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宗法制?古时候嫡、庶之间的差别有多大吗?
嗨又和大家见面了,今天为什么小编带来了一篇关于宗法制的文章,希望你们喜欢。
嫡庶有别、长幼有序,几乎是我国古时候宗法制度的核心。而这一体系的最主要特征,就是近乎冷酷的森严等级。
所谓的宗法制,用学术的语言来说,就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以共同的祖先为旗帜,在宗族内部严格区分尊卑、长幼,并对继承顺序、地位、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划分的一套体系”。
说的直接点:人们既希望家族枝繁叶茂、人丁兴旺,但又担心规模过大后难以管理、影响和谐,于是便形成了宗法观念,既要以血缘维护亲情,又要划分鲜明的等级,从而保持家族和谐;而每个家庭和谐了,整个国家、社会也随之获取稳定的运行秩序。
因此,这一体系不仅是家庭伦理层面的规则,也是维护古时候政治的基础理论;这一制度形成于先秦时期,随着大一统王朝的确立而不断演化、稳固,下至民间家庭,上到皇室王族,都按照这一规范实现有序运作。
从“嫡庶有别”,我们就能管窥宗法制的基本运作逻辑。
何谓嫡庶?其实是对妻妾以及她们所生后代的严格划定。严格来说,中国古时候的婚姻制度并不是一夫多妻制,而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真实历史上妻、妾之间的差别,比那些影视作品中体现出来的残酷得多。
古时一位男子,在同一时间内只能有一个妻子,可以称之为正妻、嫡妻。在名义上来说,夫妻的地位是在一个水平线上的,在服制、礼仪等方面享受同等规格;但从实际上而言,在“夫为妻纲”的夫权理念下,夫妻的地位并不对等,他们之间是尊卑、主从的关系。
比如,男子在娶妻之外,还能以繁衍家族为名光明正大的纳妾;妻子过世后,男子可以续弦。而女子一生只能服侍一位丈夫、坚守自己的贞洁;在大部分时期,即使丈夫过世也不能改嫁,否则将遭受严厉的法律、道德惩罚。
此外,丈夫对妻子还着控制权,他可以对妻子的行为做出要求,对家庭的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分配权。同时,女方的姓氏也必须跟随男方,要么改随夫姓,要么在本姓前面增加夫姓。
不过,特殊情况在历史上屡见不鲜,任何时代都出现过怕妻子的丈夫,比如一代雄主隋文帝、隋朝四大名将之一的杨素;在很多朝代,守寡的女子是可以另寻夫家的,人们也不介意迎娶结过婚的女子,比如我们熟知的曹丞相父子。
相比较之下,妾的处境才真的惨。妾与妻的差别,是全方位、无孔不入的的:
第一,迎娶的方式不同;
对于古人娶妻,有两个我们熟悉的词语:明媒正娶、门当户对,由此可见,这是一件极其严肃的大事。一男一女要成为夫妻,讲究、程序非常多,比如首先要看双方父母的意见,要经由媒人撮合,还要占卜生辰八字,有一个环节不对就不能结为伉俪。
即使两家看对眼了,结婚的程序也非常复杂,古时候有三书、六礼的说法,前者是聘书、礼书、迎书,后者指的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只有全部程序都具备了,这才叫做明媒正娶,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上来讲都是完美的。
此外,男方要准备可观的聘礼,女方则要回以丰厚的嫁妆;结婚当天,要披红挂彩、锣鼓喧天,在所有亲戚朋友的现场见证下,双方三拜九叩、祭祀祖宗,其后隆重地把女方大名记入族谱。
而妾则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首先,不讲究什么门当户对,那些愿意让女儿给人当妾的人家,要么身份低微,要么家境贫寒,甚至还有些原本就属于奴仆之家。
