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知县月薪一月几两银子?一般不超过5两
满清知县月薪只有几两银子,一般不到5两。
而不算随从,仅仅知县一家每月基本生活的维持,10天也需要好几两银子。
也就是,知县的月薪维持自己家庭,也就只能只是一二周而已。
而知县上任,是要有一套班子的。
我们对比《红楼梦》就知道,贾政在地方做官,首先需要一些干粗活的仆人,用于抬轿子等杂务,这个政府是不管的;其次,他需要有些长随,也可以说成亲随,主要用于做自己不便于出面的关键的事情,
这些亲随很重要;还有,他需要师爷和幕僚,用于协助处理政务和出谋划策。
至于县衙的衙役、官吏等人,不需要知县养活,有国家拨款,但也非常微薄。
所以,知县的收入主要都是灰色的。
第一就是说为火耗银。
火耗银是一种管理,也就是老百姓交纳税收会多缴纳一些。为什么呢?
因为清代交纳税收是白银,而农民一般交纳碎银子,官府需要铸造成五十两大银锭后上交。
古时候铸造银锭时候,会有一些损耗。官府就以此为借口,从老百姓头上收取这种火耗银。
其实火耗银都是不上交,而作为知县的灰色收入。
这是公开的潜规则,全国各地都是这样。
这种火耗银各地不一,但总是越往后越多。
顺治年间,礼科给事中季开生奏称:“天下火耗之重,每银一两有加至五六钱者。”
顺治也就是清朝初期,有的地方火耗银已经接近于征税的一半,人民负担严重。
到了康熙时代,避免人民被没有标准的剥削,就废除了火耗银,改为官方发给的养廉银。
但实际上,火耗银并没有取消,仍然是存在的。
第二养廉银。
养廉银是避免地方官无限制的增加火耗银的产物。在康熙时期,火耗银有的高达为税收七八成,人民怨声载道。
养廉银是官方发给的银子。
知县看缺分如何,每年给“养廉银”几百两到一千两不等。
这样一来,知县依靠养廉银,也就可以勉强维持日常生活。
只是,养廉银并不能养廉,大量贪污仍然是存在的。
第三敲诈勒索。
知县是父母官,可以使用各种方法敲诈本地乡民和富户。
比如人民上交税收时,知县可以用各种方法找茬,迫使这些人行贿。
这种事情是官场的常理,一般由县衙小吏出面勒索,亲随作为中间人,知县最后拿钱。
一旦事情败露,只要亲随或者小吏背锅,知县也就没事。
第四司法腐败。
知县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判案。
大家看过《儒林外史》就知道,其中有个叫做匡超人的读书人,曾遇到一个叫做潘三的小吏。潘三就是一个恶棍,专门靠替人扭转官司结局来获利。
其中还有几起人命官司,因潘三收了上万两银子的贿赂(自然大部分要给知县),竟然
扭转了结果。
大家就想想周星驰《九品芝麻官》的情节,水师提督常坤拿钱行贿,就能将儿子犯下的强奸杀人灭门案,栽赃到其他人头上,自己没事。不过,仅仅常家行贿给包龙星的银子,就有3万两。给来福的行贿,让他翻供,也有5000两!
总之,知县一般都是腐败的,其实如果不腐败根本就维持不下去。
《红楼梦》的贾政就是清官,拒绝接受各种贿赂。
结果,首先是手下靠此捞钱的官吏们,纷纷辞职不干了。而大量亲随和仆人靠那点养廉银如何能够维持?更别说还要不断向上级节度使送礼,这都是巨款。
最终就是,反而贾政从家里每年要拿几千两银子,而且还没有一个人说他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