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法律到底是怎么样的 有些律法和现代基本没啥区别
还不知道:秦国法律的网友们,
秦朝作为法家统治下,二世而亡的朝代,一向是后世儒家批判的对象。什么暴虐无道、虎狼之国、严刑酷法之类的屎盆子拼命的往其头上扣。
大概这些儒生,也就欺负商鞅和秦始皇,不能跳起来打人。
可考据君从秦代出土的秦简发现,原来很多的秦朝法律,并没有后来妖魔化的那么严酷。有些律法,也和现代并没有什么差别,甚至有些还带着些许脉脉温情。
商鞅
1、秦律要求每个人都有合法的身份
户籍管理,其实在商代就有了,那时叫“登人”。后来这个制度被西周继承,直到战国时期被各国沿用。
秦国的户籍管理制度叫“验传”。
“验”是你的身份证:记录你叫什么名字,什么性别,相貌体征是什么,家住什么郡、什么乡、什么亭。
“传”是证明,需要所在的乡的亭长亲自来为你写。上面记录你的姓名,性别,去哪里,做什么。如果你违法,这个替你写传(证明)的亭长(派出所所长)要一起受罚。
这个和现代人的身份证是一样的。必须要去做户籍登记,拿到“验”“传”,才算是合法的秦人,否则在秦国寸步难行。
2、秦律要求所有商人不能卖假货和次品
秦国人从来不考虑会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因为秦国针对交易市场,推出了严厉的《金布律》。
据《秦简》记载,总体有以下几点:
凡是要买卖的商品,必须标价。(有卖及买,各婴其贾。)
商户收钱,不管钱币好坏,都不能拒收。(百姓市用钱,美恶杂之,勿敢异。)
布匹质量不好,长短达不到规定,不允许流通。(布恶,其广袤不如式者,不行)
等秦国人挑好商品付账后,商家还必须提供“契劵”(发票)。一旦发现商品质量恶劣,消费者就能手持契劵,拿商品退换。商家若敢不退换,则“重罚之”。
所以在秦国,不用害怕买到“切糕”,因为商家必须明码标价;也不用怕买到次品,因为卖次品的商家,早被罚的倾家荡产了。
秦律
3、秦律允许寄送快递
根据出图的《秦简
行书律》显示,秦代的驿站系统空前发达。甚至有提供替不识字的兵卒,代写家书,代投代递的服务。后方的家人甚至可以提前几个月,递送冬衣给前线的士兵。
虽然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一件衣服要寄送几个月,这派送速度超级慢,可要弄清楚,这是两千年前的大秦啊!能有这样的邮政快递系统,已经超过战国七分之六的用户了。
4、秦律保护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大家一定见过类似“房主失手打死小偷”的报道。可在秦汉之时,却没有这样担忧。别说失手,你故意打死小偷在秦律里也是无罪的。
根据《毋故入人室律》里规定:若今时无故入人室宅庐舍,其时格杀之无罪。
也就是说,只要有陌生人,没有和你打过招呼,无缘无故跑进你的家中,被你当场抓到,你可以将其杀死,这不违反秦国法律。
这一条比现代法律狠多了。也不知道商鞅小时候是不是家里被偷过,深痛恶绝啊。
秦简
5、秦律要求刑侦人员业务素质达标
睡虎地出土的《秦简》中,有《封诊式》一书。书中内容是秦律的刑侦规范:如调查、勘验、审讯、查封等。堪称秦国版的《刑侦与法医操作指南》!
摘抄其中一个案例如下:
男子死,某室南首,正偃。某头左角刃痏一所,背二所,皆纵头背,袤各四寸,相耎,广各一寸,皆中类斧,脑角皆血出,被污头背及地。
翻译过来就是:
男子尸体发现在某人家中的南边,仰身倒毙,头上的左额角有刃伤一处,背部有刃伤两处,都是纵向的,长各四寸,互相沾渍,宽各一寸,伤口都是中间陷下,像斧砍的痕迹,脑部、额角和眼眶下都出血,污染了头部,背部和地面。
看到这里考据君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你们知道这篇秦简里,出土的内容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早在两千年前的大秦帝国,秦国的官吏系统,就在批量的培训刑侦人员了。
两千年前啊!想想都觉得可怕!