其次,相比大张旗鼓的娶妻,纳妾是偷偷摸摸进行的,连正门都不能走,只是用一个小轿子从侧门送进家里。当然了,没什么媒婆,也没有三书六礼,更没有迎亲队伍,聘礼、嫁妆则可以忽略不计,纳妾现场顶多只是邀请几个近亲喝个酒、做个见证而已。
看过小说《曾国藩》的朋友,也许会对曾国藩纳妾的情节有些印象。彭玉麟在民间物色了一个穷人家的姑娘陈春燕,送给身边没人照料、因牛皮癣彻夜难眠的曾国藩为妾。而纳妾的程序,仅仅是请幕僚们吃了顿便饭而已;后来陈春艳因病去世,没有安排正式的葬礼,棺木连夜被人运到尼姑庵念经超度、悄悄地掩埋,曾国藩的总督衙门没有受到一丝的影响,这一幕让人情不自禁的心生怜悯。
第二,在家里的地位、职责不同;
妻确实要听命于夫,但除此之外,她就是家里的最高首脑:她统领家庭的内部事务,负责管理、指挥妾及其他仆人,甚至可以视情况对妾进行惩罚;妻可以光明正大的被列入家族的族谱,不能被降为妾;丈夫不能无理由休掉妻子,除非严重触犯了“七出”之罪(即“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这七罪);
而且,即使妻子涉嫌触犯七出,但只要符合“三不去”之一,就不能被休掉。所谓“三不去”,指的是:经历或主持过公公婆婆的丧礼;男方当初娶妻时处境一般,但后来逐渐显贵;妻子娘家败落、散亡。
妾能被升级为妻吗?可以,但前提是正妻已死,或者被休;妾升妻,在一些朝代还必须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手续。
而妾除了要服侍丈夫外,还得伺候正妻、干家务乃至种地,处境也就比家里的仆人高那么一点点;妾无法被收入族谱,除非她生了儿子,才能在儿子的名字旁标注一下。
第三,双方所生的子女地位悬殊。
这一点是最直观的。正妻所生子女为嫡子女,妾的后代则是庶出子女(那些非婚生育的孩子也被归为庶出),他/她们虽都是家里男主人的亲生孩子,但待遇、身份的差距令人发指:
每个家庭只有一个继承人,第一人选毫无疑问是嫡长子,排在其后的是嫡长孙、其他嫡子;如果嫡子嫡都不在了,这才会考虑庶子。
在任何朝代,庶子的地位都低于嫡子,在一些时期前者甚至还要做后者的家臣。我们熟知的袁绍与袁术,前者就是庶子、后者则是嫡子。因此,即使袁绍混的风生水起,也饱受袁术的鄙视,兄弟俩人势同水火。
同理,嫡女也比庶女的地位高得多。庶女被视为身份卑贱,一般的人家娶妻时,压根就不考虑这类女子。
在很多王朝,甚至由政府立法禁止以庶乱嫡,规定立嗣必须选嫡,无嫡才能轮到庶。比如李渊那么多儿子,有资格继承皇位的只有建成、世民、元吉三兄弟;李世民的诸子争储,绕来绕去也只是在李承乾、李泰、李治三人间选择;即使抛开隋炀帝外孙的身份,优秀的李恪理论上也不存在当太子的可能。
“嫡庶有别”看似无情冷酷,但它是古时维护社会稳定、强化凝聚力的有效制度,是中国家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特有的历史印记。不过,在一定时代背景下,凭出身定终生、立嗣以长而不以才,并不利于维系家族、社会的稳定发展,很多王朝正是因为坚持“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才眼睁睁的看着昏君上位,导致整个社会不可避免的走向没落,最典型的就是西晋的司马衷了。
而在一些大争之世,“嫡庶有别”时常被打破,并产生了一些积极的影响,比如战国时期的秦国,秦惠文王的正妻是惠文后,我们熟悉的芈八子则只是姬妾。惠文后所生的嫡子秦武王举鼎而死后,诸弟争立,庶出的嬴稷在母氏一族的支持下获胜,并且带领秦国走向新的巅峰。
此外,秦国正是因为宗法制不怎么严格,在使用人才方面才免去了一些无谓的束缚,他们能够毫无阻碍的任用外来杰出人才,而非像其他诸侯国一样拘泥于任用宗族内的公子,由此强化了君主制、打造起一支碾压东方各国的人才队伍,这也是秦国统一天下的重要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