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期汉中疆域在哪里?地理位置有多重要?
三国最不安分的地方一是荆州;二是汉中;三是合肥。接下来为什么小编就带来历史故事,一起看看吧!
汉中之战是汉末三国时期,刘备与曹操争夺汉中的战争。此战由刘备从建安二十二年(217年)发起,至建安二十四年(219年)五月结束,战争持续近两年之久。交战双方主帅分别为刘备、曹操。刘备方参战将领主要有张飞、马超、赵云、黄忠、法正、黄权等,曹操方参战将领主要有夏侯渊、曹休、曹真、曹洪、张郃、徐晃、郭淮等。由此,非常明显的是,对于汉中之战来说,不管是持续的时间,还是参战的将领,都可以体现出刘备、曹操对于这场战役的重视。
在汉末三国时期,很多战役往往在数个月的时间内就结束了。而汉中之战持续了两年左右,表明和刘备、曹操苦苦争夺汉中之地的态度。并且,对于刘备一方来说,蜀汉五虎上将中除了镇守荆州的关羽,其他四人都参加了汉中之战,而曹操也派遣了张郃、徐晃等五子良将,还有夏侯渊、曹休、曹真等宗室武将。那么,问题来了,三国时期,汉中到底有多重用?为何刘备和曹操要苦苦争夺?
一
首先,对于汉末三国时期,汉中之地主要指的是汉中郡这一建制。汉中郡,战国秦惠文王更元十三年(前312年)设立,治南郑县(今陕西汉中市)。因在汉水中游得名。辖境相当今陕西省秦岭以南,留坝县、勉县以东,乾佑河流域以西和湖北省郧县、保康县以西,粉青河、珍珠岭以北地。不过,战国时期秦国设立的汉中郡,疆域比较辽阔。进入到汉朝时期,汉中郡的范围逐渐缩小。乃至于在汉末三国时期,汉中郡的范围,实际上和现在的陕西省汉中市基本一致了。
汉中地区所处的地理位置非常独特,早在战国时期,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彼时,秦国、楚国、古蜀国等,就反复争夺汉中之地。对此,在笔者看来,秦国正是占据了汉中之地,这才可以向南消灭巴国、蜀国,从而占据巴蜀之地,并以此作为平台来进攻楚国。到了楚汉之争时期,刘邦正是通过汉中来进攻关中,从而得以和项羽争夺天下。
二
在西汉和东汉时期,汉中又是北接雍凉、南控巴蜀、西抵抗羌胡的战略要地。至于魏蜀吴三国鼎立的时期,汉中的地位更是获得了提升。比如蜀汉丞相诸葛亮北伐中原的时候,就需要以汉中作为基础,以此进攻曹魏的疆域。从地图上可以发现,汉中往北就是汉朝都城所在的长安,也即关中地区。众所周知,关中南倚秦岭山脉,渭河从中穿过,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四面都有天然地形屏障,易守难攻,从战国时起就有“四塞之国”的说法,所以汉代张良用“金城千里”来概括关中的优势劝说刘邦定都关中。
而汉中往西的话,则是陇右地区,该地区存在羌胡等势力,所以成为诸葛亮、姜维北伐的重要方向。换而言之,曹魏在该地区的势力相对薄弱,这给了蜀汉袭扰该地区的机会。但是,如果没有汉中之地的话,想要进攻陇右地区,无疑是比较困难的。而汉中往东的话,则是襄樊之地,也即是魏蜀吴三方激烈争夺的荆州。
三
在诸葛亮去世后,蒋琬认为,诸葛亮生前多次出兵秦川,道路艰险,来往不便,不如沿汉水、沔水东下,于是,蒋琬大造舟船,准备袭击魏国的魏兴、上庸二郡,但不料旧疾复发,未能成行。也即在当时,蒋琬认为可以从汉中出发,顺着汉水来进攻曹魏的东三郡乃至于襄樊之地。因此,汉中之地被刘备占据的话,可以威胁到曹魏的多个地区。而汉中往北的话,则是益州之地。对此,在不少历史学者看来,曹操一旦长期控制了汉中,可以南攻蜀汉、西定羌胡、东征孙权。
当然,这里面最关键的是,还是曹操占据汉中之地后,可以相对容易的攻打到益州腹地,这对于刘备势力的存亡,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威胁。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刘备夺取汉中之地后,则可以西联羌胡、北击曹魏、东联孙权。不过,在笔者看来,考虑到蜀汉和曹魏之间的实力差距,汉中对于刘备一方的价值,更主要的还是提供了一个自保的屏障。
四
最后,对于现在的汉中市,位于陕西省西南部。汉中市北界秦岭主脊,与陕西省宝鸡市、西安市为邻,南界大巴山主脊,与四川省广元市、巴中市毗连,东与陕西省安康市相接,西与甘肃省陇南市接壤。因此,夺取汉中之地后,曹操的势力,基本上就能嵌入到益州了,这不仅会给刘备带来非常大的防御压力,甚至获得了直接攻入成都的机会。比如在公元263年的魏灭蜀之战中,钟会大军突破汉中防线后,就成功来到了剑阁一带,如果不是姜维回防及时,消灭蜀汉的大将很可能轮不到邓艾了。并且,汉中属于北亚热带气候区,北有秦岭、南有大巴山脉两大屏障,寒流不易侵入,潮湿气流不易北上,气候温和湿润、干湿有度。
在此基础上,汉中盆地无疑是一个适合耕种的地方,能够带来一定的粮食产量,这自然也是汉中成为兵家必争之地的重要原因。总的来说,从公元217年到公元219年,曹操和刘备为了争夺汉中,可谓拼尽全力,调集了所有的资源。因为不管是哪一方占据了汉中之地,都将直接影响到汉末三国历史的走向,也即正是因为刘备击败了曹操,获得了汉中之地,这才为蜀汉的存在提供了保障。与此相对应的是,曹操如果没有失去汉中的话,那么蜀汉面对的局面将非常被动,曹魏很可能要提前消灭蜀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