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荐制度?对唐朝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唐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不知道没关系,为什么小编告诉你。
公荐制度是唐朝科举制度中的特有现象,在其特定的历史环境下,它在对人才的选拔,中央的强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后期也成为官员集结朋党的工具。
科举制度,为人才广开入仕之途,并极大地拓宽了士庶及第的范围。
它兴起于隋朝,到宋朝逐渐成熟完善。
而唐朝的科举制度处于一个不断完备的过渡时期,而公荐就是在此过渡时期的补充。
据《续资治通鉴·宋太祖乾德元年》中记载:
故事,每岁知贡举官将赴贡院,台阁近臣得荐抱才艺者,号日公荐。
公荐作为唐朝科举制度的有效补充,产生了一系列积极的影响,当然,也涌现了消极的效果。
一:举贤任能
以选拔政治人才为特征的选官制度与封建统治者有着密切的联系。
统治者为了维护中央的统治,需要贤能之人为其提供政治、军事等多方面的谋略,所以,不断地完善选官制度以达到举贤任能的效果。
公荐的制定也是基于为国家提供人才而设,寄希望于社会舆论、个人声望的力量,为国家选拔人才提供了广阔的途径。
在唐朝时期,通过公荐确实有一批名声显赫、才能显著的人才顺利及第。
当然,这与有公荐能力的台阁近臣有着莫大关系,他们多能处于为国纳才之心,为应举中文名卓著之人充当强有力的奥援,向知贡举的官员力荐。
而由于其显赫的地位及名望,也使得他们的举荐更具有说服力。
在他们公荐下的许多举人也不负众望,为国家鞠躬尽瘁,声名远播。
公荐注重举人之才艺以及荐举之人的名望,推荐的官员以举荐良才为己任,知贡举者也恪尽职守,聚揽人才,“其取人也畏于饥议,多公而审”(《容斋随笔》四笔卷五“韩文公荐士”条)。
唐宋八大家之首的韩愈能进士及第与公荐有着很大的关系。
贞元八年,兵部侍郎陆贽权知贡举,时右补阙梁肃不仅学识渊博,为古文大师,而且在官场也很有威望,勤恪清廉,为人称道。
陆贽就诚恳地邀请他推荐才华出众之士,梁肃便协助陆贽一共荐举了韩愈、欧阳詹等八人,都文采卓越,及第高中。
梁肃的赏识使得韩文公及第登科,感激在心,于是在以后的仕途中,韩文公以梁肃为榜样,“孜孜以荐进良士,明白是非为己任”。
公荐虽然是残留着察举制痕迹的推荐,并与考试相结合,但在一定程度上的确是能够选贤任能的。
二:集权于中央
公荐的推行,其在对中央集权的加强上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隋唐以前,选官任人只注重门第家族,门阀士族子弟可依据门荫入仕,就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 ”的现象。
而且,士族的分布具有很明显的地域特征,地方士族势力的强大无疑会加剧中央与地方的矛盾。
公荐制度的出现,则可以打击地方士族的势力,巩固中央统治。
公荐需要借助于“台阁近臣”的荐举才具有一定的可行性,选官入仕的权力就收归于中央,这也是与察举制的根本区别。
察举制选拔官吏主要是地方长官于辖区内实地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考核试用合格后,再授其官职。
察举制后期所处的政治环境,是以地主豪强、门阀士族等权势盛行的时代,主要依托的是地方豪强和世家大族所造就的威望,操控人才的选定。
使得察举制仅局限于世家大族中,垄断了中央的选官,壮大了地方士族势力。
公荐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察举制选拔人才的特性,但却是由中央的有地位威望的官员掌握其荐举权力,遏制了地方控制人仕的局面。
并且,士族入仕要借助于公荐,就不仅仅是于地方提升名望,还需要与中央发展人脉,并结交高官达贵之土。
这样一来,也就转移了地方势力发展的方向,为了仕途的顺畅而积聚于中央,这就无形中起到拱卫中央,削弱地方的作用。
虽然公荐的强化中央的作用,并不是很明显,但无疑使许多应举之人于京师展现自己的才华,以期能够名扬四方,得到荐举。
三:“多务朋党 ,驰逐声名”(出自《旧唐书·高郢传》)
公荐的初衷是选拔人才,但其在不断推行过程中也为许多贪官污吏所利用,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毕竟,对大部分家境贫寒的应试子弟来说,仅仅凭借个人的才华来博得有声望的权臣赏识的机会是很少的。
公荐本身就带有其自身的缺陷,被举荐的举人在应试及第后,在一定程度上会倾向于知贡举和举荐的官吏,这样容易造成官吏结党私营,朋党林立。
特别是在唐中后期,安史之乱极大地冲击了唐王朝 的统治秩序,政治制度遭到严重的破坏。
虽然唐王朝能维持其几百年的统治,但其内部机制却是运行紊乱,政治势力干预科举愈来愈严重。
公荐更是成为权臣培植朋党,壮大势力的工具。
于是科场的风气江河日下,权臣把持科举,小人公然贿赂,以求公荐及第,得到权贵的庇护。
天下有才华有抱负的文人墨客为之叹息,却是敢怒而不敢言。
掌管进士考试的知贡举者也利用手中的公权,勾结权势之臣,对其所举荐的“举子”不加考察,一味地任用。
官员为争夺权势,各树朋党,“中朝流品相率为党甲,以名德清高之最者为其首”(《金华子》卷上)。
对贫寒举子们来说,公荐仅仅意味着公开地举荐举子,但并不说明科场的公平及公正,公荐逐渐成为统治阶层控制科举,培植势力的手段了。
到了唐朝后期,公荐已经不能作为科举制有效补充发挥积极的功效,相反,成了科举制度的毒瘤,徇私舞弊的门径,这是违背科举初衷的。
此后,公荐在科举日益成熟严谨的宋代,只能面临淘汰的命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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