
从元代初期开始,圣旨中开始出现“钦此”二字。元至元二十一年(1284),皇宫中鹰坊一个役侍把专为皇帝喂养的海东青与其他人喂养的海东青混在一起分辨不清了,忽必烈為此特下一道圣旨:“百姓的诸人鹰鹘,脚上拴系的牵皮使用黑色皮子者,休用红紫杂色皮子,钦此。”
朱元璋称帝后,在圣旨中开始逐渐大量使用“钦此”二字。并且成为皇家公文的一种定式。清代依然沿用“钦此”套词。如《红楼梦》第六十三回:“天子听了,忙下额外恩旨日:‘贾敬虽白衣无功于国,念彼祖父之功,追赐五品之职。令其子孙扶柩由北下之门进都,入彼私第殡殓。任子孙尽丧礼毕扶枢回籍外,着光禄寺按上例赐祭。朝中由王公以下准其祭吊。钦此。’此旨一下,不但贾府中人谢恩,连朝中所有大臣皆嵩呼称颂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