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末到汉初时期,分封制度发生了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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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帝国实行郡县制,这是国家管理体制的一大进步。而接下来的汉帝国,却实行郡国制,即郡县制和分封制并存,在齐楚等边远地区分封了诸侯王,这是不是“开历史的倒车”?要回答这个问题,就需要对秦末至汉初有关分封的历史进行梳理。

  一、秦帝国摒弃封建制,全面实行郡县制

  秦始皇消灭六国,建立起中央集权的统一帝国。丞相王绾等建议,分封始皇的儿子们到原来的燕国、齐国、楚国为诸侯王,因为这些地方偏远,不在那里封建王侯,就无法维持那些地方的稳定。

  秦始皇把这个事情交给大臣们商议,绝大多数都认为应该这样。只有廷尉李斯提出了不同意见,他认为,当初周文王分封了很多同姓子弟为王,但后来亲缘关系越来越疏远,就像仇敌一样地互相攻击,天子也无力制止;现在天下统一,全部设立郡县,用赋税重重地赏赐王子和功臣,他们也很满足,这样也容易掌控这些权贵。使众人皆无异心,这是天下安宁的保障。所以,分封诸侯甚不妥当。

  秦始皇也认为封建诸侯王是战争不休的根源。就力排众议,按照李斯的意见,全面实行郡县制,将全国划分为36个郡,设立官僚,分级管理。

  郡县制无疑更符合帝制国家的管理要求,符合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是有利于中央集权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它也显露出了弊端,比如偏远地区六国旧贵族势力依然强大,而中央政府因山高路远、鞭长莫及,无力实施强有力的管控。所以在大泽乡起义后,不到三年时间秦帝国就灭亡了。灭亡的原因,除了秦政苛暴、役民过甚、二世昏慵、赵高擅权等,没有诸侯王国的强力拱卫也是其中之一。

  秦帝国只经历了短短的15年,秦二世元年七月开始,陈胜举起反秦的旗帜,继而六国相继复国,西周以来的分封制又重视于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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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秦汉之际诸侯王的连横合纵

  从陈胜大泽乡起义到刘邦称帝的八年历史,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一)合纵反秦奉楚为盟主期。时间从秦二世元年七月至汉元年四月,即公元前209年7月至公元前206年4月。这个时期,陈胜、吴广发动起义,建立张楚政权,复楚反秦。六个月中,楚、赵、燕、齐、魏均已自称王。各诸侯王皆奉楚为盟主共同反秦,这种形势,乃是战国末年,楚为纵长合纵攻秦的再现。特别是秦二世三年八月,秦二世胡亥被杀害后,赵高宣告除去帝号、恢复王号,以继任者子婴为秦王,而不称秦三世,这标志着战国正式复活。

  (二)连横反楚奉汉为盟主期。时间从汉元年四月至汉五年二月,即公元前206年4月到公元前202年2月。这个时期,刘邦受项羽分封,到汉中就任汉王,他停用楚国的律法、爵秩等制度,改用原秦国的相关制度。公元前206年8月,他为义帝发丧,联络其它的诸侯王国共同抗击项羽的西楚王国,结成了以汉为盟主的反楚联盟。此种关系,正可比拟为战国期间以秦为盟主的连横,因为此时秦已灭亡,汉取代秦,继承了原秦国故土。

  这两个阶段,皆是以霸业形态为主要特征,也就是前面所叙述的战国合纵连横局面的复活。这个时期,没有中央集权的统一帝国,只有或强或弱的诸侯王国。可以看出,在这个时期,分封制的思想基础依然广泛存在,不管是陈胜、武臣等平民,吴芮、张耳等官僚,还是景驹、项羽等旧贵族,田儋、魏咎等旧王族,都对分封制有一定程度的认同。

  三、秦汉之际的王政类型

  秦汉之际诸侯王国的政权,有三种不同类型:

  (一)平民王政。以陈胜为代表。陈胜出身平民,因服徭役途中遇雨,按律当斩,不得已而发动大泽乡起义,进而建立张楚政权。当时陈这个地方的豪杰父老齐劝陈胜立为楚王,因为陈胜论功德应该封王。这里的功指被坚执锐,诛灭暴秦;而德指复楚社稷,存亡继绝。这种王权不起源于世袭而起源于功德的理念,是平民王政的法理依据。此例一开,随后武臣称赵王,韩广称燕王,也就顺理合法,由此而逐渐成为一种新的政治传统。

  (二)贵族王政。秦二世元年九月,田儋趁陈胜起义之机,杀死狄县县令,自立为齐王,这是战国时代的贵族王政的复兴,贵族王政曾与平民王政共存。陈胜死后,楚将秦嘉立楚国旧贵族景驹为楚王,平民王政路线开始受到修正,逐渐被贵族王政所取代,战国末年七国争雄的局面逐渐复活。

  (三)军功王政。汉元年二月(公元前206年),率领各国联军进入关中的项羽,在秦帝国首都咸阳,分割天下,重新分封建国。贵族王政被完全打破,而且战国七国复活政局也被完全打破。七国变为十九国:楚被分为西楚、衡山、九江、临江四国;赵被分为常山、代两国;齐被分为临淄、济北、胶东三国;秦被分为汉、雍、塞、翟四国;燕被分为燕和辽东两国;魏被分为西魏和殷两国;韩被分为韩和河南两国。分割后新建之各国皆以军功为原则,分封在反秦战争中立下功劳的将领。项羽不承认王权世袭之继续有效,否定了王政之原则,申明新的因功分封的理念,明确灭秦定天下之功不在诸王,而在诸将。

