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继承制度发生了什么变化?是如何选择继承者的?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大一统封建王朝,有自己独特的继承制度,下面为什么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说起历史上的立储制度,很多人脱口而出的就是嫡长子继承制,所谓嫡子就是正妻所生之子,这样的制度从周朝就开始了。嫡长子皇位继承,有两个原则,一是嫡长子优先,二是公开立储。
这个制度跌跌撞撞地实行了两千多年,到了清朝。不过满清并不是汉人政权,他们并没有这样的观念。
因此在早期的时候,像努尔哈赤、皇太极等等,他们都没有在生前指明太子。不仅如此,皇太极包括后来的福临以及康熙等,他们都不是嫡长子。
虽然嫡长子继承并不完美,但是满清(后金)时期的继承也不是顺利的,甚至每次都伴随着争斗,只不过他们还是能够为了大局而放弃一些东西。
否则的话,大清早期就乱得不成样子了。比如在皇太极死后,他的儿子豪格和他的弟弟多尔衮就在争夺皇位,这样的事在汉人政权可能性不大,叔叔是争不过自己的侄子的。
只不过两方谁也不服谁,最终互相妥协,让福临登基了。
康熙继位后,倒是曾公开设立过太子,这也是大清的第一次,但皇权斗争也始终没有停止过,太子废废立立,最终还是没有顺利接班。
不仅如此,康熙晚年还爆发了九子夺嫡,皇子之间你死我活的竞争弄得康熙更是心力交瘁。
所以雍正登基后,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吸取了经验教训,创立了秘密立储制度。其目的就是防止皇子间为了太子之位明争暗斗、倾轧不休、骨肉相残、造成混乱。
所谓秘密立储制度,说白了就是不再公开太子人选了,而是采取秘密方式,直到自己驾崩之后,由谁来继承皇位才真相大白。
至于方法,那就是皇帝亲书立储谕旨一式两份,一份密封在锦匣内,安放于乾清宫“正大光明”匾后,另一份皇帝自己保存。待皇帝驾崩时,由御前大臣将两份遗旨取出,共同拆封,对证无误后当众宣布由谁继位。
乾隆就是这样产生的,虽然在雍正时期宝亲王弘历已经是太子之位的最佳人选了,大家都心知肚明,但不到最后一刻,谁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这也是秘密立储制度的奇妙所在。
乾隆是这件事的亲历者,所以乾隆登基后,也认为这样的制度相对来讲还不错,进一步将秘密建储确定为神圣不可更改的“建储家法”。
他在任内使用了两次秘密立储制度,第一次是他刚继位不久,选立皇次子永琏为储君,没想到永琏三岁就死了;第二次是1773年,立皇十五子永琰为储君,就是后来的嘉庆皇帝。
以后,嘉庆和道光也是采取的这样的制度,只不过从咸丰开始,大清的继承制度再次发生了变化,这主要是因为没得选了。
咸丰就一个儿子,只好选他了,也就是同治。至于同治一个儿子都没有,所以便开启了由慈禧在宗亲中选择,这也是一个办法。
光绪以及末帝溥仪都是这样的方式选择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