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妻四妾”中的“三妻”与“四妾”指的分别是什么?
中国古时候的婚姻制度与现在人的完全不同,古时候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男人是可以拥有“三妻四妾”的。这种婚姻制度在古时候的封建社会一直沿袭了若干年直到现代才慢慢取缔变成了一夫一妻制。下面为什么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现代人通常称古时候人“三妻四妾”的表达,到当今社会演变成了一种表示古时候男子妻妾多的通俗化表达,并不代表字面意思的“三个妻子、四个妾室”。
现代人通过电视、书籍、互联网这些媒介,对与古时候人“三妻四妾”的有基本的了解,而围绕着古时候人“三妻四妾”深入的了解多数人都一知半解,所以“三妻四妾”的真实情况对现代人来说有探索的价值。
一、三妻四妾的解释
古时候的三妻指的是男子可以有一个正妻和两个地位不如正妻的平妻,古时候的四妾指的是四个偏妾,实际上古时候的男子并不是只可以娶三个妻子和四个妾室。
古时候的婚姻制度中,对男子所娶的女子数量多数没有固定的,在古时候繁衍后代多多益善思想的影响下,很多男子为了延续香火开枝散叶所娶的妻妾远远多于所谓“三妻四妾”的数量。
古时候人的“三妻四妾”中最为典型的,就是以皇帝为代表的后宫嫔妃数量,流传至今的莫过于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的说法,而实际上皇帝后宫的数量远不止七十二个嫔妃。
实际上“三妻”中的妻,无论是皇帝还是其他人都只有一个,皇帝的妻子指的是皇后而其他人指的是明媒正娶的妻子通常称为正妻。
皇宫中除了皇后,以外的嫔妃都是三妻四妾中的“妾”,而达官贵族和有经济实力的商人等,除了正妻外,所有都是妾,所谓三妻四妾的解释准确地说就是一个妻子和众多妾室。
二、三妻四妾的溯源
关于三妻四妾最早的溯源众说纷纭而其最早溯源追溯为春秋时期,是一个广为流传的版本,据史书中记载春秋时,齐国君主关于最早三妻四妾的来源为“三妻:正宫,东宫,西宫;四妾:家中父母所赐和三妻贴身随侍俾女各一人”。
史书中关于“三妻”的详细来源是齐王有三个老婆,继位当王以后,不知道该立哪一位老婆为王后,无法定夺但国不可无后,被大臣们逼急的情况下,就说出要同立三妻为后的话,之后立了三个妻子为后。
而三妻的代表妻子多的传统,继这位君主之后就被沿袭到了古时候后期的朝代。史书中关于四妾的详细来源同样是出自齐王,古人出嫁时是要有陪嫁丫鬟的,三个妻子就有三个陪嫁丫鬟,而这些陪嫁丫鬟也就理所当然纳为妾了。
三、三妻四妾的途径
古时候妻和妾的获得途径是完全不同的,妻是需要经过迎娶的过程的,而妾是不需要迎娶的,妻的获得途径较为正式化而妾的获得途径较随意。
古时候男子的妻子通常是通过明媒正娶的,通常都是和男子家世背景匹配的女子,通常迎娶过程是媒人先提亲,提亲之后下聘礼,下完聘礼后可以定亲,定亲之后才可以成亲。
成亲的过程包括新娘坐花轿、新郎踢轿门之后,两人在众多人面前进行拜堂再入洞房。这种迎娶的性质同现代人结婚的流程是相同的,是正式的一种流程但是纳妾就不需要这个流程。
纳妾是较随意的并且获得的途径很多元化,男子纳妾的途径可以是通过金钱在市场上购买的女子,也可以是家中看中的丫鬟,也可以是战乱下的俘虏。
纳妾更加随意和没有仪式感,女子和货物的性质更为相似,可以随意被男子在多种场合下纳进门,总之纳妾是不需要明媒正娶并且是不需要流程的。
四、三妻四妾的地位
古时候关于妻妾的地位差异,记载于相关史书中,例如“夫殴妻者,非折伤勿论”,“妻殴夫者杖一百”,“妻殴伤妾者,与夫殴妻之罪同”,
“妾殴伤妻者,与妻欧夫之罪同”,也就是说妻打妾不打残是不论罪的而妾打妻是要杖一百的。
从中可以看出妻的地位明显是高于妾的而妾的地位远远不及妻,关于妻妾地位的差异悬殊,除了古书中的记载,其中最为熟知的是古时候的皇后与妃嫔的地位差异。
皇后作为“妻”的典型代表,其在后宫中掌握了绝对的话语权,而妃嫔作为“妾”的典型代表,在后宫中的大小事宜都需请示皇后。皇后的孩子作为嫡子,享有皇帝的第一继承权,而妃嫔的孩子作为庶出则排在嫡子之后。
皇后通常不会被贬,被废后的概率极低,而妃嫔在后宫中被贬和打入冷宫的概率是很高的。除了以皇后和妃嫔为代表的“三妻四妾”地位差异外,王公贵族、商人中的妻妾地位差异也是如此。
王宫贵族、商人中的正妻的位置是最高的,家中的事宜均需要妻子处理,而妾的事宜都需要请示妻,妻在家中掌握了绝对的话语权,妻妾的地位差异体现在家中的很多方面。
这些方面包括妾需要在固定时间给妻请安,吃饭时妾坐的位置不能是主位,妾日常生活所用的开销都由妻来管理,妾在家中事务的话语权均低于妻。
五、总结
古时候人的“三妻四妾”中的妻妾从男子迎娶的方式、来源、地位都是不同的,这种不同导致妻妾之间实际的生活,远比现代人想象得更为复杂。夫、妻、妾三者之间的地位排序是由高到低的,而这种传统的社会现象,也反映了古时候对于秩序的推崇。
古时候的“三妻四妾”现象是社会文明落后和女性地位低下的典型代表,女性作为“货物”一样的被男性任意买卖,而丧失了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古时候“三妻四妾”现象的存在,不仅令现代女性珍惜时代进步带给女性的尊重,同时也激励着女性在社会中要不断地提高社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