6、秦律要求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出土秦简中,除相关律法外,还有《为吏之道》一篇。
这是一份对基层官吏的道德要求。换成现代,就是《要求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为吏之道》中,吏有五善:忠信敬上;清廉毋谤;举事审当;喜为善行;恭敬多让。同时,吏有五失:夸以迣,贵以大,擅裚割,犯上弗知害,贱士而贵货贝。
这五善和五失,就是两千年前的秦国对官吏的思想道德要求。可见法家治国,不仅有严刑酷法,还有勉励劝慰。
7、秦律要求百姓必须见义勇为
现代人因为各种顾虑,不敢去做见义勇为的事情。可这些顾虑在秦代,是不存在的。为什么呢?因为你不去见义勇为,你违法啊!
《秦律》规定,在百步以内,有人需要帮助(救治或正被侵害),你如果袖手旁观而不援助,就得面临严厉的处罚,最轻也要“罚二甲”。
一甲,在战国时期,是一千三百钱到一千四百钱之间,二甲对老百姓而言,绝对不是小数目。
秦律这么规定的目的,就是逼你去见义勇为!否则能罚到你破产!
大概在商鞅看来,你如果连帮助他人都不愿意,国家日后还怎么指望你战场上奋勇杀敌?
一代雄主秦孝公
8、秦律保护百姓见义勇为后不受讹诈
在秦国做了好事后,一般不会被碰瓷。为什么呢?因为秦律规定:诬告反坐。
所谓反坐,就是你诉讼对方什么罪名,如果查实后没有,你就会以同样的罪名入狱;如果你诉讼对方要求什么样的赔偿,如果对方无罪,你就得赔偿同样的东西。
如果诬告对方撞了你,必须要五万钱治伤,官府一查根本没这事,你就得配五万给被告。
以某地老太太广撒网,讹到一个是一个的做法,“诬告反坐”能赔到她破产。
9、秦律允许百姓上诉
如果很不凑巧,当地县丞,也就是那个负责审判你的,刚好是老太太的儿子。那也不要紧,根据秦国法律规定,你可以依法上诉。秦律称之为“乞鞫(居)”。三个月内,你可以从县尉,上诉到郡尉,郡尉判决你再不服;你还可以上诉到廷尉。
小小一个县丞,总不可能只手遮天吧。
10、秦律不允许骂官员和夸奖官员
秦国法律不允许百姓骂官员,相信大家都可以理解。韩非子说,“儒以文乱法”,谁受得了那些儒生整日里阴阳怪气的以古非今,攻击朝廷。
那不允许夸奖官员,这又是什么鬼?
原来,商鞅认为,夸奖和诽谤一样,舆论会极大的影响朝廷官吏执行律法。百姓骂官员,官员于是畏首畏尾;百姓夸官员,官员于是不再脚踏实地的做事,而热衷于作秀。
某种意义上,商鞅的想法是对的,不过从这么刁钻的角度来看待问题,法家也是思路清奇。
11、秦律保护未成年人
秦律规定,凡是身高不足六尺者,罪名减一等。
秦朝成年人的平均身高,根据现代学者推算,大概男子六尺五寸,女子六尺二寸。身高不足六尺,就是未成年人。
有个《秦律》里的案例:甲小未盈六尺,有马一匹牧之,今马为人败,食人稼一石,问当论不当?
这段话意思是,某人身高不足六尺,放马时,不小心毁坏了其他人的庄稼,吃了他们一石的作物,问他该如何判罚?
答案是:可以不用赔偿,也不用论罪。因为对方是未成年人(不足六尺)。
商鞅变法
总结:
例举了这么多条秦国的法律条文。相信大家都已经惊讶的发现,秦国的法律竟然和现代的法规,除了少数外,其余相差不大。并且无论是从生活还是道德层面,都有了非常完善的相关规定。其中令人感到暖心的,则是秦国人对未成年人和见义勇为的相关规定。
秦国强大,并不是没有原因的。早在山东六国还在实行贵族政治的情况下,秦国就已经完成了“依法治国”的蜕变。秦能统一六国,法家思想,功不可没。
大家对秦国实行的法律,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