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让制和世袭制究竟哪一种更加先进呢?
你知道禅让制和世袭制哪个更先进吗?两者又有什么区别吗?下面小编就给你分开介绍。要想“家天下”,你得先有“家天下”的能力。要把整个天下变成自己的私产,光靠个人能力是不够的。
独裁者要管理一村一县的地方,这很简单,所有事情都由他一个人处理就是了。但要是管理好几个省那么大的地方,该怎么办呢?唯一的办法,是把地方事务委托给属下来管理。
这个模式我们非常熟悉:皇帝坐镇首都,地方上有各种地方大臣,什么知府啊,县官啊……这些地方大臣去管理收税、治水、诉讼、剿匪等等地方琐事。皇帝只负责在大事上下命令就可以了,这皇帝当得多轻松呀!但轻松是要付出代价的。代价是,人都有贪财图利的私心(想想那个拼命延续自己的基因),地方官员也不例外。只要有条件,谁都愿意多占有一些财物。遥远的地区和皇帝通个信都要一个多月的时间,皇帝对地方事务所知甚少,他怎么能随时监督那些和自己远隔千里的地方官,防止他们欺上瞒下、贪污财物,甚至起兵造反呢?
要预防“地方官贪污和独立”的问题,这需要制定极为复杂的制度,安排多方势力互相监督和制约,还要有公正全面的考核系统、通达保密的检举系统、高效安全的通讯系统——简而言之,需要一个成熟、庞大的官僚体系。一个庞大的官僚体系,又必须依赖繁重的文案工作。大量文案工作要求每个官僚都要接受足够的文化教育。大量识字的官僚又要求国家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发达的教育机构。
夏朝的生产力很落后,在这个时代,想建立一个能统一中国的官僚系统是不可能的,更不用说比夏朝更早的尧、舜、禹时代了。
因此史学界一般认为,尧、舜、禹——假如他们存在的话——不可能是整个华夏地区的统治者,他们只是某个部落的首领。当时各个部落之间有摩擦,有合作,需要有人协调,于是各个部落开会商量,大家一起推举一个人作为部落联盟的首领。尧、舜、禹就是被推举出来的。
成吉思汗统一蒙古之前,蒙古各部落就采取类似的推举制度。这些部落开会选出的领袖称为“汗”。“汗”的推举过程当然不是大公无私的,而是充满了勾心斗角——当上领袖能为自己和部落谋取更大的利益,人们都会争着抢着去当。因为“汗”是推举产生的,所以“汗”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帝王。“汗”的权力有限,并非独裁者,更像是盟主或是调停人。他负责维护各部落之间的秩序,如果他侵犯了其他部落的权益,其他部落也有可能会推翻他。
因为权力有限,所以“汗”也没有能力指定自己的子女为继承人。他只能在退位的时候向其他部落举荐继承人,至于该人能不能继承,那就要看部落大会同不同意了。这个“推荐继承人”,恐怕就是尧、舜“禅让”的真相。认为上古禅让是一种礼贤下士的美德,这种说法最早来自于春秋战国时期,以孔子为首的那些学者。
春秋战国是一个社会制度大变革的时代,旧的社会制度逐步瓦解,旧的道德规范被人践踏。用大白话说,就是“世道一天比一天乱”,用孔子的话说,叫作“礼崩乐坏”。生活在这个年代的人们,免不了总念叨着新不如旧,过去比现在好。
既然过去总比现在好,按照这个逻辑再进一步推想,在更古老的尧舜禹时代,社会就应该是最美好的了。禅让制比世袭制更“先进”。原始部落还是禅让制,到了后来改成了世袭制,这社会怎么越发展越退步了呢?
我们要明白禅让制和现代的选举制有本质的不同。选举制是在现代人有能力当独裁者的情况下,选择不去世袭和独裁。而禅让制是独裁者有心世袭却苦于没有能力的妥协之举,两者完全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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