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禁止父子同室而居,这是什么原因?

  今天为什么小编给大家准备了商鞅的故事,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吧!

  《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为其男女之别,大筑冀阙,营如鲁卫矣。”

  这一句话是商鞅对劝他急流勇退的赵良说的,他以此来问赵良自己跟百里奚谁更强,由此可见,在商鞅心目中,禁止父子兄弟同室而居是他最重要的政绩之一。

  先来说说秦国为何会有父子兄弟同室而居的习俗,这点商鞅也说了,是由于“戎翟之教”。

  秦国公族原本是殷商贵族,因为商周之交站错了队,在西周就变成养马的奴隶了,居所也被周王朝强行迁到了于戎狄相交的西部。时间一长,就算上层的公族仍然保持着从前的习俗,可下层的民众必然会被当地风俗感染,形成新的习俗。

  在这种慢慢改变的进程中,秦人也在进行着自己的奋斗。到非子时期,养马养了好几代的秦人养马术大成,把马养得又多又壮,得到了周孝王的奖赏,并得到了一块土地,成为周朝附庸。

  顶着附庸的身份,秦人一边养马,一边帮周王朝打西方的戎人,到秦庄公时期,因功被封为西陲大夫,获赐犬丘之地。

  秦人跟西戎的争斗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秦庄公的老爹秦仲就是被西戎杀死的,秦庄公找周宣王借了七千士兵才为父报仇。当然,他的长子世父觉得不够,发誓要杀死戎王给祖父报仇,否则绝不进城定居,于是秦庄公去世后,由次子秦襄公继位。

  秦襄公的秦国发展过程中的关键国君,在他任内发生了犬戎灭周,秦襄公派兵护送周平王东迁,因此被封为诸侯,封地就是周人发源之地岐山一带。当时这一带还在犬戎手里,秦襄公转身就向戎人杀去,开始了秦国与西戎的百年战争。

  战争是以秦国的胜利告终的,秦穆公以秦霸西戎的战果得到周王祝贺,尽管在此过程中,秦国不断地把一些戎人部落逼到别的地方,比如陆浑戎就被秦国赶到了洛阳附近,后来楚庄王就是在打这些戎人的时候去问鼎的。

  但秦国不可能把所有新占地都变成无人区,对于那些归顺的戎人,肯定是要照单全收的,至于这些戎人跟秦人的人口比例如何,我们无从知晓,但秦人的风俗习惯肯定是会受到影响的。

  受到戎狄影响是这类远离中原诸侯国的通病,秦国如此,楚国、吴国、越国也一样,强大如楚国,大半个春秋时期都是唱主角的,照样被中原诸侯国群嘲。

  算上秦国在秦穆公之后国力一天不如一天,受到的白眼只会更多,到秦孝公时期,不仅要忍受河西之地被夺的现实压力,还要忍受“诸侯卑秦,丑莫大焉”的心理压力。

  受戎狄影响的表现之一就是父子兄弟同室而居,一大家子人住在一起看似其乐融融,其实矛盾重重,如果各自成家的话更是鸡飞蛋打,一点小事都能吵翻天。

  不过这么多人在一起有一个好处,不怕跟其他家族的人打起来,人多力量大嘛,不服就干。这就是秦人的勇于私斗,各家族为了争夺土地水源等打得你死我活,严重消耗国家实力。

  此外税收是以户为单位的,一户人家这么多人,还要忙着打架,生产积极性有多高可以参见过往经验,相互推脱偷懒之下,物产都少。而且容易产生二世祖这种废物,浪费国家资源。

  有鉴于此,秦孝公在现实和心理双重压力之下任用商鞅进行变法。商鞅变法有两次,两次都对父子兄弟同室而居这颗毒瘤下手了。

  第一次变法开始于前356年,商鞅立法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

  第二次变法始于迁都咸阳之后,商鞅对此前制度进行补充和规范:“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强力革除戎狄旧俗。

  除了移风易俗以外,更主要的目的还是增加国家的赋税和服役人口。把大家庭变为小家庭,户数增加,服役人口也增加,这对于富国强兵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同时小家庭的生产积极性也远比大家庭高,因为大家庭还能等着吃大锅饭,小家庭不干活就得饿死。

  把大家庭切割,每个小家庭为了自己的生计奔波,不像原来大家庭有人可以闲下来,私斗频率相对降低,大家庭族长的权威也降低了,相对的,官府的权威就上升了,官府可以直接管到小家庭本身,而不需要通过大家庭。

本文由程序自动从互联网上获取,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文章内容系原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对观点赞同或支持。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