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存在哪两个极端问题?导致秦朝灭亡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嗨又和大家见面了,今天为什么小编带来了一篇关于秦朝的文章,希望你们喜欢。

  一直以来,秦朝的灭亡都被归咎于焚书坑儒、失期当斩、盗牛者死等暴政、苛法,但随着考古发现和对史料的研究,我们不难发现,这些所谓的暴政、苛法不是以讹传讹、就是不了解当时的具体情况:

  比如说焚书坑儒,焚书并不是毁灭文化,而是为了避免思想混乱对大一统产生不利影响所采取的下下策。坑儒则纯属是以讹传讹了,其起因是候生、卢生等一些术士讽刺挖苦秦始皇寻求长生不老药被人告发,引起了秦始皇的震怒,然后这些术士全部被坑杀;

  又比如说时期当斩,根据出土的云梦秦简《徭律》记载“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雨水,除兴。”也就是说,像陈胜、吴广那种因遇雨水而导致失期的情况是可以免受处罚的;

  再比如说盗牛者死,虽然这是秦法中明确记载的,但结合到当时奖励耕战的具体情况来看,这条法令实际上是为了保护牛这一重要的农业生产工具,并不是严苛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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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导致秦朝灭亡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在我个人看来,可以用四个字总结——物极必反。

  我们都知道,始皇帝嬴政终结春秋战国数百年战乱、建立大一统中央集权制帝国等丰功伟绩对推动历史的发展有不可磨灭的贡献,但也正是这些丰功伟绩使得秦始皇在一统六国之后走向了一个极端——为了秦朝的千秋万代,急迫的想在自己有生之年解决一切问题。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又有两个极端的问题产生。

  一、极端沉重的赋税和徭役

  秦王嬴政一统六国、始称皇帝后,他的帝国仍然面临着诸多威胁:匈奴骑兵时刻威胁着帝国的北部边疆、原先六国的疆域内人心并未归附、分裂的百越一旦统一就将严重威胁帝国的南部边疆。

  为了应对这些威胁,秦始皇采取了三种措施:

  1、遣将军蒙恬领兵三十万北击匈奴,随后又修筑长城防御匈奴入侵;

  2、修建秦直道联通天下、方便军队和后勤物资的调配;

  3、派遣大军南征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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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益于秦始皇的雄才大略,这些措施采取后,问题都得到了相应的解决,但解决这些问题的背后,秦朝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蒙恬北击匈奴后,所带领的军队就长期驻扎在长城防线;修建秦直道征发的徭役不低于七十万;第一次南征百越发兵三十万,几乎全军覆没;第二次南征百越,发兵五十万。如果再加上修建骊山陵墓、制刻石所征发的青壮年男丁,整个秦朝就有近三百万青壮年男丁在从军或者是服徭役。

  同一时期,秦朝的人口是两千万,其中居于社会生产主力的青壮年男丁在五百万左右。由此,我们可以秦朝的徭役到底有多重。

  不仅如此,北击匈奴、南征百越、修建秦直道和骊山陵墓都需要大量的物资、钱财,为了保证这些军事行动、浩大工程的顺利进行,秦朝又大大加重了赋税的征收,《汉书·食货志》中的记载“至于始皇,遂并天下,内兴工作,外攘夷敌,收泰半之赋,发闾左之戍。”其中的泰半之赋就是说农民要将耕种收入的三分之二作为赋税上交朝廷,最后造成的结果就是“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

  这种情况下,陈胜吴广揭竿而起后“天下百姓赢粮而景从”也就不难理解了,都是由极端沉重的赋役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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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轻法与术而独重势

  韩非子说:“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是以明主言法,则境内卑贱莫不闻知,亲爱近习莫之得闻也。”慎子说:“贤人而拙于不肖者,则权轻位卑也;不肖而能服于贤者,则权重位尊也。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

  通过韩非子和慎子的这两句话,我们不难发现法、术、势之间的关系:术是暗的方法,藏之于胸以御官吏;法是明的手段,公之于众以约束官民;势是指皇帝位高权重,生杀予夺皆由其决定。法与术共同为势服务、决定着“势”的高低,而势的存在才会为法与术提供用武之地。法、术、势之间相辅相成,共同维持一个帝国的秩序。

  但是,秦王嬴政统一六国、始称皇帝后,却开始轻法与术而独势,生杀予夺不遵法、不徇术,全凭个人的喜怒、好恶。

  如此一来,法、术、势相辅相成的局面就被打破,结果就是官、民等与秦朝离心离德。这样,秦朝离灭亡也就不远了。

  极端沉重的赋税和徭役、轻法与术而独重势使得秦朝在建立几十年后就已经危机四伏,最终在陈胜吴广起义的几年后轰然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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