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总兵”是个多大的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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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明清电视剧的时候,经常会听到“总兵”这个职务,有时候似乎是个大官,有时候似乎地位又不高,如果没经过研究,很容易搞糊涂,今天我就给大家讲一下“总兵”这个职务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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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基础资料,我们就从明朝的军制开始讲起吧。

  五军都督府和兵部分管的内容不同,五府只管军籍和军旅之事,人事、调遣和政令发布的权力归兵部所有,但是五府、兵部包括都司卫所的长官,则是由吏部选拔任用。

  通过这一操作,朱元璋彻底地将兵权分散开来,兵部可以调动兵马,但却不能统领兵马;五军都督府则恰好相反,只能统领兵马,而不能调动,可谓“合之则呼吸相通,分之则犬牙相制”,谁也没有起兵造反的能力。

  可是,兵权分散了,要打仗的时候怎么办呢?这个时候,明廷就会派一名大将担任“总兵官”,拿着兵部的行文到各卫所调兵,组成大军,开赴前线。等到仗打完了,士兵们各回各的卫所,大将军则把所佩的“总兵官”印交还给皇帝,一切重回最初。

  所以,“总兵官”最开始并不是一个职务,它只是一个差事,或者说是一项工作,没有品级,仗打完了,这个差事就结束了。

  “总兵”通常都由五军都督府的长官或者有公、侯、伯爵位的人担任,他们的地位很高,大多又都是皇帝的亲信,所以不可避免地和地方上的军事管理人员发生冲突。

  众所周知,明朝的军制为卫所制,大概以5600人为一卫,1120人为一千户所,112人为一百户所。百户所下设两个总旗,每个总旗下再设5个小旗,每个小旗有军士10人,长官从小到大为小旗、总旗、百户、千户、卫指挥使。

  明朝建国之初有内外卫所三百多个,为此朱元璋在各省建立了17个都指挥使司,对这些卫所进行管理,都指挥使就是地方上的最高军事长官,和管行政的布政使、管司法的按察使“并称三司,为封疆大吏”。并且,隐隐约约的,各都指挥使的品级、地位比布政使和按察使要高,威权更重,他们顶头上司就只有五军都督府和兵部了。

  可是,当“总兵”来了之后,都指挥使的地位就日益下降了,因为品级和爵位的关系,都指挥使逐渐变成了总兵的一个下属。

  不过,总兵风光的时间也不长,很快朝廷就对他们不放心了,从仁宗朝开始,派文臣“于各总兵官处整理文书,商榷机密”,说白了就是监视和牵制总兵。

  再后来,朝廷往地方上派巡抚和总督,在任命时,巡抚往往会加上提督军务或赞理军务的名义,总督更拥有总督文武的大权,所有工作一把抓,所以不仅地方的都指挥使、布政使、按察使三司归其管辖,就连地位超然的“总兵”也必须听其指挥。

  所以,明朝中后期,“总兵”就不再是地方上的军事工作一把手了,而是要听命于巡抚或总督。

  清朝建立之后,八旗分为京营和驻防两部分,各10余万人。而以汉人为主的绿营,则依然继承了明朝的制度,不过不再叫卫所,而是以“营”为基本建制单位,又因为以绿色旗帜为标志,所以叫做绿营。

  绿营以一省或数省为军区,省内最高武官是提督。一省之内又分为若干个镇,每个镇的最高长官为总兵。提督有陆路和水路之分,总兵也有陆路和水路之分,每省二至六人,一般来说,清朝共设有总兵83名,统辖十八省614营约63万兵力。

  提督对各镇总兵有统领权,但无征调权。全国性的征调权属皇帝,地方性的征调权归地方最高长官总督和巡抚,所以清朝的总兵要受督抚和提督的双重节制。

  乾隆十八年,清朝廷将总兵定为正二品,这个已经存在了三百多年的职务,终于有了自己的品秩。

  所以,清朝的总兵,你可以认为是一个绿营军区中的二把手,是提督的下属,同时接受地方总督或巡抚的征调。

  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即便是在清朝,总兵也是个正二品的大员,甚至有的总兵可以管理着一万五千多人的军队,权力依然很大,地位也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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