  因为六国旧贵族在反秦战争中也有一定的功劳,所以项羽并没有完全消灭贵族王政,而是让军功王政和贵族王政并存。

  项羽的军功王政是对陈胜平民王政的继承和发展,有关被坚执锐、诛灭暴秦的功的一面被继承,而有关恢复六国社稷、存亡继绝的德的一面不再被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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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汉初之异姓诸侯王

  汉二年三月(公元前205年),刘邦开始主盟天下,历史进入连横反楚奉汉为盟主期。在这段时期中,汉对项羽所建的王国逐一加以消灭,开始了汉所主盟的王国分封。

  在不到六年的时间里,项羽所分封的十九个王国,已变为九国(包括刘邦的汉王国、汉帝国),九国中只有燕国是项羽所封,其余皆为汉所分封。此时之天下大局,仿佛又回到了陈胜所主盟的复国建王的时代,除楚被分为楚、淮南、衡山三国外,战国七国之格局又大体恢复。

  九国八王(韩信初为齐王,后徙为楚王)中,燕王臧荼为项羽之旧封;赵王张耳、淮南王英布、长沙王吴芮,为在项羽旧封基础上的改封;只有韩王信、齐王韩信和梁王彭越为汉所始封。韩王信和韩信、彭越三人封王,皆因军功,我们可以说,刘邦分封异姓诸侯王,乃是项羽以来的军功王政的继续。

  刘邦之分封异姓诸侯王,与项羽之分封,形式上还是有所变化的。项羽否认楚怀王熊心所主持的王政复兴,将已有的七国割裂为十九国;刘邦将十九国合并,除楚国有所分割外,基本上恢复了秦末复国的战国七国之局面,这是在怀王之约的框架下进行的。

  五、汉初之同姓诸侯王

  汉六年正月(公元前201年正月),刘邦封刘贾为荆王,刘交为楚王,刘喜为代王,刘肥为齐王,开始分封同姓诸侯王。

  汉之分封同姓诸侯王,其事发端于田肯之建策。田肯认为齐地和秦之关中一样,地势险要、易守难攻,而且地方千里、非常富饶。如果说关中是西秦,那么齐地便是“东秦”。因此建议必须分封刘姓子弟做齐王。

  汉之分封同姓诸侯王,是与汉之废灭异姓诸侯王同时进行的。如刘如意的赵王是废张敖后所立,刘建的燕王是废卢绾后所立,刘长的淮南王是灭英布后所立。

  刘邦废除因功封王,变为因亲封王,并且限定于皇室刘姓,这种变更的思想渊源,可以说是受到周之分封同姓的影响,从近在身边的历史现实而言,则是接近于楚怀王王政复兴的原则。楚怀王的王政复兴,旨在复兴六国旧贵族之世袭王权,刘邦之分封同姓诸侯王,为的是确立新兴的刘氏家族的世袭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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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刘邦分封诸侯王的目的

  (一)实行分封制是为了抚慰原六国民众之心。分封制推行了八百年之久,在人民心中留有深深的印记。秦统一后, 原先的六国旧贵族仍在怀念过去的权力与荣耀,而人民因秦法苛暴而看不到统一的好处,不免对过去裂土分封的时代存有依恋之心。所以,在反秦的斗争中,广大劳动人民纷纷揭竿起义,而蛰伏的山东六国旧贵族怀着破国丧家的刻骨仇恨,积极投身到反秦斗争的行列,他们借助农民军的强劲东风,展开了六国复国活动。因此,在当时的各阶层人士中,形成了一股强大的要求分封复国的思潮。汉高祖刘邦继续推行分封制,正是审时度势,顺应潮流。

  (二)楚汉战争期间分封诸侯王是为了赢得战争的胜利。楚汉战争初期,刘邦由于实力不济一直处于下风,为扭转战局,他接受张良的建议,以裂土封王,赐爵食邑等手段奖励将士,激发将士们反项的积极性。最典型的就是韩信、彭越和英布,他们分别被封为齐王(后来徙为楚王)、梁王和淮南王,为刘邦赢得楚汉战争的胜利发挥了举足轻得的作用。

  (三)刘邦称帝后分封同姓诸侯王是为了巩固汉帝国政权。西汉建立之初,异姓王、六国旧贵族、匈奴等各种势力并存,使政权很不稳定。分封的同姓诸侯王,对政权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首先,同姓诸侯王在平定异姓王反叛中发挥了作用。如淮南王英布反叛时,荆王刘贾和楚王刘交皆全力攻击,刘贾还以身殉汉。其次,同姓诸侯王和朝内功臣集团互相牵制,形成了权力的平衡。后来功臣集团的陈平、周勃、灌婴等发动政变,诛灭诸吕后,并未谋权篡位,取代刘氏,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畏惧齐楚等同姓诸侯王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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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分封诸侯王,也是和汉初经济残破,发展不平衡,中央政权实力不通达全国的情况相适应的。分封诸侯王,给予他们充分的自主权,可以让藩国分担地方经济恢复之困难,一方面减轻中央的压力;另一方面又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有利于地方经济的恢复。

  总之,刘邦恢复分封制,实行郡县、封国并行的政治体制,是由秦末汉初的社会条件所决定的,不仅对汉初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而且还是中央集权制的过渡、辅佐和有益的补充,我们不能用“开历史的倒车”一言以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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