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以军功赏赐田地 土地不够分的问题又是怎么解决的
很多人都不了解秦国军功赐田的事情,接下来跟着为什么小编一起欣赏。
战国时期,秦国能从一个备受诸侯鄙夷的西陲弱邦壮大为战国第一强国并最终一统天下,其根源就在于秦孝公时期的商鞅变法。
那么在商鞅由魏入秦之前,秦国是个什么现状呢?
我们先来看一组变法前的秦国战绩:公元前409年,魏国吴起伐秦,秦国丢失河西的临晋、元里,次年吴起又伐秦,秦军败退洛水,河西尽数丢失。
公元前389年,秦惠公出兵50万来夺河西,却被5万魏军击溃。直到秦献公继位推行新政,秦军才从数次惨败中恢复过来,与魏国交战有了胜绩。
不过,秦献公的新政改革并未给秦国带来换血式的改变。当时的秦国在经济上依然实行的是商周以来的井田制,残留着父子兄弟同居一室的戎狄风俗。非世卿世禄出身的普通人既无法通过耕种富裕,也无法通过立军功而获得上升。
为了给秦国注入一针强心剂,重新激起秦人骨子里的战斗欲望,商鞅在废除井田制的同时,设十八级军功爵,将斩敌首的多寡为赐爵的条件(军官以士兵斩首总数为赐爵条件),并且规定: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使你是宗室贵族出身,没有立过军功,同样得不到爵位。
当然,单靠一个爵位还远远不够。为此,商鞅将名利挂钩,爵位越高,获得的田宅赏赐越多。比如: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
商鞅的这一规定将一盘散沙的秦人锻造成了“闻战则喜”的虎狼之师。为了立军功改变家族命运,秦人爆发出了嗜血般的战斗力。《战国策》即塑造了秦军作战时光着膀子“左挈人头,右挟生虏”的生猛形象。
但是问题来了,虽然秦国爵位等级越高获得的条件越苛刻,但毕竟土地是有限的,而人却是不断繁衍的,随着受爵的士兵不断增加,该怎么解决土地不够分的问题呢?
1976年,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出土的秦简,为我们解开了谜团。
为了解决土地和爵位的供需矛盾,商鞅在顶层制度设计时,加入了2条非常机智巧妙的规定。
第1条是降爵继承。也就是说,儿子可以继承父亲因功所授的田宅以及爵位,但却要降爵两级继承,那么对应的田宅也就会相应减少。此外,父子不在同一里的,不能继承。
第2条是身死田夺。商鞅虽然承认了土地私有,但却给它加了一个期限,即被授田者死后,除了由儿子继承的那部分土地外,多余土地是要收归国家的。
上面已经提到,子孙继承爵位是要降两级的,这也就意味着:第一代授田者死后,必然会有多余土地收归秦国国有。这一制度规定,用现代的说法,其实是产权年限。严格来说,这种土地私有更像是终生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商鞅的这两条规定,既解决了土地将来不够用于爵位赏赐的难题,同时也迫使历代秦国人必须不断作出努力,立功受爵,才能避免土地逐步被朝廷收回的尴尬。
参考资料:《史记》《睡虎地秦墓竹简》《商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