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和三权分立内容是什么?三省六部制和三权分立的区别在哪?

  前几天看到有小伙伴把古时候中国的三省六部制拿来和美国的三权分立做比较,还有拿明朝的内阁制度和西方世界的议会制度来做比较。认为这些措施都有力的削弱了古时候皇权的专制力度,这种说法肯定是不正确。今天为什么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

  两者之间看似相同,但本质上却并不相同,这从“三省六部制”和“三权分立”设立的初衷和目的来看就是背道而驰的两种制度,譬如“三省六部”的设立是为了分割相权,加强中央集权(或不如说加强君权),而“三权分立”是为了防止独裁者的诞生,因此将权力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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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两种制度之间只有一字之差,无论是三省六部制还是内阁制度,这些都并不是为了削弱皇权,恰恰都是为了加强君主集权,而西方的议会和三权分立则是为了削弱皇权,所以它是分权,一个体现为集权,一个表现为分权。

  三权分立是指把司法权、行政权和立法权剥离开来,使其相互独立,互不统辖,这一点只有美国较为严格的执行了。而在其他君主国家大多采用的是议会制,而与美国的总统制不同的是,议会制下行政权和立法权并不剥离,都集中于议会制中,而议会中谁占据多数席位,那么也就称为执政党。

  然而不管是总统制还是议会制,其目的都是为了限制独裁者或王权过大的现象,而不管是“三省六部制”还是“三权分立”其本质上都是对权力资源的恰当分配和调整。从亚里士多德时代开始,对于权力的思考就已经成为政治研究的一个主要潮流。

  在自己的著作《政治学·卷四政体的种类》中,亚里士多德首次把国家权力划分为议事权、行政权和审判权,即“政体三要素”,并认为防止国家动乱的根本在于对权力的调配和转移。在此基础上,英国思想家洛克在《政府论·论国家的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中详细阐述并把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

  三省六部和三权分立的最大差异就是:三省六部是分化下级机构的行政权力,但却集中了君主的权力,所以中国古时候王朝的历代官制改革都并不是为了建立一个民主国家,而是建立一个拥有“一言九鼎”之权势的君主专制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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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把国家的一切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中国古时候王朝的皇帝绞尽脑汁的尝试削弱下级官署和机构的权力,从而把一切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所以,三省六部的本质上是为了加强君权,从分封制的废除到郡县制的建立,从三省六部到宋代的官制改革,再到明清两朝废除丞相,设立内阁和军机处,实际上这种种的举措都是为了加强君主集权。

  经过数千年的摸索和斗争,在明清两朝君主集权达到了巅峰,嘉靖和万历几十年不上朝也不必担心自己的权力被架空,因为军政决策权掌握在皇帝手中,内阁只有议事权,但没有决策权,包括官员人事的任免也掌握在皇帝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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